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书本上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不允许混用",也就是说选用了保护接零,就不允许再选用保护接零,我这样理解对吗?但是在TN-S系统,PE线又强调要求重复接地,这与前面不能"混用"不是自相矛盾了吗?请各位同仁指教!
在许多书本上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不允许混用",也就是说选用了保护接零,就不允许再选用保护接零,我这样理解对吗?但是在TN-S系统,PE线又强调要求重复接地,这与前面不能"混用"不是自相矛盾了吗?请各位同仁指教!
2楼
同问,这一块我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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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零线和地线可以一起用啊,比如说三孔插座,左零右火,上面是保护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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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用现在的说法是 TN-C、TN-C-S、TN-S、TT……不能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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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TN-S系统中的PE可以重复接地,但是N线不允许
TN-C系统里PEN可以重复接地
楼主说的是两个系统吧,在同一个系统中只能用一种保护方法
除非有很多局部的系统,但是这些局部的系统也是隔离在大的系统之外的,不能引申出来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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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引用lingxuct:
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金属外壳等)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叫保护接地。
在低压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的电气设备,其外壳和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零线(N线)连接,叫保护接零。
根据规范要求,变压器中性点的工作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一般低压系统所接设备的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4Ω;这样,当电气设备绝缘破坏,发生碰壳接地时,其故障电流约在I=220/(4+4)=27.5A,这么小的故障电流,不足以让电源侧断路器跳闸。所以,出现了保护接零。
因N线从电源变压器到用电设备会远小于8Ω,那么,单相短路电流也会远大于27.5A,适当选择断路器,就能达到保护的目的。
同一系统有多台用电设备,若一部分设备接零(N线)保护,另一部分接地保护,则出现一台设备发生绝缘破坏(外壳带电)时,会出现一些没故障的设备外壳也带电!
现用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值在几十mA级,故障可以采用保护接地了(漏电开关后的N线是不允许作保护线的),故现在强调PE线与N线分开的TN-S系统了。
同样,中压(6~35KV)系统是高阻接地,它装有零序(接地)保护,所以,中压系统的设备也是接地保护,它是TT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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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简单来说就是过电流保护和漏电保护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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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接入的电源零线作了接地后就不充许再与地线连接了。现在的低压系统,还是保护接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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