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污水池)50*50米,顶面标高6米,顶面安装钢杆照明8米,年平均雷暴日30d/a,校正系数1.5,是否需要设置防雷措施?
构筑物(污水池)50*50米,顶面标高6米,顶面安装钢杆照明8米,年平均雷暴日30d/a,校正系数1.5,是否需要设置防雷措施?
2楼
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经过计算,如果防雷高度按构筑物顶面标高计算,则可以不要设置防雷措施,如果按钢杆顶标高计算,就需要设置。GB50057-1994(2000修订版)第1.0.2条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是否可以理解为防雷设计的指定对象是建筑物(含构筑物),不包括网架等户外装置。但第3.3.2条和第 3.4.5条又规定了突出屋面的物体的保护方式。到底是构筑物和其上的金属灯杆分别验算,还是只算构筑物的呢,如果是前者,又该套什么标准呢?难道要象 设计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等一样,钢杆防雷也有独立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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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防雷设计新手,各位帮忙看看。给个答案。 对您来说可能是举手之劳,对我可是莫大的帮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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