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回路接仅装修时的筒灯时可否超过25只?前提是不违背规范?
照明回路接仅装修时的筒灯时可否超过25只?
前提是不违背规范?
12楼
从规范的标准用词解释来看的话呢,在规范中,这些仅用了“不宜”而非“不应”,表示这个地方是可以有所选择的。。。
并且从该条的解释条文来看,它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考虑到此回路发生故障时,不至于影响面过大。
因此,个人认为,接多少可以根据灯具的功率,在满足对照明的使用要求下,通过计算电流尽量满足不超过12A(16A的0.8)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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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什么规范?都过时了!
打倒不合理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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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过时了?2004年12月才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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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通过计算电流尽量满足不超过12A(16A的0.8)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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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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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我有时30多照接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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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根据实际情况看吧。如果电流允许,我想应该没问题的。毕竟回路多了,也不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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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按照规范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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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通过计算电流尽量满足不超过12A(16A的0.8)什么意思?
断路器的额定电流的80%啊,因为,照明回路的断路器一般选用的是16A的,根据相关要求,负荷率不能超过额定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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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这种还是尽量按规范做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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