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位错是属于危险地段,按《抗规》3.3.1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从这来看是不能建造的,应避开发震断裂带。但在4.1.7 场地内存在发震断裂时,应对断裂的工程影响进行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位错是属于危险地段,按《抗规》3.3.1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从这来看是不能建造的,应避开发震断裂带。
但在4.1.7 场地内存在发震断裂时,应对断裂的工程影响进行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情况,可忽略发震断裂错动对地面建筑的影响:
1)抗震设防烈度小于8 度;
2)非全新世活动断裂;
3)抗震设防烈度为8 度和9 度时,隐伏断裂的土层覆盖厚度分别大于60m 和90m。
好像说只要符合4.1.7 中第一点,即可 不考虑发震断裂带能在其上建造房子。
怎样理解,请各位帮帮。
2楼
个人认为:
1,3.3.1为对建筑场地的综合评定,包括的内容较多,比如地震引起的液化,滑坡,沉陷,错动等,这个评定一般是勘察单位确定的。
2,4.1.7只是对断裂带单独评估。后面的条文解释也很明确,你说的烈度小于8度,条文上的解释认说,根据多次地震的破坏现象说明,小于8度,一般不产生错动。
所以,综合来说,断裂带所处的地震烈度区,年代,地质情况等,只是评价该场地的抗震是否有利或者是否危险的指标之一。比如说,虽然是断裂带,但是表面覆土足够厚,土质好,而且是低烈度地区,可能就不是危险地段了。
这只是我对规范的理解,楼下继续
回复
3楼
我个人认为,场地内存在发震断裂带。但发生地震时,当震级没有达到一定程度时,不会在地表层引起错位及开裂。且地震不发生滑坡,崩塌,地陷,泥石流等现象时,此类场地不属危险地段,此时可以在上建造房子,如4.1.7所说情况。当震级达到一定程度时,在地表层引起错位及开裂。此时可以在上不可建造房子。此类场地不属危险地段。
个人理解,不知对否。
回复
4楼
:hug: :time: :kiss: :victory: 多谢 多谢
回复
5楼
4.1.7 场地内存在发震断裂时,应对断裂的工程影响进行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情况,可忽略发震断裂错动对地面建筑的影响:
1)抗震设防烈度小于8 度;
2)非全新世活动断裂;
3)抗震设防烈度为8 度和9 度时,隐伏断裂的土层覆盖厚度分别大于60m 和90m。
规范说的很清楚,只要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回复
6楼
不可以的,勘察时要提出的
回复
7楼
是滴,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就可以不考虑断裂影响了。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