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工程采用钻孔灌注桩,搅拌站的混凝土级配显示水泥用量为295公斤,建筑桩基规范JGJ94-94规定水下灌注混凝土最小水泥用量不能小于360公斤。经本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尚不明确说法在什么条件下可突破规范的规定,结论为搅拌站如拿不出明文依据则已施工部分属于不合格。请大家一起研讨一下。另外新的桩基规范已取消了这条规定。
请大家一起研讨一下。另外新的桩基规范已取消了这条规定。
我有一个工程采用钻孔灌注桩,搅拌站的混凝土级配显示水泥用量为295公斤,建筑桩基规范JGJ94-94规定水下灌注混凝土最小水泥用量不能小于360公斤。经本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尚不明确说法在什么条件下可突破规范的规定,结论为搅拌站如拿不出明文依据则已施工部分属于不合格。请大家一起研讨一下。另外新的桩基规范已取消了这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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