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 一、应该按什么方式处理? 1、补签协议,按合同外项目执行? 2、签发联系单,实行工程签证? 3、其它方法?(说一下) 二、如何计量支付? 1、是否需编制新的清单号?若要,如何编制?若不要,如何支付? 2、若在已有的清单下,与工作内容一样(部位不同),能在此清单号下支付吗? 三、若明确是漏项,其造价能否追加为合同价?
请教: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
一、应该按什么方式处理?
1、补签协议,按合同外项目执行?
2、签发联系单,实行工程签证?
3、其它方法?(说一下)
二、如何计量支付?
1、是否需编制新的清单号?若要,如何编制?若不要,如何支付?
2、若在已有的清单下,与工作内容一样(部位不同),能在此清单号下支付吗?
三、若明确是漏项,其造价能否追加为合同价?
2楼
如果是总价包干合同就不考虑清单中的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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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这要看施工合同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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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双方不想补签按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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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如果是招投标工程 固定单价的,在清单外,但图纸上有的苗木,我都算到合同外算是变更或是增加苗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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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量后,量的风险在业主,价的风险在承包人。工程量清单漏项应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人可根据现场签证,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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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同意楼上仁兄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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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其实说的三种方式都可以,关键看以什么方式三方能达成一致,只有能给施工单位补偿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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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查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有对漏项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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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谢谢分享,大家一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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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谢谢,下载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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