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一个小高层11+1,我设计的屋顶水箱由小区生活高区给水系统直接供给,审图中心认为这违反了GB50095-95第7.4.1条强制规范,消防水箱进水管应与生活分开独立设置。7.4.1条说的是这个意思吗?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
我做的一个小高层11+1,我设计的屋顶水箱由小区生活高区给水系统直接供给,审图中心认为这违反了GB50095-95第7.4.1条强制规范,消防水箱进水管应与生活分开独立设置。7.4.1条说的是这个意思吗?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
2楼
完全可以利用生活给水系统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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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同意楼上!不用生活泵供水,用什么设备供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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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那是审图的理解错了。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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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同意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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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支持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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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我就要是大家规范的理解了:做为审查单位依照规范也没错,规范是“应”;那做为设计人员综合考虑,只要是保证了消防水量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能安全供水,就不是违规。再就是认为共用水箱首先解决了单设消防水箱引起的水质问题,其次也节约了投资,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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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楼上的理解错了,人家讨论的消防水箱的进水管由生活供水提供。
不是说生活水箱和消防水箱共用的问题。
我理解审图的意思是不是说:
供消防水箱的生活给水管应该用独立的一根,这根给水管上不应接其他的给水用户防水质污染?
我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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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第 8 楼说地是,小高层的消防给水管道宜单独供高位消防水箱,与生活用水立管分别设立。室外仍由高区生活供水(最好为环状网)系统引出一根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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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以下是引用詹小楠在2005-07-09 21:29:00.0发表的内容:
非常同意你的做法,我也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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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我觉得审核意见没错,的确应该那样做,一方面保证生活、消防用水量,一方面防止污染生活用水。另外回3楼,没听过有个设备叫消防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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