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与铁标对于钢筋连接的理解??
gz00gz
gz00gz Lv.2
2008年09月01日 14:32:24
来自于工程监理
只看楼主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4.5 条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20014.4.1条“热轧钢筋的接头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闪光对焊或电弧焊连接,并以闪光对焊为主。以承受静力荷载为主的直径为28~32mm带肋钢筋,可采用冷挤压套筒连接”。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4.5 条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2001
4.4.1条“热轧钢筋的接头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闪光对焊或电弧焊连接,并以闪光对焊为主。以承受静力荷载为主的直径为28~32mm带肋钢筋,可采用冷挤压套筒连接”。


国标与铁标的要求是不是有点矛盾?冷挤压套筒连接是机械连接的一种吧,为什么在国标里说承受动力荷载不宜采用焊接接头,而铁标里却规定要以闪光对焊为主,铁路桥梁不要承受动力荷载吗?
实际施工中怎么理解这些规定?
本人从事桥梁设计,对施工不是很了解,请各位高手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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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zhzht2004
2008年09月02日 17:52:14
2楼
应该不矛盾
1、都是以接头质量保证不如原材为前提
2、如果动载下必须有接头,应优先考虑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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