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的05ss904《民用建筑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给排水)中谈到,当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达不到规范规定的要求时, 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照最大的两幢建筑物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叠加来确定。我最近设计的一个工程是超大型的医院, 分3块,一块是16层高层,另外两块是多层(算裙房吧),每块的体积都在50000立方米以上。各块之间有消防通道8.2M,照理不满足高规表4.2.1的要求,那么在计算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是否应该按照高层的30L+多层的30L计算,一共60L/s?做扩初设计时并未注意到这条规定, 按照一幢建筑物30L考虑的,消防部门也未提出异议。 但是今天看到图集中特别就这个问题加以说明,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何看法?谢谢!
新出的05ss904《民用建筑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给排水)中谈到,当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达不到规范规定的要求时, 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照最大的两幢建筑物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叠加来确定。我最近设计的一个工程是超大型的医院, 分3块,一块是16层高层,另外两块是多层(算裙房吧),每块的体积都在50000立方米以上。各块之间有消防通道8.2M,照理不满足高规表4.2.1的要求,那么在计算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是否应该按照高层的30L+多层的30L计算,一共60L/s?做扩初设计时并未注意到这条规定, 按照一幢建筑物30L考虑的,消防部门也未提出异议。 但是今天看到图集中特别就这个问题加以说明,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何看法?谢谢!
2楼
应该是这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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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个人理解:
1,既然建筑物连通,多层视为群房,可以视为一个建筑物。这一点应当请建筑专业明确;
2,“当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达不到规范规定的要求时”,两个建筑物之间(或者是一个建筑物的两个防火分区之间,两侧都有开窗,并且之间的距离)超过两个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这个情况有么?建筑专业没有采取措施避免么?真的没有遇到过。如果这样都可以,可以这样推给水专业,很多建筑物,建筑专业也就不用挠头了。呵呵,如果一个高层小区,反正区域集中消防,考虑消防水池大一点,消防水量大一点,多花不了多少钱,建筑物之间就不用考虑防火间距了么?这么好的事情,开发商要开心死了。感觉这个有点问题,和建筑防火基本要求违背。
3,话说回来,人家建筑真这样了,要我们来给他们擦屁股,嘿嘿,也只好这样了。
4,以前遇到过加了喷淋以后仍然超过防火分区规定面积的,如果这样也行,那我消防水量翻番不就解决了!还有这等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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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谢谢楼上二位的意见,我刚才去和建筑核实了一下, 高层自己的裙房和另外一幢裙房按照规范是6M的间距要求,那样算来是满足规范的,所以本工程室外消防水量还是30L/s,虚惊一场:)多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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