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2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3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m2、多层不高于28m2、中高层不高于24m2、高层不高于15m2。4 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2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3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m2、多层不高于28m2、中高层不高于24m2、高层不高于15m2。
4 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5 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6 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m2。
7 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8 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影响、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一 般 项
9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10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11 住区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的规定。
12 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13 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14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m2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
15 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16 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
优 选 项
17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18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