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茂整理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一 充电站增设充电桩的要求
来源: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茂整理
一
充电站增设充电桩的要求
并不是每座加油站都有条件加装充电桩,加油站建充电桩,有相应的要求。
1、加油站必须是 具有建设运营充电桩资质的法人 ,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向当地电力企业提出申请。
2、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下面统称《技术标准》)相关规定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要经发改、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投入运营,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服务。
二
《技术标准》
对于充电设施的规定
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 针对于这一点,在《技术标准》的条文说明中 5.0.7 有进行补充:辅助服务区是相对安全的区域,对充电设备和电池存放间与站内其他设施和设备不做具体间距要求。
这个补充会可能会使得一些设计人员产生误解,认为在辅助服务区内,设置充电设施不需要考虑与其他设施和设备的间距。但这是错误的,需要结合《技术标准》其他条文进行理解。
? 1.0.3:汽车加油加气加氢设计和施工涉及的专业较多,接触的面也广,本标准是综合性技术标准, 只能规定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特有的技术要求。对于其他专业性较强,且已有专用国家或行业标准做出的内容,本规定不便再做规定, 以免产生矛盾,造成混乱。本标准明确规定者按本标准执行,本标准未作规定者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 3.0.5: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可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的相关规定 。
所以设计人员在规划加油站内的充电设施时,不仅要考虑到 《技术标准》和《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还应结合地方政策和专业标准 ,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2、户外安装的充电设备的基础应高于所在地坪200mm及以上。户外安装的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的防护等级 不应低于IP54 。
直流充电桩或交流充电桩与站内汽车通道或充电车位相邻一侧应设置车挡或防撞(柱)栏, 防撞(柱)栏的高度不应小于0.5m 。
3、充电桩与加油站埋地油罐的安全距离为:一级站为12.5米(柴油为9米);二级站为11米(柴油为9米);三级站为10.5米(柴油为9米);加油机油、管通气管口、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为9米(柴油为9米)。
4、充电桩不仅要与加油站保持充足的安全距离,还要兼顾预留充足的停车场地,电动汽车充电的速度相对加油车速度较慢,既可以降低场地内发生碰撞的风险,也可以为电动车车主预留足够的空间,更好提升顾客体验。
在日常管理中,还要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加油有储油罐,充电有充电机,所以对储存和使用环境都有严格的要求。
三
政策支持
1、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就提出, 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 。
2、2024年7月31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计划》,其中指出:加快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 推动公共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快充、换电和加氢设施 ,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
某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油站内设置汽车 充电桩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讨论稿)
本文所述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适用于在现有的加油站建设用地范围内增设汽车充电设施 ,独立设置电动汽车充电站的,依法依规按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审批和建设。
一、 设置充电桩的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一)选址及布局
1.充电站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毗邻时,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的有关规定。
2 .电动汽车充电 桩 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排队充电的车辆应在专用停车位内等候,不得阻塞通道,不得影响加油作业及加油车辆出 入。
3 .设置电动汽车充电站的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设立 独立的出入口, 充电车位应方便出入,并按照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等相关技术规范 要求建设 。
(二)安全间距应当符合要求
充电桩及其配套用于充电的停车位,按照散发火花地点考虑与加油站内工艺设备的安全间距,今后《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经修订有专门针对充电桩间距要求的,从其要求执行。
(三)充电设施数量要求
1.参照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XF/T3004-2020)的规定 , 加油站内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不应超过2台。
2.加油站内设置 电动汽车充电 桩 数量 超过2台的 , 应严格按照《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的要求建设, 并结合加油站规模 、车流量等因素 设定。
3.新建充电桩的数量规模 应满足负荷核算 ,若现有设备供电能力不足时应增加线路或变压器容量。
(四)安全管理措施
1. 充电桩必须由加油站自主运营,不得采取承包、出租等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运营权及管理权。
2. 充电桩的布局设计应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确保符合现行 国家和行业标准 的要求。
3.加油站设置充电桩后,要进一步完善加油车辆和充电车辆的路线规划,确保加油车辆、充电车辆的司机乘客有清晰的应急疏散通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充电桩应从专业生产的供应商采购,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安装、调试,按照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生产商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5.充电站要安排专人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增加相应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护制度,对加油站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及时有效采取应急措施。
二、设置充电桩的手续
(一) 在现有加油站内设置充电桩,应符合相关建设管理条件方可开工建设,加油站应作为充电桩的建设主体,按照市发改部门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管理的要求投资建设,根据新建、改造增设等不同类型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审批手续 。
(二) 新增充电桩免于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 。 充电设施建成验收后、投入使用前, 加油站应委托 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 重新 对本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一次 现状安全评价,评价结论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的,且不影响 加油站安全生产条件的, 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并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其他事项
(一)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