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简报(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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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08日 00: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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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1-5    西安市是水利部批准的全国节水灌溉示范市之一。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把发展节水灌溉作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保证粮食安全的关键性措施来抓。特别是2004年被列入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以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建设内容,农业节水成效显著。截止目前,共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280万亩,占总灌溉面积的85%,初步实现了农田灌溉节水化,有力地提高了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1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1-5

  


西安市是水利部批准的全国节水灌溉示范市之一。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把发展节水灌溉作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保证粮食安全的关键性措施来抓。特别是2004年被列入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以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建设内容,农业节水成效显著。截止目前,共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280万亩,占总灌溉面积的85%,初步实现了农田灌溉节水化,有力地提高了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投入机制。节水灌溉是一项公益性较强的事业,针对群众投资能力有限的实际,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997年每年拿出1000万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同时,对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各种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资金,市级财政再拿出足额的配套资金。据统计,2004年全市共投入农业节水建设资金503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达3393万元,占总投入的67%,取得了年节水能力超过2亿立方米的显著成效。
  二、依据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农业节水的总目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统筹使用"的原则,将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国家节水增效示范项目、以工代赈水利项目等资金,依据《农业节水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资金和工程建设,提高了投资强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管理,保证质量。为提高管理水平,市财政拿出20万元资金,开发了节水灌溉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对已建项目和拟建项目进行管理,既便于制定投资计划,也便于对建成工程进行效益跟踪。在项目前期申报和实施方案编制上,全市采用统一的标准文本;为确保投资效益,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所有拟建项目都进行了量化考核审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行"三制"管理,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的责任,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施工规范关和阶段验收关;对已成工程的运行管理,严格要求做到制度、人员和措施"三落实"。
  四、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各地在编制节水灌溉实施方案中,充分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并紧密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农作物种类选择节水灌溉工程形式;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采取民主协商的方式,公开筹资情况;工程建后的管护,灵活采取公司经营、个人承包或者村组管理等形式。这样做既提高了水的利用率,又减少了农业灌溉总用水量。项目区的农民高兴地说:灌溉用水方便了,用水时间缩短了,粮食增产了,干群关系融洽了。
  五、注重实效,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发展节水灌溉的积极性,西安市政府始终本着农民方便、实用的原则,以群众满意做为实施项目的出发点。近年来大规模发展的以暗管输水为主的节水灌溉工程,普遍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农民把暗管输水形象地称作"田间自来水"。户县蒋村镇同兴村,在发展管灌前用河水浇地,杂质多、浇地不方便,想发展大棚菜但效果一直不理想,用井水管灌后,水质好,对瓜菜生产非常有利,现在已成为西安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也促进了当地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周至县集贤镇金凤村2000亩低压管道工程实施后,全村粮经作物比例由原来的7:3调整到4:6,仅此一项,就使全村人均纯收入增加300多元。节水灌溉工程的显著效益,激发了农民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户县、周至、蓝田、阎良等区县农民群众踊跃缴纳自筹资金,实施节水灌溉工程。
  六、合理布局,全面发展。在节水灌溉飞速发展、初步实现农业灌溉节水化的同时,西安市已开始向农业节水的深度和广度进军。2004年在工程的布局上,重点向缺水地区、长期灌溉有困难的地区和岭塬地区倾斜;在项目建设内容上,实现从水源到田间管道、渠道全面配套,真正使建成的节水灌溉工程发挥节水、省电、省劳、方便、增产等效益。周至县东南塬区竹峪乡的东大墙、凤凰岭两村3000亩节水项目建成后,把水送到了梁顶、沟底,使全村95%以上的耕地面积有了灌溉保证,过去几代人想都不敢想的事,而今变成了现实。
  近年来,西安市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探索种植适合当地特点的主导作物的同时,也针对许多农作物灌溉制度研究普遍滞后,影响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现实,开展了高产农作物和猕猴桃、石榴、葡萄等经济作物最佳灌溉模式的研究和调查,市财政每年也相应安排15万元经费,专项用于此项工作。
  七、政府重视,部门配合,齐心协力抓节灌。在发展农业节水中,西安市市级水利、计委、财政、农业、扶贫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心向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市计委负责以工代赈、国家节水增效示范项目的前期申报和落实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并对拟建项目资金预算进行评审;市农业局按照农业节水的总目标,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水利项目的落实;市水务局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与下达以及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总结验收等工作。各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保证了工作的高效运转,促进了节水灌溉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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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08日 00: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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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4-26

  江苏省地处江淮沂沭泗流域下游,境内河湖众多,水系复杂,近年河道淤积问题非常突出,造成用水灌不上、内涝排不出,河道水体污染严重。2003年以来,江苏省组织农民大力开展县乡河道疏浚,取得了显著的综合效益。据统计,2003年至2004年,全省共疏浚县乡河道3700条,完成土方2.4亿立方米,累计投入20亿元。2005年度计划疏浚土方1.5亿立方米,目前已完成95%。河道疏浚工程的实施,使农田用水灌得进,排得出,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了河道水质,为农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

  江苏省的主要做法是:

  1、领导重视,政府引导。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农村水利工作做出批示,要求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以河道疏浚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针对本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江苏省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农村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管理体制改革、投入政策和组织领导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并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落实。省政府2004年出台《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后,淮安、宿迁、南通、连云港等市先后制定了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管理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河道疏浚工作的深入开展。

  2、规划先行,讲究实效。为了组织和实施好河道疏浚工程,江苏省水利厅于2002年组织各市、县水利部门对全省县乡河道进行勘测调查和统计分析,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江苏省2003-2007年县乡河道疏浚规划》。规划的目标是恢复或适当提高河道设计标准和引排能力,并使县乡河道整体水质提高一个等级,基本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同时更新改造河道沿线建筑物,做好相关水土保持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江苏省紧紧围绕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这一目标,把县乡河道疏浚工作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河道疏浚的综合效益。

  3、创新机制,加大投入。积极探索财政投入、市场化筹资和群众投劳投资相结合的投入新机制,解决河道疏浚的资金问题。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03年,江苏省级财政安排6000万元资金用于县乡河道疏浚,2004年增加到1亿元,2005年又增至2亿元,同时明确从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中安排30%,用于以县乡河道疏浚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建设。市县财政也加大了投入力度。2003-2004年,全省市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7亿元。二是用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河道疏浚既是党和政府的事,也是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改变过去完全由政府包办代替的做法,把县乡河道疏浚作为"一事一议"的重要内容,采取"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办法,提高"一事一议"的议成率。三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筹措资金。通过合理开发和利用水土资源,做到"以土换资"、"一举多得",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河道疏浚。

  4、建管并重,规范操作。江苏省水利厅与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乡河道疏浚项目及资金管理的意见》,要求强化河道疏浚工程的建设管理,严格按河道疏浚规划组织实施,建立项目分级管理责任制,实行疏浚补助经费与工程量挂钩的办法等。在规范工程建设的同时,注重工程的建后管理。苏州市各县(市、区)都出台了《县乡河道长效管理办法》,实行市级财政奖励,县(市、区)和乡级财政出资,构建城乡河道维护的专业化管理网络,并建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考核制度。盐城、泰州、扬州等市通过"统一规划、政府确权、竞标管护、共同受益"的办法,建立河道的长效管理维护机制,有效地落实了河道工程的管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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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08日 00: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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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5-16

  为全面了解农村饮水不安全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决定,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复核评估。2005年5月1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饮水现状调查复核评估工作动员会,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出席会议并作动员。翟浩辉指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为群众办实事,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具体体现。农村饮水现状调查复核评估,是饮水安全的前期工作,非常重要和紧迫。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做好农村饮水现状调查复核评估工作,进而做好饮水安全规划,为彻底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打下坚实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卫生部疾病控制司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还邀请有关专家讲解了复核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并进行了专家答疑。

  会后,由水利、卫生(疾病控制)、经济、统计和公共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及部分省水利厅熟悉农村供水工作的专业人员100多人,组成20个专家组,分赴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集中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复核评估。各专家组将在各地开展现状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各地饮水不安全人数及其分布、类型及其成因;重点摸清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的人口及其分布,无供水设施的人口、取水极不方便的人口、经常发生季节性缺水的人口及其分布,了解农民对解决饮水不安全的意愿、筹资能力及水价的承受能力,调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为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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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08日 0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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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5-25

  为解决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后集体管水组织主体"缺位"问题,加强农田水利灌排设施的管理,陕西省自2000年以来,先后在交口、石堡川、冯家山和宝鸡峡等大中型灌区开展了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改革的试点工作,通过边试点、边规范、边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已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105个,管理斗渠1076条,管理灌溉面积180万亩,涉及农户14万。以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成立后,通过互助合作,自我服务,民主管水,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灌区田间工程有人用、没人管、水费计收难、水资源浪费、工程设施破损严重等问题,增强了农民民主管理意识,改进了工程维护和田间灌排服务,减轻了农民不合理负担,促进了节约用水,深受当地农民、地方政府和灌区专管机构欢迎。

  为加快推进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工作,陕西省于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快灌区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和灌区管理单位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抓好灌区用水户参与式管理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逐步解聘灌区基层管理中的段斗人员,促进现有改制渠道管理模式的转型,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用水协会,全面确立灌区专管机构与群管组织的新型供求关系"。

  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核心是农民用水户协会。搞好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工作是推行参与式灌溉管理的关键。《指导意见》强调,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必须坚持自愿、公开、民主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动员来引导广大用水户积极参与。在组建过程中,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部门和灌区管理单位组成的筹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做好资产移交工作。为确保协会的健康运行,必须做好用水协会的民主选举、《章程》与有关制度的起草和协会成立等环节的指导工作。在用水户协会的注册问题上,各级政府和灌区管理单位督促协会按照省民政厅、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民用水协会审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搞好登记注册工作,做到合法经营,依法运行。

  灌区专管机构与农民用水协会都是为灌区广大用水户服务的性质相同的经济实体,就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指导意见》也进行了具体说明,明确了双方在业务上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伙伴关系。农民用水协会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的同时,也要按照灌区专管机构的统一规划和安排部署经营运作。灌区管理单位一方面监督协会规范运行,一方面要尽力为协会创造有利条件,帮助其完善基础设施,搞好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根据《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是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把基层体改与单位体改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抓共改,才能真正建立起符合灌区实际和统一协调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目的。近几年,陕西省在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灌区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改善,先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成为灌溉工程发挥最大效益的关键。在此基础上,《指导意见》提出各灌区要积极推广参与式灌溉管理模式,在工程设施比较好的地方加快组建农民用水协会,在已有农民用水协会的地方优先安排工程投资,尽快完善工程设施,真正做到软、硬结合,发挥更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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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08日 00: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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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6-2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的投入不足问题,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江西省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发[2005]1号文件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提出努力构建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激励机制、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工作机制,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增长,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投入。

  一、全面启动中型泵站的应急更新改造。
  江西省现有泵站26146座,总装机86万多千瓦,为解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抗御洪涝灾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大部分泵站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设计标准低、规划不合理,经过几十年的带病运行,全省2/3以上泵站濒临报废或处于半瘫痪状态,亟待更新改造。目前,全省泵站实际排灌面积仅870多万亩,比设计排灌面积衰减290多万亩,衰减率达到25%。在遇到洪水时,农田大面积内涝;在遇到旱灾时,农田成为"望天丘",农民增产增收困难。为切实解决泵站排灌问题,提升排灌效益,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江西省政府从省级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两年时间,对列入《江西省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报告》1980年前投入运行的中型泵站进行全面的应急更新改造。按照分级负责、分级投入的原则,今后两年江西省将对中型泵站更新改造所需的水泵、电动机、变压器及其安装四项费用进行补贴,泵站土建及相关费用由当地政府筹资解决。为全面部署泵站应急更新改造工作,江西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泵站更新改造工作会,要求各地积极筹集资金,做好中型泵站的更新改造工作。

  二、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
  为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江西省从2005年开始设立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今年共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农民"一事一议"投工投劳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在省级增加投入的同时,江西省要求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增加投入,每个县(市、区)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不能少于100万元,并根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返回部分和土地出让纯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逐步建立起财政投入和群众"一事一议"自愿投资投劳相结合的良性投入机制。

  三、 整合部门资金,统一组织实施。
  为解决重点工程资金投入不足的难题,江西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强化政府职能,进一步整合农口其它资金,将水利、农业、林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以工代赈等多方面的资金整合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充分发挥部门资金的整体效益,取得了显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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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08日 00: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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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7-12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利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1998年大汛之后,国家加大对江河湖泊堤防建设和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加之三峡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的建成及一系列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我国大中型水利设施的防洪保安、抗旱排涝等功能日趋完善,为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农田水利设施面大量广,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各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一方面,设施严重老化、不配套。现有水利工程大部分修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且排灌标准很低,目前功能普遍衰减30%至40%。既造成排涝能力弱,农田涝灾转化为河、湖防洪压力,农田积水无法排出,又导致提灌能力差,不能满足灌溉需要。另一方面,疏于管理。由于投入不足,导致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及水利设施带病运行问题比较普遍,使得众多小型水利设施功能丧失殆尽,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已经严重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当前国家高度重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新形势下,更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改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条件,建立起设施完备、抗灾能力强、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具有较高经济社会效益的水利设施体系。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单纯依靠农民一家一户或者仅凭国家投资,都难以改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现状。从单纯依靠农民来讲,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但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的小生产在许多方面,包括在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方面的弊端也日渐显现。一是农民经营土地面积小,无法形成规模,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的能力有限;一些地方土地二轮延包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耕种的田块经常调整,农民对改善耕作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缺乏积极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拿不出资金用于改善水利设施条件。二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在乡镇、村级组织无力改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情况下,没有哪一家农户、中介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很好地把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出资改善水利设施条件。三是农民实际上未能很好地承担起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公益事业应尽的义务。农村税费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两工"(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取消后,国家投资有限,地方财政又没有钱投入,"一事一议"存在难度,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难成现实。从依靠国家来讲,我国耕地绝对数量大,地形地貌复杂,改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任务重、难度大、投入需求巨大,国家不可能在短期内投入足够多的财力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因此,扭转当前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必须从实际出发,既要确保国家财政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资的不断增加,强化各级政府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又要鼓励民间投资,教育、动员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从而建立起国家、民间多元投资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国家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要用好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好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基建、水土保持等各项资金,确保有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改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各级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列出重点项目,安排相当资金,逐步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涉农部门也要多方挖潜,加大投入,有重点、分步骤地解决水利设施建设上的突出问题,保证本地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年年有新的改善。
  二、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重点扶持力度。粮食直补、粮种补贴等惠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粮食主产区要为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多做贡献,中央财政和有关国债资金也应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水利设施,包括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金融部门要为粮食主产区改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条件提供服务。
  三、加快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放活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经营管理权,明确责权利,切实保护、开发和建设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真正实现投资经营者、农民及生态环境的三方共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资主体运行机制,放开一些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在遵守市场准入规则和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投资兴办水利工程项目,切实增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活力。
  四、加强管理,努力开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局面。农村"两工"曾经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面发挥过很大的作用。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两工",一些地方和群众将投工投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加重农民负担等同起来,片面地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建设应该由国家和集体包揽、农民不再承担义务,影响了农田水利建设开展。新的形势下,不少地方还未能找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有效办法,造成难组织、难发动的被动局面。为此,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发扬自力更生的好传统,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村集体应将改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纳入村办公益事业的重要内容,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改善本辖区水利设施条件;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村集体,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本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各级水利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搞好统筹规划和业务指导,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开发、土地管理等部门,应加强有关计划、资金及开发、整治项目的管理,确保资金投入的作用和效益,各级、各部门应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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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08日 0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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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7-12

  针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滞后的现象,湖北省宜昌市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机制,以末级渠系改革为突破口,通过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引导和扶持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发展,实行财政以奖代补政策,积极探索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

  一、科学规划,认真督办
  据调查,宜昌市共有连片100亩以上有效灌溉面积120万亩,涉及末级渠道2500公里,已完成节水硬化的500公里,利用农业综合开发和粮食主产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可以改造500公里,剩下1500公里还需要资金4700万元,靠政府包办有心无力,靠农民自掏腰包也不现实,怎么办?经征得宜昌市委、市政府同意,宜昌市水利局选派技术骨干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夷陵、当阳两市(区)兴办末级渠系改造和管理改革试点,采取市、县、乡三级补助工程建设材料费,灌区受益农户组建用水者协会负责投工投劳的办法,成功地对支渠以下所有末级渠道实施了节水改造,改造后的渠系水利用系数由0.5提高到0.8以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试点的基础上,宜昌市水利局编制了《宜昌市农业灌溉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建设规划报告》,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奠定了基础。为做好试点和全面实施规划,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政协领导直接督办,水利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声势,宣传典型,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政策引导,加大投入
  为确保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2005年初,宜昌市政府出台了《末级灌溉渠系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计划从2005年到2010年共安排2000万元用于末级渠道改造的以奖代补,按渠道断面U30、U50和U70三种规格,每米渠道补助10、15和20元,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财政配套,基本解决工程材料费,充分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并带动地方财政、社会力量等多方面的投入。同时,每年在全市评选奖励10个末级渠系建设先进乡镇。在政策的引导下,宜昌所属各市县也出台相应政策,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当阳市本级财政今年就投入400万元。

  三、组建协会,良性发展
  面对农村末级渠系管理和改造的问题,宜昌市将末级渠系建设与管理统筹考虑,把发展民营水利、改革用水体制、组建用水合作组织与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推行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按照"五公开"即:公选会长、公众决策、公众建设、公正管理、公开收支,在全市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将农民用水者协会作为农业灌区主要的改革模式,初步实现了由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末级渠系和收取水费的制度。目前,全市农民用水者协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已建用水者协会300多个,管理渠道1200多公里,控制灌溉面积60万亩。水利部门、财政部门通过以奖代补政策积极引导和扶持用水者协会的发展,灌区管理单位统一组织用水者协会和乡镇、村组申请补助资金,农民用水者协会作为末级渠道建设主体的功能得到加强,发动和组织受益农民的能力得到加强。宜都市五眼泉红山灌区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以财政补助资金为引导,2600多名会员讨论通过每人出工10个,对涉及8个村,全长12.7公里的末级渠系在一个月内全部实施防渗衬砌。

  四、总结经验,效果显著
  宜昌市通过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让农民自觉、自愿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有效地避免了行政区划和水文边界不一致而产生的用水纠纷,使末级渠道实现了"送水到门户,放水到田头",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灌溉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实践证明,用水者协会的真正代表了用水者的利益,是一种新型的农村用水管理模式,在财政资金的扶持、水利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其在小型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湖北省副省长刘友凡充分肯定了宜昌的做法,专门作出批示:"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末级渠系建设刻不容缓,又是工作难点所在。宜昌市创造的财政以奖代补和农民用水者协会破解了难题,迎来了一渠活水,得到了农民拥护。要在全省推广宜昌的经验。注意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机制,把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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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3ren
2006年02月08日 00:39:00
18楼


第17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7-12

  为逐步建立健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公示及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资金、干部"三个安全,日前,云南省各州(市)水利(水务)部门以做好省级小农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工作为突破口,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2005年3月,云南省水利厅发出《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对小农水补助资金项目实行公示的通知》,要求各州(市)水利(水务)局对省级财政补助小型农田水利专项经费项目及资金计划,必须在州(市)级报刊上对社会进行公示,有条件可在县级电视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通知下发后,全省十五个州(市)都按照省厅的要求,在当地州(市)级报刊上进行了项目及资金计划的公示,并向省厅报送了公示情况的书面材料。部分州(市)在按照省厅要求做好公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项目公示范围,加大公示力度,除在州(市)报刊上进行公示外,还要求在县(市、区)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工程所在地乡镇政府、项目区村委会采取墙报、黑板报、张贴告示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更广大群众的监督。还有部分州(市)水利(水务)部门结合公示提出了"八个一"的建设管理模式,即:"一个好的规划方案、一个落实会议、一个项目公示、一个班子队伍、一个审计报告、一个验收结论、一个管理办法、一个总结",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云南省推行省级财政补助小型农田水利专项经费项目及资金计划的公示,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参与和监督范围,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确保"工程、资金、干部"三安全,是抓源头治理工作过程中一项有益的尝试。项目公示对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深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欢迎。同时,通过开展项目公示制度,对推动政务公开,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对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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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3ren
2006年02月08日 00:39:13
19楼


第18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8-5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
--水利部召开全国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研讨会

  为进一步推进各地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分析新形势下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水利部7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市召开了第四次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研讨会。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到会做了题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讲话。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长祝卫东也到会讲话。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和来自农业部、水利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和发言。会议还讨论了《农村水利现代化指标体系》和《农村水利园田化标准》的研究成果。各地代表实地考察了北京市近几年推进郊区水利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北京市在全市积极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中,把加强水利现代化、尤其是郊区水利现代化建设放在非常重要而突出的位置,在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郊区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开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清洁小流域建设,基层乡镇水务站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效果,给各地代表深刻地启发。

  2000年以来,水利部党组贯彻中央的治水方针,提出了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作为这一思路重要组成,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启动实施了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实践和探索。各地尤其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进展较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沿海发达省份水利部门先后编制了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规划或实施纲要,并依此推动当地农村水利现代化工作的开展;二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无论是北京市的"清洁小流域"建设,还是江苏、浙江的"碧水工程"和万里河道治理,无论是山东的高效农业节水体系建设,还是广东的高标准防洪保安供水工程,都突出了各自的特点和重点,展示了现代农村水利的风采。与此,中西部的湖北、河南、四川、重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也都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农村水利现代化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三是提高标准,注重实效。各地特别是沿海地区先后开展的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不管是试点起步工程,还是大范围的推进,绝大多数工程不仅标准高,而且质量也好,有实在效益,为群众所称赞。但是在推进和实施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各地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取消了"两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上处于滑坡的状态,目前也没有建立起长效的投入机制和保障,给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增加了新的压力;其次当前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的能力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也给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增加了新难度;与此,一些地方对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使工作进度放缓。

  与会代表就农村水利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等问题进行了研讨,认为农村水利现代化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条件不同,因此在实施和推进过程中,即要积极探索实践,又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关键是指导思想要明确,措施、标准要适应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对会议提交的《农村水利现代化指标体系》和《农村水利园田化标准》两个研究报告,代表们也提出了相应修改意见。

  针对当前农村水利现代化工作面临的一些新问题和代表的讨论,翟浩辉副部长在会上指出,各地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紧紧抓住从现在到2020年,我国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机遇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在建设农村水利现代化的工作中,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即要解决农村的长远发展,又要解决农民群众目前的实际需求。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在建设农村水利现代化的工作中,针对我国面临的水安全问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条件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发展,把发展必须付出的自然和社会代价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到人水共处、人水相亲、人水和谐。要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在建设农村水利现代化的工作中,要把节水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解决水权分配问题,加强全社会用水的自律意识,实施水资源有效保护,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对下一部各地开展和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翟浩辉副部长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做好规划制定,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规划一旦制定,尽可能做到20年不落后,并要坚定地实施下去;二是在建设实施中要坚持高标准,不管是防洪除涝工程,还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也不论开源项目还是节流项目,一定要把眼光放远一点,尽可能地用现代化的标准去运作;三是从实际出发,渐进式推进。沿海地区要率先实现水利现代化;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要抓紧实现水利化;西部地区要重点加强生态与环境保护和提高水利工程标准。即使这些地方,有条件的也要相应开展一些农村水利现代化的试点工程,逐步扩大,渐次推进;四是抓紧做好农村水利建设中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如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与环境恶化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五是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加强对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和引导,充分发挥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六是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和正在实施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与当地的农村水利现代化结合起来,并有所侧重地在投入上做点倾斜和扶持,同时,各地也要积极研究建立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投入的新机制。翟浩辉副部长在研讨会上希望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今年一号文件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已制定的规划和目标,学习和借鉴国外开展现代化工作的经验、做法,大胆实践,开拓进取,勤奋工作,积极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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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3ren
2006年02月08日 00:39:26
20楼


第19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8-15

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中央财政决定今年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对农村农户、农民合作组织、村组集体等自愿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项目给予补助。为切实做好今年的试点工作,财政部农业司、水利部农水司围绕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投入长效机制等问题,先后赴山西、河北、江苏、湖北、江西、四川等地进行专题调研,并分别于1月、6月两次召开各省财政、水利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各地对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经财政部和水利部有关司局反复研究,并两次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水利部门意见,明确了今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支持重点、补助方式。近日,两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专项资金管理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办法》指出,对各地农村农户、农民合作组织、村组集体等自愿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建设的项目,财政给予补助。对地方财政自愿安排资金,采用"民办公助"方式支持农户等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的项目,中央财政给予补助。今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的小型水源、渠道、机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修复、新建、续建与改造。对建设项目的材料费、设备费和施工机械作业费等给予补助。《办法》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项目实施的具体申报和审批程序、实施原则、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与管护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特别强调了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建后管理。为加强部门配合,明确责任,《办法》特别指出,财政部、水利部共同组织和指导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地方各级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和建设、技术指导,督促落实工程建后经营和管护;财政部门会同水利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为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的实施和做好有关前期工作,《办法》规定,中央补助资金可列3%的经费,用于中央试点项目的论证审查、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支出。
  根据《办法》,财政部农业司、水利部农水司又联合下达了《关于200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试点项目立项指南》。2005年中央财政下达3亿元资金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试点建设,这标志着"民办公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将向农民传达一种公共财政开始普照农村的强烈信号,必将有力地调动各地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积极性,对提高粮食主产区的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各地财政、水利部门正按通知要求,抓紧进行相关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在全力做好今年"民办公助"试点工作的同时,经与财政部农业司协商一致,水利部农水司正组织各地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5年)》编制工作。本次规划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依据《办法》的有关规定,规划的重点放在万亩以下小型灌区、排涝面积3万亩以下排水区和小型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上,同时兼顾为小型灌区灌溉排水服务的农村小型河道治理,建设重点以现有小型水利设施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为主。规划的编制将进一步把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落到实处,并为加强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为2006年全面采用"民办公助"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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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3ren
2006年02月08日 00:39:39
21楼


第20期


水利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2005-8-24

山东省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今年山东省政府决定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到目前为止,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全省已投入资金4.9亿元,开工建设自来水工程2863处,完成1442处,2218个自然村171万人用上了自来水,自来水普及率比2004年年底提高了2.5%。

  为确保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顺利实施,山东省各地从实际出发,纷纷制定出台了大量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枣庄市规定,市、区(市)两级收取的水资源费留成部分三年中拿出40%以上的资金,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部分拿出30%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聊城市规定对省政府确定的经济弱县,按每人110元补助,其它县按每人90元补助,管网延伸扩建工程按每人80元或70元补助。临沂市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德州市政府出台了《德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计划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各地普遍建立起了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了各方面投资的积极性。武城县根据工程规模和类型对个人投资建设供水工程进行补助,激发了个体投资的积极性,全县已有80多名个体户牵头投资建设自来水工程。嘉祥县规定,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的激励政策,对2005年新通水的村,按通水户进行补助,6月30日前完成的每户补助100元,8月底前完成的每户补助80元,10月底前完成的每户补助60元,10月底以后完成的不再进行补助,激发了个体和企业投入农村自来水工程的积极性,民营企业、个体大户成为投资的生力军。

  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中,山东省各地坚持走"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路子,坚持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施工、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新建自来水工程大都以集中连片、规模供水为主,联村供水的达到了52%。对施工队伍和主要材料设备大都实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施工。在建后管理上实行有偿供水、合理收费,企业化运作,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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