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 1
为做好2023年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 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以及《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0号)执行。
(一)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二)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三)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学历、资历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或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或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4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1年,或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7年。
(四)对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六)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2023年评审未通过者,2024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业绩成果评审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 5月20日—6月21日 ,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其他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提供。
(一)初定人员范围
与中级职称评审申报相同。
(二)初定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2024年,对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继续执行初定中级职称政策。
未满3年的请务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辖区的职称管理部门,参加初定初级职称工作,以免影响今后中级职称评审。
2024年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务必于6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徐州市水务局。逾期报送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装订报送的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