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图的说:"电子设备间不能穿过车间(戊类三级)进行疏散,应该在车间内增加走廊,电控室通过走廊与楼梯间、室外屋面相连来进行疏散"。这个有没有规定?[ 本帖最后由 yfs007 于 2010-6-13 10:17 编辑 ]
审图的说:"电子设备间不能穿过车间(戊类三级)进行疏散,应该在车间内增加走廊,电控室通过走廊与楼梯间、室外屋面相连来进行疏散"。
这个有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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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fs007 于 2010-6-13 10:17 编辑 ]
22楼
就是车间啊,可是我们做建筑的说功能不同,你看看我这个是不是功能不同,有几个功能区?是不是都是设备,放类型不一样的设备就是功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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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fs007 于 2010-6-18 18: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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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楼主需要明确建筑功能的目的是什么?还是说消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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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楼上说的没错,使用功能就是你做什么用,还可以大概地说,房间名称就是你的房间的使用功能。
对这个工程而言,建筑性质是戊类厂房,使用功能有车间,电子设备间,MCC。
《建规》没有说电子设备间不能穿过厂房进行疏散,楼主应该让审图人明确指出违反了哪个规范的哪一条,方可对症下药。
我觉得似乎是审图人把电子设备间及MCC看成是配电室了,图中及楼主的解释都有这种可能;如果纯粹是车间的控制设备,图中应把小房间写成控制间更明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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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MCC就是蓄电池间,电子设备间就是配电箱之类的房间,我不是做建筑的,也不知道怎么能说明白,我们做建筑的说这是常规做法,规范是不会规定的,和审图的意见一样.而我们以前做的都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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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那么MCC就是贮藏间(仓库),电子设备间就是配电室,还是四层的建筑,《建规》要求有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而且不能穿过其他房间进行疏散,审图人的要求是对的。
以前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应该是他们把电子设备间看成车间的控制室了。
设计师可以也应该对他人加以引导,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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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建规》是不是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我怎么找不到,是那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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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fs007 于 2010-6-19 18: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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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2 条。如果穿过其他房间(车间)疏散,当被穿过房间(车间)锁门后,其余房间(配电室)就只有一个方向的安全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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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有点明白了,不过对于这个车间,我觉得不存在穿过的问题,是从小空间到大空间,大车间锁门后够大车间不就也是一个安全出口了吗?对于小车间不管有没有专用通道都是经过同一个安全出口疏散,还有一点要说明,根据规范这层车间一个安全出口就可以了.不知道我们说的对不对?
另外26楼提到的"以前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应该是他们把电子设备间看成车间的控制室了",电子设备间和控制室有什么区别?规范那里有关于这个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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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fs007 于 2010-6-20 09: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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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大车间锁门后一般理解为里面没人了。
小车间--我指的是电子设备间即配电间--有专用通道时就有两个安全出口了,一个为右上的封闭楼梯,一个为左下的室外楼梯。
这层车间能否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现在无法判断,因为还有一二三层,要“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00平米......”才有可能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单是四层满足这个条件是不能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
如果像26楼提到的那样,把电子设备间看成(大车间的)控制室,就可以大房间套小房间,像水泵房带个控制室一样,就可以不设专用通道。而如果看成配电室就不行。原因嘛,还是功能的问题,规范上没有,只能把它当公理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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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3.7.2不是说每个防火分区的每层楼的安全出口吗?只要某一层满足设一个安全出口的要求,那就把这一层设一个安全出口,是不是这样理解?
还有,审图时就是因为把电子设备间看成(大车间的)控制室,说是大房间套小房间,要设专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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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fs007 于 2010-6-20 12: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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