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第7.3.11条第三款 3当水平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占总弯矩设计值的75%以上时,框架柱的计算长度l0可按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并取其中的较小值:l0=[1+0.15(ψu+ψl)]H (7.3.11-1) l0=(2+0.2ψmin)H (7.3.11-2) 式中 ψu、ψl--柱的上端、下端节点处交汇的各柱线刚度之和与交汇的各梁线刚度之和的比值; ψmin--比值ψu、ψl中的较小值;
3当水平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占总弯矩设计值的75%以上时,框架柱的计算长度l0可按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并取其中的较小值:
l0=[1+0.15(ψu+ψl)]H (7.3.11-1)
l0=(2+0.2ψmin)H (7.3.11-2)
式中
ψu、ψl--柱的上端、下端节点处交汇的各柱线刚度之和与交汇的各梁线刚度之和的比值;
ψmin--比值ψu、ψl中的较小值;
H--柱的高度,按表7.3.11-2的注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