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事宜说明 一、论文、著作条件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文精神,著作论文要求,可简单概括为:申报高级:要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以上。
一、论文、著作条件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文精神,著作论文要求,可简单概括为:
申报高级:要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以上。
申请中级:要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解决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二、申报高、中级职称学历、资历条件
根据广东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申报高、中职称学历、资历条件调整如下:
1、 高级:
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
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资格。
2、 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4年调整为3年;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5年调整为4年;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3)中专毕业的,不再执行“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的规定,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资格。
三、外语条件(2007年职称外语考试时间:2007年6月30日 )
(一)、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
1、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
2、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
3、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2、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3、取得下列业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获得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
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
4、从事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相应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系列中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
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的。
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
5、在下列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类、农业类(不含农业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的。
在地级市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地质勘探、水产、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报高级资格的在野外时间不少于8年、申报中级资格的不少于4年;每年在野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
6、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
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7、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
1997年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现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参加该级别外语考试的。
(三)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可放宽到40分以上
1、1961-1965年(含)出生,且从事非高教、科研岗位工作的。
2、1960年之后出生,且申报评审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
3、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及合格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2、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3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五)、国家和省的政策没有外语要求的中小学教师等系列或专业,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另定外语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职称外语政策,一律不得制定相关政策,自行制定的相关政策一律无效。
技术人员凭1997年及以后人事部外语登记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2001年广州省职称外语考
试合格成绩单),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不受证书有效期限限制。
1955年(含)以前出生的或1977年恢复高考之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及申报评审艺
术、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免考外语。
申报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资格及1956年至1960年出生,且申报评审工程、农业、卫生、经济、
会计、统计、审计专业高中级技术资格的,其职称外语成绩仅供参考。而且取消当年有效的限制。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按职称晋升条件,申报晋升中级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以上模块的考试
合格的,高级要五个以上模块考试合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相应科目(模块)的考试。
1、 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2、 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和获得博士学位,初次认定或聘认专业技术职务;
4、 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者(在2007年前有效,含2007年);
5、 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五、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省人事部门和科技部门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要接受继续教育,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工
程技术人员属于自然科学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90学时);社会科学类专业技术中、高级人员(会计、统计、经济属社会科学类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32学时。继续教育的学时(天数)可在每年完成,亦可一个周期内完成(按聘期计算为一个周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一个周期内,晋升中级到市级、高级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接受两个以上不同内容的公修课培训,省“十五”计划期间的公修课有《计算机网络应用》、《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知识经济之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要进行验证,职称晋升要提交经验证后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
六、除了上述条件外,还有思想政治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
七、有关学历问题
1、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条件问题的批复》粤人函
[2005]632号精神。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简单地说,即中专以下人员的资历计算。原来已是中专学历的再取得大专、本科学历的,可以最高学历为学历条件,从事专业工作时间可前后累计。
2、证书,除了按文件列出的1988年至1990年期间,经省高教局批准,统一计划、统一考试招生的教学班,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专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作为具体本专业工作岗位所需的大专、中专学历层次申报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他的专业证书不能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学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