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工程验收管理规定》专家审查会在天津召开 2005年4月14日 2005年4月5日至6日,部建设与管理司在天津市主持召开《水利建设工程验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家审查会,部分流域机构和水利厅(局)建设管理部门、项目法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周学文司长主持会议并就审查会的工作重点提出要求,刘伟平副司长对《规定》的编制要点进行了说明,与会代表和专家就《规定》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设与管理司将根据本次专家审查会的审查意见,对《规定》进一步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征求部各司局、各流域机构及各省(市、区)水利厅(局)意见。
2005年4月14日
2005年4月5日至6日,部建设与管理司在天津市主持召开《水利建设工程验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家审查会,部分流域机构和水利厅(局)建设管理部门、项目法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周学文司长主持会议并就审查会的工作重点提出要求,刘伟平副司长对《规定》的编制要点进行了说明,与会代表和专家就《规定》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设与管理司将根据本次专家审查会的审查意见,对《规定》进一步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征求部各司局、各流域机构及各省(市、区)水利厅(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