求江苏省住宅设计规范8.4.14条的解释
a2357663
a2357663 Lv.4
2010年11月03日 11:02:29
来自于通风排烟
只看楼主

8.4.14:高层住宅地上部分的楼梯间或前室设置可开启的外窗,且地下室为自行车、汽车停车库或机电设备用房时,其地下室一层的楼梯间或前室可不设机械加压送风装置两点疑问:1.机电设备用房的定义是什么,如果我地下层有两个机房,一个送风机房,一个排烟机房,其他部分闲置不用,可以定义为机电设备用房吗?2.如果地上部分设置可开启的外窗,但是我底下有两层,地下一层电梯不停靠,防烟楼梯间有开启的外窗,无前室。那么我地下二层是不是就不用设置前室加压送风了??

8.4.14:高层住宅地上部分的楼梯间或前室设置可开启的外窗,且地下室为自行车、汽车停车库或机 电设备用房时, 其地下室一层的楼梯间或前室可不设机械加压送风装置

两点疑问:
1.机电设备用房的定义是什么,如果我地下层有两个机房,一个送风机房,一个排烟机房,其他部分闲置不用,可以定义为机电设备用房吗?
2.如果地上部分设置可开启的外窗,但是我底下有两层,地下一层电梯不停靠,防烟楼梯间有开启的外窗,无前室。那么我地下二层是不是就不用设置前室加压送风了??

请各位前辈帮小弟解解惑。还有如果推翻我的说法,麻烦附上你的意见和出处,不要只说一句不对,根本就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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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57663
2010年11月03日 11:14:55
2楼
:( 怎么没人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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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unteng01
2010年11月03日 13:15:22
3楼
学习了: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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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5945
2010年11月07日 00:00:05
4楼
江苏省审图中心出的解释,是包括合用前室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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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bbzz
2010年11月07日 11:49:23
5楼
3+5楼说得挺全了,针对第二个问题,我个人认为,按照规范的原意,是可以不做机械的,但是按照规范条文,是需要机械的,这个问题,与当地审图及消防部门沟通下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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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5945
2010年11月08日 18:15:39
6楼
哈,《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在上海不执行吧。
消防这东西各地的消防部门存在很大的差异。就江苏省的这个规范,一开始消防部门还不太认可呢。不过后来一看,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是参编单位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这个合用前室的解释,出自于《2010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及审图常见问题》第186页,有了这个解释,对付审图中心是没有问题了。但是这个解释,对消防部门是没有用的。最后还是消防部门说了算。对于消防问题,消防部门有点不做为,他们才不管现实是什么情况呢,就按规范来,没有研究规范的想法。没有规范权威解释的情况下,最后还是他们说了算。这才是消防部门最黑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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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5945
2010年11月08日 18:17:02
7楼
另外说一点,对消防部门来讲,他们认为根本就没有争议,因为就是他们说了算。就上面的这个解释,只有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做出的他们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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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c
2010年11月12日 14:17:23
8楼
应该包括合用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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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jian2876
2010年11月14日 20:57:12
9楼
上海的前室是包括合用前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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