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楼
地下暗挖隧道安全专项方案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述
本工程地下暗挖隧道施工部分主要包括:跃进村~江南西区间隧道和晓港~跃进村区间隧道,采用矿山法暗挖施工。
考虑到地下过街通道施工方法和区间隧道施工方法相同,也纳入区间隧道进行施工管理。
1.2设计概况
本工程区间隧道施工部分主要包括:跃进村~江南西区间隧道和晓港~跃进村区间隧道,采用矿山法暗挖施工。
区间隧道所处地层为〈7〉、〈8〉、〈9〉地层中,围岩分级为Ⅲ级和Ⅳ级,衬砌结构型式为复合式衬砌,初期支护采用喷射混凝土、钢筋网、格栅钢架、锚杆组成联合支护体系,隧道拱脚以上部分加设拱部超前小导管辅助施工措施。二次衬砌采用模筑钢筋混凝土,施工时使用钢拱架配合组合钢模版,满堂支架法施工。
市政过街暗挖通道为平顶直墙矩形断面,所处地层为〈4-1〉、〈5-2〉、〈6〉、〈7〉地层中,围岩分级为Ⅱ级和Ⅲ级,结构采用复合式衬砌。初期支护采用喷混凝土、钢筋网、锚管和型刚钢架;开挖前采用φ108大管棚和超前小导管注浆预加固地层;二衬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初期支护与二衬之间设全封闭防水层。
1.3主要工程量
(八号线)晓跃区间隧道左线长度247.486m,右线201.511m。
(二号线)江跃区间隧道左线长度297.464m,右线245.079m。
市政过街通道长度247m(包括Ⅱ、Ⅲ号通道暗挖部分)。
2.安全生产管理
2.1安全生产管理依据
《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比细则》;
《广州市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广州市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广州地铁建设事业总部制定的《广州地铁二号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广州地铁二号线施工场地围闭和周围警示灯及道路照明的通知》;
《广州地铁二号线施工期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2.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图2-1)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有施工队队长、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保证的组织机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2)建立项目部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2.3施工现场危险源
本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是:基坑土方、脚手架、龙门井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爆破作业等。
2.4安全防范重点
(1)竖井开挖及结构的施工;
(2)区间隧道开挖与初期支护施工;
(3)控制爆破对隧道主体结构、竖井及周围建筑物的影响;
(4)施工机械和汽车的安全运行;
(5)各类施工平台、井架的设计和使用
(6)竖井出碴进料、工程爆破等作业的安全施工
(7)突发性自然灾害及恶性事故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3.1高空坠落事故的应急预案
发生高空作业坠落事故,现场有关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抢救伤员,同时向上级报告。
项目经理部任何管理人员、作业班组的组长、班组安全员均有责任立即寻找现场周围的交通工具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一时无法找到交通工具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援。去除伤员身上的工具和口袋中的异物。搬运过程中应使伤员颈部不扭曲,脊柱要伸直,严禁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伤员的局部创伤要妥善包扎,但不可随意填塞头部创孔,以免颅内感染。
距离工地最近的医院是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除了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以外,应尽可能保持事故现场的原貌,以便进行事故原因分析。
3.2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预案
现场发生触电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的干燥木棍、干布等使伤员脱离电源。
电源断开以后,应将触电者转移至安全的地方,立即检查呼吸和心跳,发现呼吸和心跳停止,应立即就地抢救,抢救方法是心脏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抢救工作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停止。
如果出现电烧伤的情况,应先抢救生命,再处理创面。立即寻找就近的机动车辆送触电者去最近的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或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救护。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按照本项目的安全组织体系运级或越级报告。
3.3发生烧伤事故的应急预案
各种原因发生烧伤事故,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断开与烧伤作业项目有关的全部电源、气源。在场的所有人员立即投入灭火、拨打119电话报警和伤员的抢救。
用清洁的衣物或纱布(如口罩)包扎伤员。立即寻找现场合适的机动车辆运送伤员去医院,先送距离工地最近的医院。听从医生处置安排。如需转院,现场没有合适的机动车,则立即拨打120电话请求救护。现场施工人员按照本项目的安全组织体系立即向上级报告。
4.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恶性伤亡和火灾事故发生,避免发生重大事故。死亡率控制为零,重伤率低于0.5‰,年负伤率低于5‰。争创广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5.安全生产措施
5.1安全标志
(1)建立安全生产宣传画廊,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并用电脑制作《建筑工人安全须知》、《安全生产十个不准》、《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保证体系网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违反安全生产处罚条例》等图牌。
(2)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分别悬挂标语和警告牌,如“严禁坠物”、“当心坠落”、“当心触电”、“禁止通行”、“戴好安全帽”等等。
(3)机械设备安装部位,悬挂操作规程牌,让工人熟练掌握和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4)用电设备统一编号并绘有通电标志。
5.2竖井施工及提升安全措施
(1)竖井上下和卷扬机室的联络、指挥,应有规定统一的声响和光电信号或采用通话对讲器,不得以简语进行指挥。
(2)竖井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3)竖井土方施工前,必须查明地下管线及埋藏物的情况。严禁掏挖。多人操作时,相互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4)施工竖井上口地面四周应设防汛墙和安全护栏。
(5)竖井中必须设置钢制旋梯,以供地下作业人员紧急使用。
(6)井架结构必须经过计算,使用中要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
(7)定期检查井架、滑轮、卷扬机等机具设备的工作性能完好情况,定期维修、养护。
(8)每次交接班时要检查钢丝绳、吊钩环等工作是否正常,否则立即维修和更换。
(9)每次起吊土石和下落空桶时,都要经过联系,确认井下的信号以后才能吊起和落下。
(10)作业遇有恶劣天气,如下雷暴雨、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土石方吊装作业。
(11)机具、材料、等堆放在竖井周边安全距离以外,弃土堆积在围护起来的存土场中、以备装车外运。
5.3爆破施工安全措施
(1)成立爆破领导小组,爆破作业队设专职爆破安全员。
(2)爆破手必须持证上岗,岗前先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3)按照广州市公安局危爆科要求,严格执行火工品领发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当天没有使用完的火工品必须上交公安部门保管。由专职的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领用及上交,保管员实行24小时在岗制,专职爆破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
(4)装药由专职爆破工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控制炸药用量。
(5)严格执行爆破清点制度,由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
(6)爆后执行现场检查制度,爆破后有专职安全员检查爆破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彻底处理,以确保施工及人身安全。
(7)火工品的使用实行申报制度,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确定下一工作日使用火工品数量,提前一天报公安局指定的专门仓库,便于统一数量、统一管理,满足爆破需求。
(8)每次爆破前,由工地负责人通知监控量测组进行爆破地震波监测,检测方案按上报并批准的方案进行。
(9)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将进行爆破作业的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井口临近的单位。施工中严格遵照爆破时间,减少爆破作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0)爆破施工时进行安全防护。竖井爆破时,用砂袋压住炮孔减少飞石,对竖井口进行覆盖,采用钢管横跨在竖井口,上盖竹夹板、钢板等,再在其上覆盖浸水麻布及砂袋,井口覆盖严密,不得有空洞口,钢管及盖板必须用铁丝绑扎牢固。竖井四周10米范围设安全警界。横通道口10米范围爆破作业时,井口防护措施同竖井爆破。
(11)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的参数进行爆破作业。钻眼深度、装药系数根据开挖岩层的软硬程度调整,爆破作业的关键在于严格控制同段齐发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计算安全值。
(12)采用松动和控制爆破措施,预先进行试爆,爆破参数根据实际爆破效果经过论证后进行调整。
(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掌子面有冒顶危险的、有涌水危险的、炮眼温度有异常的;
初期支护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其变形过大、有坍塌危险的;
爆破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可能危及建筑物和设备安全的;
安全警戒未按规定设置好的。
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若已经装药必须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域。
(14)做好爆破安全警戒工作,设立专业警戒小组,每个通道都要设岗哨,并挂标有“危险”的标志。定人、定岗、定责,完善警示信号标志,保持警戒与指挥之间的随时联系。
(15)主体结构(衬砌)施工时,控制爆破作业面与主体结构施工作业面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爆破飞石的破坏,也避免地震波的破坏。
(16)爆破后,爆破员与安全员必须在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查看有无瞎炮,有无冒顶的危险,清除危石,确认安全后,由爆破班长下准入令,作业人员才能进入爆破施工地点。
(17)坚持按规定进行地震波监测,监测信息用以反馈指导现场施工。
5.4脚手架安全措施
(1)脚手架搭设时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主杆基础、架体与结构的拉结、主杆间距、剪力撑、小横杆设置、杆件搭接、架体材质等均需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1999)中有关规定搭设。
(2)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脚手架搭设后由项目部组织分段验收,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
(4)脚手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检查内容量化,履行检查签字手续。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项目部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
(5)脚手架除操作层以及操作层的上下层、顶层必须满铺脚手板外,还应在中间至少满铺一层。
(6)脚手片需用不细于18号钢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脚手片完好无损,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7)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建筑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不宜将网围在各杆件的外侧。安全网应用不小于18号钢丝张挂严密。
(8)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1.2m相同材质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0.9m和1.3m。脚手架内侧形成临边的,在脚手架内侧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
(9)脚手架施工立杆与隧道之间应相接,不留空隙。
(10)脚手架须经验算,合格后方可措设,否则应采取其他措施。
5.5“三宝四口”安全措施
5.5.1安全帽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安全帽符合《工业安全帽》(GB2811-89)的要求。
5.5.2安全网
施工现场必须积极使用密目式安全网,架子外侧面、临边、井架等处用密目式安全网封团或栏护。安全网宜放在杆件的里侧。
密目式安全网必须满足2000目/1Ocm×10cm,做耐贯穿试验不穿透,6m×l.8m的单张网重量应在3.0kg以上,并应尽量满足环境效果要求。
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的产品。
安全网应绷紧、扎牢、拼接严密,不得使用破损的安全网。
5.5.3安全带
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的均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安全带》(GB 6095—1985)并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经劳动部门批准,并做好定期检验。积极推广使用可卷式安全带。
安全带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使用后有专人负责,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5.5.4竖井上下步梯口防护
竖井上下步梯口、边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杆件里侧挂密目式安全网。
井架提升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
砂浆机、拌合机、搅拌站和钢筋、木工加工场地等应搭设操作简易防护棚。
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5.6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5.6.1施工用电管理
根据本工程规模和使用要求,正确计算本工程施工生活的总用电量。
建立健全的用电组织管理措施,熟悉、掌握工地上所有线路、设备用电情况全过程。建立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坚持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维护检修制度,用电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工地用电由专业电工每天巡视检查各部位用电安全情况,加强用电管理,掌握用电知识。搞好用电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工地上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着重做好施工用电的教育,这对进场职工,尤其是新工人更为重要。配备必要的电测仪器和安全操作的必须防护用品。
对专业电工安全用电要求,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操作和检查电气装置和各种保护设施完好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并建立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及对移动用电设备迁移后的电源进行处理。
变压器必须设置接地装置,变压器为100KVA及以下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变压器为100KVA以上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变压器周围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设“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
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设接地或接零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分别装设专用开关、插头和插座。露天及作业棚内便用的开关、插座应装入配电箱内,箱底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1.5m。
5.6.2电缆线路安全要求
电缆干线应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或介质腐蚀。
施工临时用电电缆采用架空敷设,局部采用埋地敷设,埋深不小于0.6m,面铺砂加砖等覆盖保护层,穿越车道及引出地面2m高处用钢管套管保护。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头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
5.6.3配电箱安全要求
总配电箱应设在近电源处,分箱应装在近用电设备或用电区内。
配电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工作零线接线端子板或保护零线端子板。
金属箱体和金属底座及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配电箱必须有防雨和防潮措旌。配电箱内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器,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设备与照明分闸,所有配电箱均双开门,并上锁,有专人负责保管,实行经常检查、检修制度。
5.6.4照明安全
施工现场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要夜间进行的工作,都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不留黑暗死角。
施工现场的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均要设置安全防护,夜间要设红色警示灯。
露天照明,采用防水灯头,残缺的灯头、灯光应及时更换,防止发生电击事故。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金属容器内或钢模、支架密集处作业,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同时采用双线圈的行灯变压器。
5.7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使用忠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深度近视等一切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严禁酒后上岗。
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脚手架的搭设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承重脚手架的使用荷载不得大于27KN/m2。各种非标准脚手架、负载很重的脚手架等特殊架子,经过验算,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脚手架拆除时,按规定自上而下的逐步拆除。严禁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拆除脚手架。
拆除的模板及连接件、支撑件逐层传下或吊下,不得向下直接抛掷,防止伤人。木模板、杆件上的铁钉及时拔除或打平。
浇筑混凝土使用的溜槽、串桶节必须连接牢固。施工人员不得直接在溜槽上操作。
5.8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机械设备定机定人操作保养,操作证件齐全。施工前,对所有机械、机具、设备、汽车、电气等进行严格检查,检修和试运转,并在施工中对各类机械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填写运转记录,做好交接班,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使用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等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减免相关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必须配戴的安全防护用品。
机械运转部分及现场用电要求:
各种机具、电动机械的转动和危险部位必须装置防护装置。
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有防雨防潮设施。
电箱有门、色标和编号,符合安装高度,高压漏电保护器及接零接地齐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漏”,熔丝与实际设各负荷相匹配。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定期检修;检修时悬挂“有人操作,请勿台闸”警告牌。
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对开关、线路、熔丝盒、接地装置等加以检查,务必完整无损、绝缘良好。
起重作业前检查绳扣、挂钩、钢索、滑车、吊杆等部件,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同时注意起吊范围内设备的安全,严禁任何人攀登吊挂中的物件和在起重物下通过、停留及作业。
起吊设备起吊时,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不得用来运送人员。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定期进行检查,凡发现有扭结、变形、断丝、磨损、腐蚀等现象达到破损限度时,必须及时更新。
机械吊装管材时,吊具应完好,栓绑要牢固,防止管子滑脱。
超重作业中,司机必须先发信号然后起吊。起吊时,重物在吊离地面20~50cm时停车检查,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再继续起吊。起吊重物放置时,速度均匀平稳,防止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事故。吊长大重物时,有专人拉放溜绳。
5.9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
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的实际情况,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及风险进行科学的分析,并制订相应有效的现场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完善的项目部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尽力避免和降低此类事件的发生和因此而引起的不必要损失,以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5.9.1竖井的开裂变形失稳
在施工过程中,竖井结构可能会产生开裂、变形等情况,因此在施工中应加强对竖井结构的变形进行观测,并预备一定数量的加固材料,施工中及时向监理和设计单位反馈信息,一旦变形超过规定值或变形发展速度超过限值时,立即采取应急加固补强措施,以保证竖井的稳定和安全。
5.9.2地表沉陷及坍方
由于本合同段隧道地质较差,受施工影响,可能出现地表沉陷及坍方。竖井施工时,应加强沉降观测,适当加强施工临时支撑,严格控制围护结构质量,严格控制地表沉降值不能超过规范规定值,确保施工中不坍方。
暗挖隧道施工时,特别是大断面和双联拱,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做好初期支护和临时施工措施,严禁随意更改施工方法,盲目蛮干。一旦监测数值接近或者达到临界值,应该立即停止施工,检查支撑体系的安全性和围岩的变化情况,加强临时支护措施,并且做好地表监测与警戒工作。
5.9.3管线破坏
①竖井土方开挖时,按地下管线处理方案妥善保护各类地下管线,要加大监测力度。现场管理人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土方开挖时要采用人工开挖和探测,先探明管线的实际位置,再进行机械开挖。在地下电缆附近要先以人工开挖土方,待深度超过电缆埋没深度后,才能使用机械开挖。
②在隧道开挖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围护结构的变形情况,施工监测数据应及时反馈至施工技术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加固,对这部分地下管线,视现场情况采用注浆或支墩法进行加固。
③施工中,如果遇到管线破坏情况,要根据管线的类型、性质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办法,并且立即报告给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部门。必要时,停止该地段的施工,等候有关部门紧急处理之后再恢复施工。
5.9.4地表和地下水防污染措施
①施工中的废水需经过沉淀处理之后方能排入城市排水管道,禁止将修理废水(含油)、被其他有害物质污染的水(有毒)不经净化处理就直接排入下水道。
②某些特殊工程(如白蚁防治、化学防水处理、防水层施工等)的施工可能产生一些有毒物质,在其施工时,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有毒施工废水直接进入下水道。
③废浆和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运输到指定地弃土场。
5.9.5防范台风、暴雨
①设立气象汛情预测站,负责每天向市气象局“三防办”等有关部门取得密切联系,获取有关气象、汛情、台风等情报资料,并作出科学的预测、分析,为防洪工作的决策、实施提供充分依据。
②修筑排水系统,浆砌防护,合理布局,消除事故隐患。在建筑物、生产房屋周围修建畅通的排水渠道。
③建立安全防汛领导小组,把有经验的人员10~20人组成抢险队,配置必须的抢险器材,警钟常鸣,常抓不懈,随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④预报有台风后,防洪小组立即组织抢险队,对施工人员的住房、办公室以及库房进行加固,并对机械设备妥善处理,以能抵抗台风的袭击,台风来临时,应停工,洞内施工也应停止,把全部施工人员安排在安全地方。
5.9.6防火灾措施
①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物和助燃物的贮放。
②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接受当地消防部门的领导,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③在生活区及工地重要电器设施周围,要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引起火灾。
④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燃电炉,乱仍烟头的不良习俗。
⑤对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维修养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5.9.7停电
①经常进行线路检修,防止因线路故障导致停电。
②合理安排用电设备的使用,避免出现因安排不当而出现的线路超负荷运行。
③经常与电力部门保持联系,掌握分区停电的准确资料,做到心中有数,预先准备,以免措手不及。
④为了保证连续施工,防止因临时停电而导致停工,施工中考虑备用两台内燃发电机,其总功率与业主提供的施工电力相匹配。
5.9.8其他防范
工地组织义务消防和防台、抗汛救援队,并定时训练。在遭遇紧急情况时,能及时投入救援工作,以减少损失。
5.10安全生产检查措施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评价安全生产情况、防患于未然,使安全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建立安全检查组织,由安质部及现场各专(兼)职安全员组成。
(3)主要任务
1)监督、检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加强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
2)深入现场,发现隐患及危急情况及时处理或提出整改意见。
(4)检查内容
1)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2)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齐抓共管;违章作业纠正与处理。
3)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旌进行实施。
4)深入现场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三宝”“四口”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5)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6)新工人是否经过教育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5)检查频次
1)生产班组每天上下班前由安全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2)项目部每天由安全员负责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由负责人解决。
3)由项目部会同施工队有关人员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5.11安全生产奖罚措施
(1)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落后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应予处罚和教育,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或追究相应的责任。
(2)对违反《安全生产十不准》、《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有关安全规定的行为依照《违反安全生产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3)对于其他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现象,根据有关规定严厉惩处。
6.安全教育和管理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入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以班组为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2)强化作业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开好班前安全会,做好“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
(3)提供作业人员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负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情况,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不许使用。
(4)成立兼职的工程保卫消防领导小组,制定工程消防保卫方案、制度,定期对现场消防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制度。
(5)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分项工程每道工序的每个环节,都需严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及有关的文件规定与消防条例等。
(6)必须做好项目经理向施工员,施工员向班组的安全书面交底;班组长、施工员要亲自检查落实安全消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现场安全员每天至少一次巡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好情况和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做好记录。
(8)保持现场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不准挪用易燃物品及时清理,并在指定场所堆放,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履行签字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依据:施工图、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标准工艺、安全规程和检查评分标准、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交底时间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不能后补;内容完备、措施得力、办法可行。
(4)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主要指标。
2)所需要的原材料、半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和其技术要求。
3)质量标准及保证质量的安全措施。
4)施工组织、平面管理、文明施工、
5)交待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关键部位,以及应特别注意的危险部位、危险点。指明施工操作注意事项。
8.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15d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长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自检。检查要有记录,整改应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2)生产班组应进行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留有任何隐患。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项目负责人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的关系。
2)查教育,在时间内容上是否落实。
3)查防护,现场防护是否达到了标准要求。
4)查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
5)查隐患,工地是否存在隐患和“两违”现象,“三定”落实情况。
9.消防安全管理
9.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在项目部防火责任人领导下,把工地的防火工作纳入生产管理中,做到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五同时”。
(2)负责工地的防火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3)每月组织一次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项目部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报公司级防火责任人。
(4)督促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要保证随时完整好用,不准随便作它用。
(5)发生火灾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公司或公安消防机关。
(6)每月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工作情况,布置下月防火安全工作。
9.2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1)积极宣传消防工作的方针、意义和安全消防知识。
(2)模范地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制度,认真做好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向上级汇报。
(3)要熟悉工地的要害部位,火灾危害性及水源、道路、消防器材设置等情况,井定期进行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
(4)做好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证灭火器材的完好使用。
(5)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并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职责,认真履行。
(6)训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应用和适用范围,每年举行不少于2次的灭火演习。
(7)实行全天候值班巡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或向领导小组汇报,定期向消防领导小组书面汇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8)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单位、个人进行遵照规定给予处罚。
9.3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贯彻落实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布置的防火工作任务,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制度及有关奖罚条例等。
(3)教会有关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适用范围。
(4)督促做好本班组上下班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工完场清,不留火险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5)负责本班组人员所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6)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义务消防队和消防领导小组汇报。
9.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广东省有关建筑工地防火管理各种规定,认真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2)与各工班签订消防管理责任协议书,以明确消防防火的重要性,防患于未然。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并能满足消防登高作业要求。
(4)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处严禁吸烟,并悬挂或张贴有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标志牌。
(5)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准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下班后要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离开。
(6)施工现场、仓库、食堂、生活区、工棚、建筑物脚手架、易燃物品等地方必须设置有效足量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并不得随便借作它用。
(7)各种压力容器在使用时应有安全阀,压力表要避免暴晒。
(8)使用乙炔气发生器必须离明火10m以上,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之间最小距离须在5m以上。
(9)动用明火必须遵守工地动火制度。
(10)电焊工需在危险区域焊接(易燃器或易燃设各处)要定出有效措施,并派专人值班:在通风管道内焊接时,要把风道盖密,电焊火花不得丢在通风道内,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1)严禁使用电炉等,并不准使用电灯取暖。
(12)床上禁止吸烟,不准乱拉电灯和各种电具。
(13)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教育,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适用范围,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14)凡发生火灾事故,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除首先积极抢救外,需及时报告并保护现场,以便查明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即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教训没有吸取不放过。
(15)对消防工作及时总结,以便进行必要的奖励或处罚。
9.5消防器材的管理
(1)凡工地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队成员负责管理、检查和保养。
(2)消防器材要安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位和挪作他用。
(3)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消防器材(柜)损坏、缺少和动用要及时上报,以便及时恢复使用。
(4)防火器材要保持充足、干燥,缺少和潮湿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5)消防器材损坏、缺少、随意移位或挪作他用,要追究分管人责任。
9.6消防器材的使用
(1)根据起火情况使用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不得乱用。
(2)凡动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填写《火灾事故及消防器材使用情况》,并及时上报。
9.7动用明火及危险品规章制度
(1)建立实行工地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监督管理下的动火管理,实行“一批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动火必须审批,并应远离易燃物,各有消防器材。
(2)设立动火审批办公室,由义务消防队正副队长专职审批,并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落实看火人员,明确其职责,认真履行。
(3)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使用、存放如乙炔、氧气、油类、油漆等易燃危险物品,并配备足量有效的消防器具、器材,落实责任人员,安全标志醒目。
(4)漆类、油类、香蕉水等各种易燃物品进工地后必须及时进仓,由仓库保管员按指定地点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严格出入登记手续,施工现场内不宜存放过多,不用物品及时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5)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焊工负责保管,氧气瓶应做好标记,不准堆放。
(6)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9.8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义务消防队由队长专职负责,成员每天巡查,设立专册登记簿。
(2)岗位、班组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文明等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3)消防领导小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组长组织成员会同义务消防队员和班组责任人参加,并做好检查结果登记。
(4)平时消防安全检查可结合各级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5)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及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6)在每次的协调例会中,对防火用电进行集中检查小结。义务消防队要把每次消防安全检童隋况进行记录,并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立案登记存入防火档案。
回复
13楼
感谢楼主分享,我们这也是逆作法暗挖土方,下载借鉴一下
回复
14楼
怎么用别人的文章做回复呢,占篇幅
回复
15楼
:victory:
回复
16楼
:) :victory:
回复
17楼
好资料,谢谢
回复
18楼
很感谢楼主分享这么好的资料,学习了
回复
19楼
参考一下,谢谢楼主。
回复
20楼
参考一下,谢谢楼主。
回复
21楼
感谢楼主分享,我们这也是逆作法暗挖土方,下载借鉴一下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