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新技术措施已经发布,昨天先仔细看了通风排烟部分感觉相旧版,增加了一些新东西,出现一些变化下面是学习中记录的笔记与大家分享一下还有一些问题,探讨探讨
2009新技术措施已经发布,昨天先仔细看了通风排烟部分
感觉相旧版,增加了一些新东西,出现一些变化
下面是学习中记录的笔记
与大家分享一下
还有一些问题,探讨探讨
32楼
老大,这两个距离指的可不是一个位置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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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学习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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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我觉得风管上加的应该还是70度阀,因为如果风管内的温度到了70度了,人员疏散也应该差不多了,就可以直接熔断关闭;如果设置280度阀的话,,只有在排烟风机前的280度防火阀熔断后,补风系统才能联锁关闭,这样会因穿越防火分区的风管不能及时关断带来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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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不矛盾的,一个室内,一个室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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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我的理解是,他把其他房间,看成一个防烟分区,把走廊看成一个了,似乎这样理解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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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我觉得排烟补风系统设280℃阀比较合理:
1、控制上易实现,避免了火灾时关闭的风险。
2、其实排烟补风中送风肯定不会超过70℃,因此280℃和70℃的安全性是一样的。
另外,对版主的敬业精神表示钦佩。希望有更多的规范拿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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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感觉不矛盾啊,一个指的的是室内的排烟口和送风口距离要大于5m,另一个指的是外墙或屋面等的排烟口和进风口的距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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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难道浓度大的有毒气体不应该高距离排放吗? 我觉得措施这点没有问题吧,请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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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关于小于一定面积按规范不需设排烟的房间
高规与建规的条文说明中,都要求“如果走道机械排烟时,走道的防烟分区面积应包括这些房间面积”
就是说,按规范应机械排烟的房间,必须有排烟口
按规范不须机械排烟的房间,其面积应计入走道防烟分区的面积里(房间内不设排烟口)
这个问题,论坛上争论了好久
有几个讨论的非常热烈的帖子,你可以看看
原则上讲,措施与规范冲突时,应按规范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规范过于严格
以至于很少有人严格遵循这一条
而且审图极少提
所以
我个人意见,这里可以灵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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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虽然这只是道理之一!但是应按照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去做,毕竟这是技术措施,不是规范!我们这里,消防队只认可280℃!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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