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钢筋混凝土住宅楼,共3层地下室,其中两层为人防,抗力等级为核6常6。外墙外侧为通风采光窗井,采光窗处设挡窗板。窗井净宽约1500mm,战时全填土。窗井外侧为两层地下车库,车库按非人防设计。地下水位大约在地下二层顶板处。(如下图情况一) 问题是:情况一图中涂黑的墙体,人防等效荷载如何取值?是按人防单元隔墙取值还是按规范中所说按非饱和土中的人防外墙取值还是按临空墙取值? 如果按人防单元隔墙考虑,那么它的等效荷载比人防外墙就大多了。此墙配筋可计算确定,但挡窗板就不能按图集选了(因图集按情况二考虑)。
问题是:情况一图中涂黑的墙体,人防等效荷载如何取值?是按人防单元隔墙取值还是按规范中所说按非饱和土中的人防外墙取值还是按临空墙取值?
如果按人防单元隔墙考虑,那么它的等效荷载比人防外墙就大多了。此墙配筋可计算确定,但挡窗板就不能按图集选了(因图集按情况二考虑)。
如果按人防外墙考虑,那么仅仅1.5米厚的土外侧就是普通地下室,那么这样取值是否偏于不安全?
大家在人防设计时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设计啊?:) 谢谢了!: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