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由于有事很久没上GPSZX了。前段时间经常看见大家对《自喷规范》第10.3.2条,关于采用5L/S流量的气压给水设备代替高位消防水箱问题所开展的讨论,我仔细翻阅了一下规范相关条文,最近略有体会,就拿出来给大家讨论一下。现在大家关心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同志认为气压罐要储备3吨消防用水,气压罐容积太大。我认为气压罐不需储存3吨消防用水。请大家注意:《自喷规范》中要求的是5L/S的气压给水设备,气压给水设备与气压罐是不同的概念,气压罐只是气压给水设备的一部分,应该还包括增压泵、充气设备、储水池等,气压罐并不是储水设备,水池或水箱等才是储水设备,气压罐里的水只是调节水量,调节水量就不需要3吨了,调节水量的计算可以依据《高规》第7.4.8条的条文说明,气压水罐的调节容量为两支水枪和5个喷头30S的用水量,即2*5*30+5*1*30=450L。如果单独的喷淋系统,调节容量只需要5*1*30=150L,就可以了,规范中要求供给的10min初期用水量,可以通过消防储水池、水箱、市政或天然水源供给。
大家好,最近由于有事很久没上GPSZX了。前段时间经常看见大家对《自喷规范》第10.3.2条,关于采用5L/S流量的气压给水设备代替高位消防水箱问题所开展的讨论,我仔细翻阅了一下规范相关条文,最近略有体会,就拿出来给大家讨论一下。
现在大家关心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同志认为气压罐要储备3吨消防用水,气压罐容积太大。
我认为气压罐不需储存3吨消防用水。请大家注意:《自喷规范》中要求的是5L/S的气压给水设备,气压给水设备与气压罐是不同的概念,气压罐只是气压给水设备的一部分,应该还包括增压泵、充气设备、储水池等,气压罐并不是储水设备,水池或水箱等才是储水设备,气压罐里的水只是调节水量,调节水量就不需要3吨了,调节水量的计算可以依据《高规》第7.4.8条的条文说明,气压水罐的调节容量为两支水枪和5个喷头30S的用水量,即2*5*30+5*1*30=450L。如果单独的喷淋系统,调节容量只需要5*1*30=150L,就可以了,规范中要求供给的10min初期用水量,可以通过消防储水池、水箱、市政或天然水源供给。
2楼
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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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供给初期十分钟的水量:如果气压设备低位放置,那就是从消防水池中抽水。如果高位放置,那还得找高位放置的水源——气压罐或者水箱;但这样也就没什么意思了——还是放置高位水箱,不如加1L/S的泵+150L的罐。所以,我觉得这条的现实意义是:屋顶没有水箱的情况,5L/S的泵放在地下消防水泵房内,水源是消防水池、或者市政给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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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自喷规范第10.3.1条及10.3.2条需要相关连阅读。10.3.1条有如下几个含义:
1.临高压系统需设高位消防水箱;
2.高位消防水箱须满足三个条件:1)储水量要求;2)水箱供水要求:即满足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
在此,储水量要求即是消防前十分钟用水量(这是喷规原意,后因现行高规中有一个150L小气压罐之说,为避免所谓的规范冲突,储水量就在喷规中写出了现在的“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之条款。另,水箱供水要求中,实质上是两个要素,A.满足最不利点喷头最低工作压力,即指水箱的供水高度;B.其二,水箱供水还需满足最不利点喷头供水强度,这就是说,最不利点四个喷头所喷出的水量须不低于喷规第9.1.4条,即表5.0.1条规定值的85%。
综上分析,10.3.2条的规定实质上就是一个3L容积的气压罐。3L的由来是第一批开放喷头(四个)的十分钟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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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以上观点是本人2001年在北京参加喷规宣贯学习班的体会,或者说是听规范编委之一的何以申先生讲座的心得。当时学习班上很多同行对规范的这两条均提出了实施困难的意见,但老师却坚持这样的要求是为了保障自喷灭火及时。
此问题以前在在线上讨论过,按照上述对喷规的理解,高位水箱的高度将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东西。而且10.3.1条居然是强制性条款,真可怕。真不知道消防的审查部门是如何掌握审批尺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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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3L 3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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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我认为刘峰说的对。
小不点说的”3L的由来是第一批开放喷头(四个)的十分钟储水量。 ”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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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请大家注意:采用气压给水设备代替高位水箱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场所都可以,是在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并按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场所设置时可以采用气压给水设备代替高位水箱。
因此这种场所无论是从设置场所的功能、规模、所在建筑的建筑高度上都进行了限制,也就是说相对来说这类场所火灾危险性较低,可以作一定的放松,如果采用3吨调节容量的气压罐,好象看不出什么放松,似乎比设高位水箱还要难些。
所以不管是制订规范、还是理解规范、执行规范,还是要综合评价一下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的,不能完全就规范而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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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气压罐3立方储水量,正如刘峰所说是对多层而言。
对于高层,通常情况下屋面水箱是不能满足10.3.1条规定中的水箱对最不利点的供水压力(5m+2(报警阀水头损失)+2(水流指示器水头损失)=9m)的安装高度,这里尚未计算水在管道内流动的水头损失,此时如果采用高规中规定的150L的气压罐和小流量稳压泵又如何达到10.3.1的要求呢?
换句话说,对高层,差不多就是对屋面水箱供水的否定,即是说,对高层,凡水箱高度架不到10M以上,则只有采用18立方的气压罐来解决喷林系统中,规范对高位水箱的要求。
另更正3L有误,应是3立方。3立方的由来是第一批开放喷头(四个)的十分钟储水量。即1.33L/S(一个喷头的喷水量)x4 =5.32L/S,取5L/S流量的十分钟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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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我再三提出:气压罐不是储水罐,气压罐中的水量只是调节水量,另外,增压泵的流量并不一定等于该气压给水设备的流量,增压泵1L/S,气压给水流量5L/S的气压给水设备已有成型的产品。其实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高规》和《喷规》是不矛盾的,意见是一致的,《高规》规定的气压罐的调节容量宜为450L,考虑的就是10L/S流量的消火栓用水和5L/S流量的喷淋用水30秒的用水量,单独对喷淋系统来说,就是5L/S流量的喷淋用水,这个流量已经和《喷规》一致了,但这里指的是“调节水量”,气压罐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气压来维持管道中的水压,对高层而言18吨的储水量还是存在高位水箱中,气压罐只是起稳压的作用,气压罐调节容量等于初期用水量,那这套气压给水设备就不需要设高位水箱了,所有的高层顶上设个气压罐就可以了。至于增压泵1L/S的流量只是为了补充系统水量漏失,因为喷淋系统是要求一个喷头(约1L/S)喷水动作后,湿式报警阀就要报警,压力开关就要启动水泵,如果增压泵流量大于1L/S的流量,那么该增压泵每启动一次,报警阀就要报警一次,喷淋泵就要启动一次,试问如何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我觉得《喷规》这一条的失误,就是没有明确气压罐的调节容量,只是笼统的讲初期用水量,容易造成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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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我同意刘峰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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