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1-5 西安市是水利部批准的全国节水灌溉示范市之一。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把发展节水灌溉作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保证粮食安全的关键性措施来抓。特别是2004年被列入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以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建设内容,农业节水成效显著。截止目前,共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280万亩,占总灌溉面积的85%,初步实现了农田灌溉节水化,有力地提高了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1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1-5
西安市是水利部批准的全国节水灌溉示范市之一。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把发展节水灌溉作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保证粮食安全的关键性措施来抓。特别是2004年被列入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以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建设内容,农业节水成效显著。截止目前,共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280万亩,占总灌溉面积的85%,初步实现了农田灌溉节水化,有力地提高了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投入机制。节水灌溉是一项公益性较强的事业,针对群众投资能力有限的实际,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997年每年拿出1000万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同时,对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各种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资金,市级财政再拿出足额的配套资金。据统计,2004年全市共投入农业节水建设资金503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达3393万元,占总投入的67%,取得了年节水能力超过2亿立方米的显著成效。
二、依据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农业节水的总目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统筹使用"的原则,将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国家节水增效示范项目、以工代赈水利项目等资金,依据《农业节水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资金和工程建设,提高了投资强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管理,保证质量。为提高管理水平,市财政拿出20万元资金,开发了节水灌溉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对已建项目和拟建项目进行管理,既便于制定投资计划,也便于对建成工程进行效益跟踪。在项目前期申报和实施方案编制上,全市采用统一的标准文本;为确保投资效益,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所有拟建项目都进行了量化考核审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行"三制"管理,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的责任,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施工规范关和阶段验收关;对已成工程的运行管理,严格要求做到制度、人员和措施"三落实"。
四、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各地在编制节水灌溉实施方案中,充分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并紧密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农作物种类选择节水灌溉工程形式;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采取民主协商的方式,公开筹资情况;工程建后的管护,灵活采取公司经营、个人承包或者村组管理等形式。这样做既提高了水的利用率,又减少了农业灌溉总用水量。项目区的农民高兴地说:灌溉用水方便了,用水时间缩短了,粮食增产了,干群关系融洽了。
五、注重实效,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发展节水灌溉的积极性,西安市政府始终本着农民方便、实用的原则,以群众满意做为实施项目的出发点。近年来大规模发展的以暗管输水为主的节水灌溉工程,普遍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农民把暗管输水形象地称作"田间自来水"。户县蒋村镇同兴村,在发展管灌前用河水浇地,杂质多、浇地不方便,想发展大棚菜但效果一直不理想,用井水管灌后,水质好,对瓜菜生产非常有利,现在已成为西安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也促进了当地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周至县集贤镇金凤村2000亩低压管道工程实施后,全村粮经作物比例由原来的7:3调整到4:6,仅此一项,就使全村人均纯收入增加300多元。节水灌溉工程的显著效益,激发了农民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户县、周至、蓝田、阎良等区县农民群众踊跃缴纳自筹资金,实施节水灌溉工程。
六、合理布局,全面发展。在节水灌溉飞速发展、初步实现农业灌溉节水化的同时,西安市已开始向农业节水的深度和广度进军。2004年在工程的布局上,重点向缺水地区、长期灌溉有困难的地区和岭塬地区倾斜;在项目建设内容上,实现从水源到田间管道、渠道全面配套,真正使建成的节水灌溉工程发挥节水、省电、省劳、方便、增产等效益。周至县东南塬区竹峪乡的东大墙、凤凰岭两村3000亩节水项目建成后,把水送到了梁顶、沟底,使全村95%以上的耕地面积有了灌溉保证,过去几代人想都不敢想的事,而今变成了现实。
近年来,西安市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探索种植适合当地特点的主导作物的同时,也针对许多农作物灌溉制度研究普遍滞后,影响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现实,开展了高产农作物和猕猴桃、石榴、葡萄等经济作物最佳灌溉模式的研究和调查,市财政每年也相应安排15万元经费,专项用于此项工作。
七、政府重视,部门配合,齐心协力抓节灌。在发展农业节水中,西安市市级水利、计委、财政、农业、扶贫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心向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市计委负责以工代赈、国家节水增效示范项目的前期申报和落实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并对拟建项目资金预算进行评审;市农业局按照农业节水的总目标,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水利项目的落实;市水务局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与下达以及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总结验收等工作。各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保证了工作的高效运转,促进了节水灌溉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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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8-25
四川省资阳市深化灌区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四川省资阳市把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和改革水费计收办法作为灌区改革的两大切入点,积极探索建设管理新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做好广泛宣传工作。福田乡农民用水户协会将通告和宣传资料制作成录音,租用宣传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向村里的代耕代种户和捡种户解释"谁受益谁负担"的用水新政策,不厌其烦地做工作,取得了水费征收达99%的好成绩。
二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江源干渠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了《会长岗位职责》、《会员权利与义务》、《灌溉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了协会正确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真正为农民办实事。
三是透明收费标准。为让群众用上放心水,浇上明白钱,资阳市供水单位与各用水户协会全部签订了供水收费合同,向协会会员印制了《农民用水服务收费通知卡》,采取"合同供水、合同收费","边服务、边收费"。由于水费收缴公开透明,资阳市龙泉山灌区实现水费征收839.5万元,占年度计划的71.06%,创下了历年同期的最好水平。
四是真情服务、真心工作。福田乡用水户协会始终坚持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思想,笑脸面对用水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协调用水矛盾,确保了全乡用水户的正常用水,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用水户协会的成立标志着灌区供用水实现了由行政管理为主向市场经济管理、民主参与式管理为主的转变,是以人为本思想在灌区的实践。用水户把协会当成自己利益的代表,协会也把灌区的发展和为用水户服好务当作是自己的头等大事。今年,资阳市灌区内的各个用水户协会发动组织会员自觉投劳投资岁修、整治、疏通渠道的热情十分高涨。由于渠道维护岁修的好、水路通畅,资阳市今年春灌时间比往年缩短了5天,灌区农户全部受水。在用水户协会的调度下,整个春灌放水井然有序,没有出现一例为争水、抢水打架斗殴的群体性事件。由于供水服务到位,收缴水费透明公开,资阳市灌区的水费收取工作得到了广大用水户的大力支持,收取率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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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第22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8-29
湖北省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注重加强基层水管单位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逐步构建新型的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对"三农"的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5年7月31日,中共湖北省委以鄂发[2005]13号文件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确定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体制,转换机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变"养人"为"养事",增强社会事业发展活力,提高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意见》对包括乡镇水利站在内的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中涉及的单位性质转变、人员编制管理、基本养老保险、资产债权债务问题以及责任主体、服务项目职能、经费来源、资金管理、公益性服务合同管理、服务运行模式、考核结算办法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和界定,同时强调了配套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措施,为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于乡镇水利站等基层水管单位改革,《意见》作出了如下规定:
1、按流域(水系)整合、组建水利管理站。此次湖北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将原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分别并入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其他放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或中介服务组织。在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牌子,以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政令畅通、保障有力。江汉平原及沿江滨湖地区的原乡镇水利站,在精简人员的基础上,由省有关部门提出范围和标准,按流域(水系)整合、组建水利管理站,属县(市、区)水利部门的派出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实行招聘。从而,为全面履行水利建设、管理职能提供了组织保障。
2、财政保证履行公益性职能经费。《意见》规定,县级财政要将包括水利等在内的农村公益事业服务经费按照部门预算要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年加大对农村公益性事业的财政投入,并分解落实到具体服务项目,根据实际,确定最低预算标准。从2006年起,省级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对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的乡镇"以奖代补",通过转移支付专项支持农技推广、防汛抗旱、血防灭螺等乡镇公益性事业发展。县乡财政用于农村公益性事业的支出不得因此抵减。
3、加强人员行业管理,鼓励分流人员再创业。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科技、文化等专业人员的行业管理,搞好培训和职称评审工作,鼓励科技创新。严格执行自愿置换身份补偿金政策。对自谋职业的分流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比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总的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逐步构建新型的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体系,建立"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新机制,切实提高对"三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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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9-5
山西省长治市探索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有效途径
把推动"一事一议"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重要内容
农村实行税费改革逐步取消"两工"后,"一事一议"是新形势下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和兴办其他农村公益事业的一项新的制度和主要手段。但在推行"一事一议"制度时,遇到一些困难。主要问题是基层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农民群众民主参与意识淡薄、基层组织行政服务滞后。山西省长治市从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入手,将推行"一事一议"制度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建农建一起抓。通过抓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农田水利建设"一事一议"的开展,通过推行"一事一议"提高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目前已初见成效,实现了基层组织建设与推行"一事一议"制度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长治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针对取消"两工"后农田水利建设基层组织工作存在的问题,长治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高全强"党建工程,在农村开展"一事一议"活动的意见》("高全强"即高标准要求,全方位实施,强力度推进),提出"一事一议"活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农建指挥部的指导下,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领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明确乡镇书记为推行"一事一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副书记、村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加强对"一事一议"活动的领导,落实责任。多数县(市)区也根据市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具体要求。
二、建立机制,规范操作。将推行"一事一议"制度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一起抓,增强了乡村两级对农建工作的组织动员能力。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还需要其他配套措施。长治市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建立部门合作机制,通过统一规划、分类指导、整合各部门资金,形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合力。二是建立引导和激励机制,通过采取市县两级财政设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基金,市委、市政府设立以奖代补基金表彰农建"一事一议"先进村,引导企业以工补农,贷款贴息等措施,激发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长治市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农业部《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健全了村级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一事一议"政策不断完善,操作进一步规范。
三、培育典型,以点带面。长治市要求县乡两级领导班子、涉农部门都要确定"一事一议"活动联系点,深入到村组、农户开展工作,研究具体情况,解决难点问题,加强指导,培育典型。要求每个县(市)区都要重点培育10个以上"一事一议"典型村或典型事例,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加强督促,严格考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党委农工部门、农建指挥部门、农口相关单位和宣传部门统一行动,相互配合,采取项目公示、开展阶段性检查和年终验收检查等方法,及时督促检查"一事一议"活动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同时,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手段,把"一事一议"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农田水利建设"漳河杯"竞赛的主要内容。
目前,长治市推动"一事一议"的探索已初见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通过"一事一议"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村约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60%,并涌现出一批好的典型。山西省对长治市的这一探索非常重视,于2005年8月10-12日在长治市召开了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和宣传长治市推行"一事一议"制度的经验,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广泛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事一议"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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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10-8
小水利攸关大农业
---我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困境与对策
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我们认为,这是强农富农的一个重大举措。建国以来,经过各地长期不懈地努力,全国兴建了2000多万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粮食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当时建设标准低、配套差,后续投入不足,工程严重失修,已成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制约因素,严重危及国家粮食安全,迫切需要按照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及时建立由国家、地方和农民共同负担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加快建设步伐。
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田水利设施的整体状况令人担忧
2003年全国有耕地19.5亿亩,其中缺乏灌溉条件或设施的"望天田"11.1亿亩,灌溉面积仅8.3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3%,其中有效实灌面积仅7.1亿亩。已建成的8.38亿亩灌溉面积中,2/3的灌溉面积还在沿用传统落后的灌溉方法,全国灌溉水平均利用率只有45%,400多处大型灌区骨干建筑物损坏率近40%;全国有6000多万亩易涝耕地、3000多万亩盐碱地和近1亿亩渍害低产田,大部分地区排涝标准偏低,只有3-5年一遇,加之配套不完善、设备老化失修、投入无保障,已成为防洪减灾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全国农田平均每年受旱面积达3亿亩以上,灌区中等干旱年缺水300亿立方米,因旱减产粮食数百亿公斤。
(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服务功能严重退化
全国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控制的灌溉面积4.6亿亩,占总灌溉面积的55%,生产的粮食占全国的35%以上。但是不少地方的老百姓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形象地形容为"堰塘像碟子、渠道像筛子、水库像池子、机埠像叫花子"。大部分工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主要靠农民投劳,就地取材,标准不高,长期带病运行而又无力系统维护,导致骨干工程严重老化,末级渠系更是功能衰竭,效益急剧下降;由于工程病险、淤积等原因,小型水源工程蓄水能力大幅度下降,受益面积减少,灌溉保证率下降。黑龙江全省已建成小型农村水利工程26704处,工程配套率只有70%左右,完好率只有60%左右,设计灌溉面积653.3万亩,实际灌溉面积199.7万亩,仅为设计能力的30%;湖南省小水库(塘坝)的蓄水能力不足设计的60%;山西有1.6万处小微型工程因蓄水能力不足,致使90多万亩灌溉面积变成名誉灌溉面积。据典型调查分析,湖北省有效灌溉面积以每年20--30万亩的速度递减。此外,工程维护投入不足,影响工程功能发挥。根据陕西省的典型经验,小型灌区内每年仅清淤、水毁工程修复,受益区内每个劳力平均需投工5个劳动日,过去没法得到满足,现在就更困难。同样原因,黑龙江省乡镇以下中小排水渠道五年一轮的疏浚率不足40%,干支斗农渠3年一轮的疏浚率不足50%,造成灌溉排水能力进一步下降,影响农业生产。
(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一方面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功能衰退,另一方面农业的发展要求大量标准高的农田水利设施为之服务,总体上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已成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严重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丘陵山区农田水利工程严重匮乏,农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缺乏保障,收入仅在温饱线附近,一次较大自然灾害后刚刚解决温饱的农民往往重新返贫。四川全省还有旱山村、严重缺水村1.4万个,有望天田1100多万亩,广西现有旱地1710万亩,有效解决旱地灌溉仅为245万亩,占旱地总面积的14%;农田水利设施远远落后于农业发展的要求。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需要较高的灌溉保证率,而且在灌溉制度、灌溉方式上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全国多数灌区的灌溉设计保证率为50%~75%、除涝设计保证率为3~5年一遇3日暴雨5日排除;地面灌溉约占总灌溉面积的98%,土渠占95%以上,采用了先进的喷灌、微灌技术的面积仅占灌溉面积的3.5%。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因素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设计标准低、工程量不足,直接影响优良品种和经济作物的种植以及农产品品质,难以满足增加农民收入对农田水利设施的要求。
造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滞后的主要原因:
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责任不落实。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退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地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归属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农民的分散经营和农田水利设施集体受益之间的矛盾日渐加剧。农民习惯用"大锅水",只用不管;水管单位只负责斗渠口门以上,斗渠以下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整体上处于吃老本状况,老化失修严重,甚至丧失功能。近十年来,尽管各地开展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改革,但已改制的工程仅占工程总数的35%左右,大量以公益性、准公益性为主的小型灌溉排水渠道,由于本身经济效益低下,农民缺乏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运行管理和维护责任难以落实,老化失修的趋势没有得到遏制。
二是有效机制未形成,投入严重不足。长期以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维护除靠少量的财政资金补助外,主要靠受益区农民投工投劳。据水利部门统计,1993-2003年平均每年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农民投工为74亿个,最高年份达102亿个,其中一半以上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当前,小型农田水利投入形势非常严峻。首先,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先行试点的苏、皖两省已全部取消"两工",2005和2006年又将分别有18个和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全取消"两工",农田水利建设的农民投入部分将急剧减少,同时,实行减免农业税试点,原来主要用于村内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村提留也不复存在,加剧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的供需矛盾,这也是各地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第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普遍存在"公家的水、自家的地"的心理,加上农业比较效益低和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等因素,农民的投工投劳受到很大影响。第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财政资金主要是1980年中央财政包干下放的23亿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费(小农水补助费),截止到2002年7月,只增长到约28.8亿元,而且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基层水利管理单位事业费补贴、水土保持和重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配套,真正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微乎其微。
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测算,为了满足未来不断增长的粮食需求,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必须发展到9.5亿亩,同时,灌溉用水量要基本维持在现有每年3600亿立方米的水平上,新增的1亿多亩灌溉面积只能在农业用水内部依靠发展节水灌溉来解决,因此需要对现有灌溉面积中的6.37亿亩进行以节水为中心的续建配套。未来5年内至少要对4亿亩(北方2.7亿亩、南方1.3亿亩)灌溉设施进行节水改造,从而使全国灌溉水利用率从45%提高到50%以上,其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面积2亿亩。按典型工程测算,节水改造每亩投资约400元,需总投资800亿,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60亿公斤;小型水源建设发展5000万亩补充灌溉面积,约需补助资金375亿元,两项合计1175亿元,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约200亿公斤。如果在2005--2007年的3年中完成l/2,每年需要投入约200亿,与现有资金渠道比较,缺口巨大。
二、当前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难点分析
取消"两工"、取消村提留以及实行减免农业税试点,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带来了很大影响。从实际情况看,无论在组织形式和投入结构上,还是在基层干部、农民的观念和心理方面,都发生了明显变化,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遇到了新的难点。
(一)"一事一议"操作难度大
"一事一议"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开展村内公益性事业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但从实施的情况来看,"一事一议"操作难度大,实际效果差。有项目带动的、有财政补助的一般能议成,且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但绝大部分项目因缺乏引导资金,事难议、议难决、决难成,效果不理想。主要原因有:第一,"一事一议"缺乏规范的操作性程序和管理办法。村内公益事业涉及教育、水利、道路、绿化等领域,要议的事多,但筹资的上限仅15元,一年解决一件事都不够。黑龙江从2003年实行对村内工程开展"一事一议"限额内(12元)筹资省级财政补一半,由于限额太低,难以议成,2003年财政仅补助了1000万元,2004年补助约7000万元,仅占计划补助的2/3。第二,"一事一议"缺乏表决和强制执行的约束机制,少数人不同意就造成事情办不成,即使议成的事部分农民不出资投劳也没有办法。第三,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妇女、老人缺乏参与意识和决策能力,造成村内议事的会难以开成功。第四,灌溉排水工程受益范围一般涉及多个村组,如果不能同步议成,工程不能建成并发挥效益。第五,有些农田灌溉排水工程投资大、收益低,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往往议不成功。安徽省是最早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省份,尽管100%的县、90%的乡、60%的村通过"一事一议"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但能够议成的事与需要干的事比例为l:5左右(工程数)、l:10左右(投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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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
第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以公益性为主导的基础性设施,属于公共财政支持的范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受益范围涉及千家万户,但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且经济效益低,社会效益明显,具有公共性、公益性的特征。第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业、农村和农民,是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是公共财政重点扶持的对象。国家财政直接对农业生产环节进行补贴,本身也符合WTO的"绿箱"政策,加上对主要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和对农民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等政策,可以构成财政支农的完整体系,将进一步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第三,我国整体到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应该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农民投工投劳自主建设,历史欠账过多,标准低,配套差,发展滞后。近几年中央财政推行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的政策,实施的小型农村水利公益项目和雨水集蓄利用项目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和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加大财政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将小型农村水利设施纳入公共财政支持的范围,真正做到"民办公助",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四)合理划分中央、地方和农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事权财权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明确要求基本建设投资和国债资金要加大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力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加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中低产田改造的力度,这与现有的资金渠道和投向范围是吻合的。但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长期以来缺乏稳定的资金渠道,中央一号文件中要求中央和省级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就是要适应经济发展阶段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要在对原有事权不做大的调整的前提下,建立起农民为投入主体、地方政府负总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继续发挥农民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负起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责任。同时,要考虑到1994年中央、地方"分灶吃饭"时,由于对相关事权未作调整,形成包括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在内的一些公益事业上的事权和财权不对等的现实,要正视地方财政困难的实际,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要加大扶持力度。
同时建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将目前尚无资金渠道的小型灌区(灌溉面积小于1万亩)和小型抗旱水源(包括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作为重点。参照近年来财政部、水利部实施的小型农村水利公益设施项目和雨水集蓄利用项目实施的经验,可按建设项目对主要材料费用进行直补,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和资金报账制,同时按改革的要求建立工程的良性运行机制,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凸显使用效果。
(五)整合资金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
目前涉农资金渠道分散,工程建设各管一段现象十分普遍,加上层层要求配套,造成部分项目建了水源没钱建渠道,或者建好了田间工程缺水源工程;有的灌溉渠道建好了,但排水渠道、排涝泵站无钱兴建,难以发挥整体效益;有些项目缺乏技术论证,难以发挥效益,造成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各种渠道的支农资金,形成合力,保证投资效果。近年来,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地尝试以县为单位编制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充分发挥了政府的协调作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把农口和综合部门的涉农资金按规划集中使用,确保"治理一处,受益一处,建设一处,巩固一处",不但农民得到了实惠,调动了积极性,而且资金运行安全有效。这种做法可在兼顾部门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推广,建议进一步明确各分管部门的职能和分工,对能够归并的支出事项由一个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配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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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10-8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浙江省委2005年1号文件精神,浙江省加快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全面开展"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小型水利工程和谐自主体系"(简称"双千万一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作建设,为建设小康、和谐的浙江新农村提供基础保障。
一、政策引导,规划指导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双千万一体系"建设,从政策上加以扶持和引导。2003年,省委、省政府就将千万农民饮用水一期工程列入浙江省"五大百亿"工程的实施内容,2004年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通知》,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今年省委省政府1号文件将"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列为重要工作内容,财政、水利两厅联合制定了《浙江省"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前期工作、资金补助政策与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建后管护、竣工验收等做出详细的规定。为适应新形势,在《浙江水资源管理条例》中明确"农业供水水源转向城市、工业供水的,水价中应当附加农业节水补偿资金,专项用于农业节水",随后又开展了专题调研,正研究建立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为科学有效地开展工程建设,浙江省先后组织编写了《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工程规划》、《浙江省"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规划报告》和《浙江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规划从2003-2012年,解决1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明显改善1200万人的农民饮用水条件,规划投资100亿元;规划用十年时间,对全省258个灌区进行"两改一提高",改善灌溉面积1073万亩,扩大灌溉面积91万亩,规划投资39亿元。全省各地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有力地保证了规划的实施。
二、财政扶持,试点先行
浙江省财政积极支持"双千万一体系"建设,通过省财政资金扶持,引导各地财政和农民投入。通过近3年的实施,全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总投资23.5亿元,其中省财政共投入资金2.3亿元,新增日供水量55万吨,改善了258万人饮用水条件,解决34万饮水困难人口。为进一步加快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浙江省财政正计划将该项资金规模提高到约1.2亿元/年,并提高欠发达地区的补助标准,力争提前到2010年基本解决全省农民饮用水问题。为更好地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规划,在财政部门的支持下,2004年安排1000万元启动了19个试点项目建设,2005年又增加到4000万元开展了48个试点项目建设,并且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以建设促管理改革,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岱山、玉环、义乌等地被确定为节水试点县(市),为全省建设节水型社会探索经验。莲都、诸暨等地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
三、积极探索建立"小型水利工程和谐自主体系"
浙江全省1388个乡(镇)、34411个行政村有20余万处由乡(镇)、村集体所有的蓄、引、提、灌、排、防、饮等小型水利工程。如何完善这些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是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抓住今年中央1号文件加大财政扶持农田水利建设的契机,浙江省提出了实施"小型水利工程和谐自主体系建设"工程,把这项工作作为水利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来抓;作为保障水利可持续发展,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来实施。
目前,浙江省主要推进3种自主管理模式,稳步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和谐自主体系建设:(1)社会物业化管理,不少地方开展的河道保洁队伍是这种模式的雏形;(2)民间协会管理,由受益区农民组成民间协会,协调和承担建管任务,诸暨水利会在这一模式上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3)民营股份化管理,将各种渠道资金或有价劳动,折股投入组建经济实体,以民营企业模式管理,丽水莲都区江弄村的水业合作社是这一模式的典型。在对这些典型进一步剖析、总结和提炼,提出分类指导意见。把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水利工程专项资金、中央小型农水补助资金与小型水利工程和谐自主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扶持试点,大胆探索实践,努力使农村小型水利走向建设和谐、管理自主、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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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10-18
本站讯 河北省是一个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省份。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紧紧抓住水资源短缺这一主要矛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节水型社会建设,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开源节流并重,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特点的节水灌溉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省节水灌溉面积已达3600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53.7%,每年可节水20亿m3,减少垄沟占地增加种植面积120万亩,增产粮食20亿kg,亩均灌溉用水量由八十年代初的382 m3/亩下降到目前的230 m3/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
一是积极推广农业综合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河北省针对省内农业节水技术单一,缺乏有效集成的现象,2005年,拿出800万元在全省不同区域建设节水农业综合示范项目区,结合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在五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是因地制宜选择节水灌溉技术。各示范区根据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农业种植结构情况、社会经济发展及群众的文化素质,确定了适合当地的管道灌溉工程,亩均管道长度8-10米。二是完善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示范区内所有水源工程都安装先进实用的量水设施(IC卡、射频卡、水表)等。达到"一井、一表、一卡、一号、一数"(即每一眼井安装一块水表、编一个井号、建一张档案卡和一个定期统计上报的取水量数据)的管理要求,并选择部分项目区进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三是开展土壤墒情监测,使项目区达到适时适量灌溉。在推广先进适用节水灌溉工程技术的同时,省水利厅投资50万元委托省灌溉试验总站、中国农大曲周试验站等单位在项目区内建设灌溉预报站,解决田间作物灌溉用水优化管理的关键技术,为作物适时适量灌溉提供依据。四是加强农艺措施。各示范项目区所在县积极与农业部门联系,在项目区内种植优质耐旱作物品种,应用耕作保墒技术,覆盖保墒技术,提高作物的抗旱能力,减少水资源的无效损耗。五是积极推广桃城区、成安等地农民用水户自主管理模式,让项目区内用水户自主参与、自主管理,促进农业节水工程的良性运行。
二是山丘区积极发展微灌技术,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河北省山区、丘陵区的果树、经济林是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经济来源,但由于受地形、耕地位置及降雨分布不均的影响,灌溉十分困难。针对这种状况,2003年以来,河北省拿出1350万元在山丘区实施了微灌试点项目,共建设项目42个,面积达5万多亩。项目区年亩节水约50%-70%,节工60%左右,增产10%-30%。据不完全统计,项目区年可节水600万立方米,年省工25万个,增加经济效益500多万元。石家庄市元氏县一农民深有体会的说:"这里原来是荒山,1996年我开始包地开荒,种果树。以前是靠天吃饭,雨水好果树就长得好点儿,靠人力浇水,费时又费工,效果也不好,现在采用了集雨加微灌的方法,将积蓄的雨水通过管道送到每棵树根周围,用灌水器将水均匀喷洒在树根部。不仅节省人力,还大大节约了用水量。以前浇树每亩用40-50立方米的水,现在只用5-10立方米,果树比以前长得还好。是灌溉方式的改变,绿了这片山,富了俺庄户人家。以前这片荒山,变成了外商出价500万都不卖的绿色果园。"
三是积极推广咸淡混浇管道一体化技术,充分利用微咸水资源。河北省中东部平原地区有较丰富的咸水资源,现有可利用的微咸水资源量为15亿立方米,为开发利用好这一潜在水源,近年来,河北省结合全国节水增产重点县建设、国家级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省级高标准节水示范项目,先后在黑龙港地区的衡水、邢台、邯郸等地进行了咸淡混浇的试点与推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衡水是全省典型的水资源匮乏地区,为此,市委、市政府将市县两级节水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咸淡混浇工程,按照"股份制办水、商品化用水、企业化管水"的路子,改过去财政资金无偿补助为入股参与建设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该市已建成咸淡混浇工程近4000组,咸淡混浇技术推广应用面积已突破100万亩,每年可采用地下微咸水1亿多立方米,相对节约深层地下淡水1亿多立方米,可为当地农民节省灌溉费用5000多万元。衡水市郑家河沿镇种高村通过咸淡混浇改造,每眼井每小时比原先能多浇半亩地,水的利用率提高了三成,平均亩次浇地费用还下降5至10元,去年全村节省电费8000多元。目前,这项技术已普及到邢台、沧州、廊坊、保定等地,全省已建成咸淡水混浇井组5225个,控制面积141万亩,每年利用咸水资源1.4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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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12-19
陕西省积极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手早、行动快、标准高、效果好。至今年11月底,全省已投入劳动工日2200多万个,完成投资7亿多元,出动机械37万个台班;新修和加高、加固堤防768公里,修复水毁工程5590处;新增灌溉面积17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9万亩,新修"四田"2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74平方公里,新增供水受益人口约40万人。在"两工"已全部取消的情况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没有出现明显滑坡,主要效益指标还好于上年。
陕西省的主要做法是:
一、政府主导,精心组织。10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对今冬明春农建工作作出全面安排。11月3日,省政府在商洛市召开全省农建现场会,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顺利开展。许多市、县(区)及时召开工作会或现场会,动员和部署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采取主要领导抓协调,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办法,明确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分工和责任,为形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合力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陕西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解决制约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和影响农民生活生产的关键问题为目标,各地从实际出发,重点抓了基本农田、水毁修复、饮水安全、节水灌溉、主要水源、水保生态、农村水电等工程建设中的一项或几项。今年遭受严重洪灾的渭南市,针对本地实际,及时编制了《渭河水毁工程修复重建规划》和《南山支流疏浚工程规划》,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目前,全市投入工日137万个,完成投资4208万元;清淤整修水毁渠道80公里,修复水毁工程1500多处,排抽积水5000多万立方米,除涝面积20万亩。在抓好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陕西省各地也十分重视面上水利水保工程的建设,按照"尊重民意、爱惜民力、力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完善"一事一议"政策、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宣传和技术服务等措施,推动面上水利水保工程建设,促进了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全面均衡开展。
三、统一规划,整合资金。陕西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把编制规划作为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今年3月,省政府启动了全省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由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牵头,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编制了《陕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并经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正式付诸实施。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全省越来越多的县区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办法,把有关涉农、涉水资金整合起来,集中投向项目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汉中市一些县区整合相关部门资金,按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确定项目区,由水利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建成了一批标准高、规模大的优良工程。根据规划整合资金,通过整合资金强化规划的实施,陕西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四、增加投入,积极引导。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家五部委《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精神,陕西省决定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每年拿出1亿元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一些财政状况较好的市县也从今年起设立专项资金,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西安市增加投入出真招,一是于今年9月下发了《西安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市级和区县级水利建设基金来源和用途;二是市级财政已落实冬春水利建设资金2.2亿元,目前已完成9700万元。
在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的基础上,陕西省坚持"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的原则,积极鼓励、扶持农民和社会各界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商洛市通过整合专项资金,发动部门、单位和干部筹措资金,组织受益区单位捐款,水利部门提供全程技术服务等办法,支持和引导农民通过"一事一议"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入秋以来,全市农田水利建设农民和其他社会投资已达1100万元,一些地方一个劳动力投劳在20个以上。吴起、子长两县1000多户农民在政府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下,自主开展户修农田建设,自筹资金达560万元。洛惠渠灌区农民在用水户协会的组织下,发动3000余人,完成了30余公里渠道严重淤积段的清淤工作,取得了"三修两清"的好成绩。目前,全省群众和民营水利投资达2.1亿元,成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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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12-2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共同起草了《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05年12月11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贯彻执行。
现将广西自治区《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全文转发,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实施本地意见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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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为此,要实行全国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增加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的投资,提高水价等政策。水资源持续发展的形势是严峻的,我们有必要和信心把这件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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