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规定: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宜参照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确定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等要素价格,如采用市场价格,应通过调查、分析,有可靠的依据后确定。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规费、税金和不可竞争的措施费用。对于竞争性的施工措施费用应依据工程特点,结合施工条件和合理的施工方案,本着经济实用、先进合理高效的原则确定。
当前实践中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的常见问题有:
1、工程量清单缺、漏项
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将直接影响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准确性。其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员本身的专业能力欠缺,对施工图没有吃透,不了解类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造成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措施项目漏项、漏算;
二是图纸自身设计深度达不到规范和施工要求,导致工程量清单缺漏项或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
三是有些建设单位人员专业错误地认为压低控制价就可以缩减工程造价控制总价或为了避免控制价超出概算后的重新报批,要求造价咨询企业有意压低控制价或个别造价咨询为了迎合甲方而做低控制价。 对于政府投资或国企投资工程项目,必须重视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作为建设单位,想通过压低招标控制价来控投资完全不切实际!
造价人员不熟悉清单计量规范,不精通图纸,或者为了省事,只用图集或主要做法对项目特征进行描述,不利于清单组价,为后期增加变更或结算隐患。
综合单价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等费用,费率选取的过高、过低都会影响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 费率的选取应该参照相关定额或地方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来确定,不得随意上调或下浮。
非常重要但是经常被忽视的一点,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如是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应提请招标人明确;如是招标人编制,应予明确。但是现实中,很多建设单位或造价咨询认为风险都是承包人的事,没有计入招标控制价,却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于常规项目没什么影响,但是对于特殊复杂项目、山地项目,如果不考虑综合单价中风险系数,就会有很大影响,一个中建的朋友说他们做的一个山地项目,就是因为没有考虑项目的特殊性和单价的风险因素,编制控制价过低,中途解约退场了,因为干下去亏得太多了。
材料市场询价不合理,或招标文件要求品牌材料,询的却是常规材料的价格,或是询价包含项目不完整等。可以参考之前文章。
对于EPC项目或施工项目,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施工阶段如何开展材料及设备询价?
很多项目会出现措施项目费用考虑不全的现象。 非常重要的一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只考虑了最常规措施项目,根本没有依据拟建工程项目的类似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来考虑并计取相应的措施项目费用。
6、没有考虑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特殊技术要求、优质工程标准、材料品牌对控制价的影响
一些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匹配,特别是一些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增加一些发包人要求、特殊技术要求和优质质量标准、材料品牌,但是造价咨询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根本就未考虑或者招标人在委托咨询时根本就没有提供招标文件,只是提供了施工图纸。有的最后在招标文件中写上一句话:发包人约定的特殊技术要求、各种风险等,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价中。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 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有些招标人在编制控制价时未预留暂列金额,导致项目的结算金额超出合同价的10%,而有的当地政府文件规定,财政或国有投资项目的结算金额不得超出原合同价的10%,这就给项目结算带来极大的麻烦和风险。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如何合理地编制招标控制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