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依据解读(一)~(三)
叛逆的红酒
2024年05月14日 10: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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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 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依据解读(一) 《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及其政策解读 1.《关于印发〈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的政策解读中“2022年3月1日(含)后发出招标文件(招标发包)或签订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应执行《通知》的计价规定”,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专业工程如何执行?

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 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依据解读(一)


《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及其政策解读


1.《关于印发〈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的政策解读中“2022年3月1日(含)后发出招标文件(招标发包)或签订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应执行《通知》的计价规定”,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专业工程如何执行?

答: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专业工程按相应施工总承包工程适用的计价依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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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的费用标准依据哪个文件规定执行?

答:执行《关于印发配套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404号)和《北京市配套现行计价依据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所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的费用标准》(京建发〔2022〕190号)的规定(有相应调整文件的,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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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人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一项发承包项目中包括多个专业工程时,《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如何确定?

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须经自主测算,合理确定,且不低于基准期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费用指标区间的中间值,列入“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发承包项目中包括多个专业工程的,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发包人应结合发包条件和工程实际确定《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费用,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编制招标清单时,对应《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的费用指标逐一列项,对不同专业工程按方案单独测算,分别不低于各专业按费用指标的计价规则及其中间值计算的费用,且不得重复计算(如: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与通用安装工程的脚手架费分别列项的)。二是在编制招标清单时,未区分具体专业对应《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的费用指标逐一列项的,也应对不同专业工程按方案单独测算,分别不低于各专业按费用指标的计价规则及其中间值计算的费用,且不得重复计算,将合计费用列入对应措施项目中。(如: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对仅列明脚手架费,未区分具体专业的);三是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的措施方案需根据项目整体编制,且不宜按专业拆分的,可按工程项目整体测算,不低于各专业按费用指标的计价规则及其中间值计算的费用合计(如:建筑室外工程包含室外道路、管道、构筑物等工程的工程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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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预算消耗量标准》中没有的项目如何确定?

答:可自主测算补充,但应注意补充子目的消耗量水平与《预算消耗量标准》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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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的“费用指标”中未包括的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如何计价?

答:“费用指标”中未包括的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涉及两类:

第一类是已发布相关管理文件的措施项目,如安全文明施工费、赶工措施增加费、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等,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9﹞9号)和《关于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2﹞190号)的规定,且不得低于按文件中下限费用标准计算的费用。(2)赶工增加费应执行《关于执行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和2018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京建法﹝2019﹞4号)的规定,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费用不得低于文件中下限费用标准计算的费用。(3)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应执行《关于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单独列项计价的通知》(京建法﹝2017﹞27号)和京建发﹝2021﹞404号文的规定。

第二类是无对应管理文件给出具体费用标准的措施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等,属于多数工程施工中不确定发生或差异性较大的费用,以及需根据具体工程施工环境或发包要求等个性因素专门确定的措施项目。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清单时,此类措施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单独补充列项,明确相应措施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费用计算规则等;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此类措施项目按照市场化计价原则,根据拟定的措施方案等,自主测算,合理确定,具体的计价方法可借鉴配套的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费用项目市场化计价案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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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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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1-50土方装车子目的适用情况?

答:“1-50土方装车子目”适用于非密实状态土方(如现场存土)需装车后运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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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四章砌筑工程中为何未编制砖砌内墙和外墙子目?

答:根据《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墙体材料实心砖(灰砂、烧结等)在建筑工程基础(±0)以上部位禁止使用”,因此,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未编制砖砌内墙和外墙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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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据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装配式预制砼外墙,外保温一体化构件计算工程量时,是否需要扣除构件中保温层?

答:根据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条第一款:“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构件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中保温层、饰面层、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构件外露钢筋体积不再增加。”装配式预制砼外墙,外保温一体化构件计算工程量时,不需要扣除构件中保温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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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据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钢筋工程量计算规则中,钢筋长度指钢筋中心线长度还是钢筋外皮长度?

答:外皮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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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据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预埋铁件安装和铁件安装的区别?

答:“预埋铁件安装”子目适用于预先埋设于混凝土结构中的情况;“铁件安装”子目适用于非混凝土结构预埋的成品铁件安装,也叫连接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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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9-30混凝土有筋120mm厚子目与9-87防水混凝土有筋50mm厚子目的区别是什么?具体怎么执行?

答:9-30混凝土有筋120mm厚子目与9-87防水混凝土有筋50mm厚子目按照《建筑构造通用图集 19BJ1-1 工程做法》中的不同做法进行编制。

(1)《建筑构造通用图集 19BJ1-1 工程做法》中平屋正-26停小型车屋面中的混凝土面层应执行屋面及防水工程中9-30混凝土有筋120mm厚子目。当混凝土厚度为120mm时,直接执行9-30子目;当混凝土厚度≥100mm且<120mm时,配合使用9-88防水混凝土 每增减10mm子目。

(2)《建筑构造通用图集 19BJ1-1 工程做法》中平屋正-1中“50厚C20混凝土配双向φ6中距200” 应执行屋面及防水工程中9-87防水混凝土有筋50mm厚子目,可按设计要求换混凝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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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据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聚乙烯丙纶卷材防水如何执行?

答: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卷材防水按自粘法、冷粘法、胶粘法、机械固定法等不同施工工艺做法编制,聚乙烯丙纶防水应按设计要求的施工做法执行相应子目,按设计要求换卷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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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装饰工程中块料消耗量是否含排砖损耗?

答:不含。根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编制规则,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排砖损耗按块料加工损耗的一部分考虑,相应损耗应在装饰块料的材料价格中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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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依据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内墙面采用6mm厚DCA砂浆打底如何执行?

答:内墙面采用6mm厚DCA砂浆打底应结合《建筑构造通用图集——工程做法》(19BJ1-1)的做法,执行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12-7 DP砂浆厚度5mm及12-8 DP砂浆每增减1mm子目,将子目中的材料“干混抹灰砂浆 DP M10”替换为DCA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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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仿古工程


1.2021年《仿古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小停泥砖墙面 丝缝墙面”子目,墙厚按多少编制?

答:墙厚为标准小停泥砖件的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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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仿古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干摆、丝缝、淌白砖墙面按何种砌筑方式编制?

答:按十字缝、三顺一丁、一顺一丁等砌筑方式并结合传统做法综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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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仿古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截面为 L型的阶条石的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截面为L型的阶条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阶条石子目按工厂制品编制,石料加工损耗和加工费在材料单价中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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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据2021年《仿古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四合院工程地下室部分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如何执行?

答:按2021年《仿古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规定,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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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用安装工程


1.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低压配电箱单体调试如何计取?

答:低压配电箱单体调试工作内容已包括在配电箱安装子目内,不需要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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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竖直通道是指什么?竖直通道敷设电缆是否区分有无楼板及敷设方式,如何计取?

答: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规定,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竖直通道是指强电井等需垂直敷设电缆的场所。竖直通道敷设电缆不区分有无楼板及敷设方式,执行电缆敷设相应子目,人工工日的数量乘系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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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气配管明配、暗配怎么区分?在吊顶内、轻钢龙骨墙内敷设时分别执行明配还是暗配?

答:电气配管在混凝土结构或砌筑结构内敷设属于暗配,在结构外敷设属于明配。电气配管如在吊顶内及架空地板内敷设属于明配;如在轻钢龙骨墙内敷设,当用U型管卡进行固定时执行明配子目,用钢丝绑扎进行固定时执行暗配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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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八章附表2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表第1条:“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附加长度按电缆全长的2.5%计算。”本条是否适用于所有电缆敷设方式?

答:本条适用于除穿管敷设以外的敷设方式,穿管敷设不计算驰度、波形弯度、交叉附加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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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接线盒剔凿如何计取?

答:接线盒剔凿工程量并入暗配管凿槽工程量计算,执行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十三章附属工程凿槽相关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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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电缆敷设线路中间有电缆分支箱,在计算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时,主电缆及分支电缆是否需要考虑预留半周长?

答:需要考虑预留半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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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室内给排水塑料管道子目是否包含管道支架安装?

答:室内给排水塑料管管道安装包含塑料管卡,除塑料管卡外的其他部分(管道支架、托钩等)均不包含,应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第四章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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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室内给水保温管道支架用量应如何计算?

答:室内给水保温管道支架用量设计有要求的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未明确的可参考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附录四室内钢管、铸铁管道支架用量参考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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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册说明:“在净高小于1.6m管道(设备)层(间)内进行施工,相应子目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15。”请问该说明的适用范围?

答:本说明适用于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的全部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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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政工程


1.2021年《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桩基工程中旋挖钻机成孔、冲击钻机成孔子目是否包含了泥浆制作等相关内容?

答:旋挖钻机成孔、冲击钻机成孔子目包含成孔用泥浆的泥浆池建造、拆除,泥浆制作、泥浆护壁的工作内容,泥浆及出渣场外运输,执行2021年《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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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拆除工程中拆除缘石标准子目是否含清除缘石后背灰?

答: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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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室外道路工程如何执行?

答:室外道路工程(除沥青混凝土面层及透水混凝土面层外)执行《园林绿化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三章“园路、园桥工程”相应子目。沥青混凝土面层及透水混凝土面层执行《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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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路面面层中混凝土面层的养护费用是否需另行计取?

答:混凝土面层子目已包含混凝土的养护工作内容,无需另行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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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年《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管网工程册中附属构筑物子目是否包含模板?

答:不包含。模板另执行管网工程册措施项目中模板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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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据2021年《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的钢筋如何考虑?

答:预制混凝土构件的钢筋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包含在预制混凝土构件材料单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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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1年《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管网工程册中附属构筑物子目是否包含井筒?

答:不包含,井筒另执行管网工程册第一章砌筑与装修工程和第二章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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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依据2021年《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顶管工程发生通风、照明的费用如何计取?

答:顶管工程发生通风、照明的费用(除电费外)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临时设施费中。顶管工程的通风、照明用电费用应在工程水电费中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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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依据2021年《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顶管工作坑采用倒挂井壁工法开挖的土方及支护如何执行?

答: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中第一章竖井挖土石方及第二章桩与支护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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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园林绿化工程


1.2012《园林绿化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园林废弃物是指什么?

答:园林废弃物是指树根、树干、树枝、树叶、草坪修剪物、花卉和花坛内废弃花草及杂草植物等可降解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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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园林废弃物的工程量如何确定?

答:园林废弃物产出量可参考第一章土石方工程附表四“施工及养护期园林废弃物产出量对照表”及附表五“伐树、挖树根园林废弃物产出对照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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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2《园林绿化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第一章土石方工程附表五“伐树、挖树根园林废弃物产出对照表”中乔木的废弃物产出量是否包含伐树与挖树根汇总量?

答:包含伐树与挖树根合计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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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2《园林绿化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浇水车浇水”子目适用于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内无水源或管道输水不足(水源较远或管道压力不够,不能满足浇灌需求)以满足施工养护用水需求时执行浇水车浇水子目,本标准浇水车浇水相应子目仅考虑浇3次水的消耗量,如果实际浇水次数不一致时应据实换算,如何执行?

答:施工种植期施工现场无水源,按种植类型执行浇水车浇水子目,子目中考虑三次浇水的消耗量,分别是植树当天浇灌第一次水,三日内浇灌第二次水,十日内浇灌第三次水。浇水应浇足、浇透,三水后应及时封堰。

养护期现场无水源,浇水次数应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 213)要求或发承包双方签证的浇水次数,结合养护期时间,使用浇水车浇水子目进行换算。

例如:某绿化工程,种植灌木(土球苗木50*40)a株,该绿化用地无水源,成活养护期1个月,期间浇水2次(签证),保存养护2年,按一级养护标准养护。

(1)种植灌木浇水车浇水费:(2-344)子目×(a/10)(株数/10株)

(2)成活养护期间签证浇水2次

成活养护浇水车浇水费:(2-344)子目/3(次)×2(次)×(a/10)(株数/10株)

(3)灌木一级养护,按《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 213),浇水10次/年

保存养护浇水车浇水费:(2-344)子目/3(次)×10(次)×(a/10)(株数/10株)×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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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2《园林绿化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成活养护、保存养护分别指什么,怎样计取?

答:(1)成活养护是指苗木(不含花卉)种植完成10天后到竣工验收前,为保证苗木成活、正常生长进行的绿化养护。

(2)保存养护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为保证植物正常生长所进行的绿化养护。

成活养护期在1年以内的部分,按照保存养护/12个月×相应成活养护月数×1.2计算;成活养护期超过1年的部分,按照保存养护/12个月×超出部分月数计算。每个项目成活养护至少计取一个月,超过一个月时,具体养护时长由双方按照签证确定。

例如:1.某绿化工程,种植落叶灌木a株,种植完成后9个月后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养护1年。

(1)绿化养护费=成活养护费+保存养护费

(2)成活养护费:(2-369)子目/12(月)×9(月)×1.2(系数)×a(株数)

(3)保存养护费:(2-369)子目×a(株数)

2.某绿化工程,种植花卉(木本),a平方米,在种植完成16个月后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养护2年。

(1)绿化养护费=成活养护费+保存养护费

(2)成活养护费:(2-380)子目×1.2(系数)×a(数量)+(2-380)子目/12(月)×4(月)×a(数量)

(3)保存养护费:(2-380)子目×2(年数)×a(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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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第六部分费用指标中关于绿化工程水电费的说明:“栽植工程中的成活养护期按1个月考虑,保存养护期按1年考虑”,如何理解?

答:该费用指标包含了成活养护期的1个月和保存养护期1年的工程水电费。成活养护期超过1个月的,在测算整体工程水电费时应综合考虑实际的养护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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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2《园林绿化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季节性花卉布置是指什么?

答:季节性花卉布置是指存续期不超过一年,用于突出特定活动、节日主题或用于烘托环境、渲染氛围的各种花卉和观赏植物,以花坛、花境、花丛、容器等形式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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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依据2021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箱涵顶进工程如何执行?

答:箱涵顶进工程执行2021年《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箱涵顶进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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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2021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金属构件、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运费如何计价?

答:金属构件、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运费应包含在材料单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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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据2021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各专业单机调试、系统调试、系统联调联试、系统试运行等项目,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应如何确定?

答:2021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设备安装子目中已包含了设备单机调试的内容,执行时不再单独计算;各专业的系统调试、系统联调联试等项目属于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须经自主测算,按不低于基准期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费用指标区间的中间值合理确定,列入“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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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是否执行2021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

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不适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仍按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和《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6〕5号)相应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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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据2021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车辆段、停车场)工程应如何执行?

答:车辆基地(车辆段、停车场)的建筑与装饰工程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车辆基地(车辆段、停车场)场内的道路、涵洞执行《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车辆基地(车辆段、停车场)场内园林绿化等工程执行《园林绿化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车辆基地(车辆段、停车场)场内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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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据2021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分层注浆、压密注浆设计采用的注浆材料与消耗量标准中不同时能否调整?

答:设计分层注浆或压密注浆与消耗量标准工艺一致但注浆材料不同的,可按设计要求调整注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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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1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盾构工程中“φ6000”是指设计图示结构外径还是刀盘外径?

答:消耗量标准中的“φ6000”是指设计图示结构外径6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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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执行2021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盾构掘进子目时,预制管片的材料单价应如何确定?

答:预制混凝土管片及钢管片的材料单价应包含按设计图纸预制管片的成品价格及场外运费。一般情况下预制混凝土管片的成品价格应包含管片混凝土、钢筋、管片螺栓预埋钢垫片等;钢管片成品价格应包含管片及安装螺栓,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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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共性问题


1.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其他材料费、其他机具费如何计取?

答:其他材料费以材料消耗量中不带括号的材料费(不含其他材料费)为基数乘以相应比例计算。

其他机具费以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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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泵送费如何考虑?

答: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泵送费在相应混凝土材料单价中考虑。需要说明的是:现浇混凝土构件采用泵送方式的,执行《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中预拌混凝土 材料单价的,应在信息价基础上增加泵送费。泵送费可根据泵送机械类型、输送高度等实际情况,参考说明中预拌混凝土泵送费价格区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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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现浇混凝土构件的钢筋工程,除桩基钢筋笼、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外,钢筋损耗和马凳(钢筋或型钢)、支撑、定位筋等用量已在材料消耗量中综合考虑,按5%编制,如何执行?

答:5%综合考虑了钢筋损耗和马凳(钢筋或型钢)、支撑、定位筋等措施筋,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和投标报价时,招标人和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参照以往类似工程或常规施工方案,自主测算,合理确定相应数值。

提示:(1)在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61-2013)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010515009支撑钢筋(铁马)”“080206010支撑钢筋(铁马)”可不再单独列项;单独列项的,应注意在确定相应“现浇混凝土结构钢筋”项目钢筋材料消耗量时不再重复计算,并在招标文件中做好相关告知或重点提示说明。

(2)在执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7-2013)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设计图纸明确支撑措施钢筋用量的,其工程量并入“040901001现浇构件钢筋”的工程量内,应注意在确定“040901001现浇构件钢筋”子目钢筋材料消耗量时不再重复计算;设计图纸未明确支撑措施钢筋用量的,应在“040901001现浇构件钢筋”子目钢筋材料消耗量中考虑,不再并入“040901001现浇构件钢筋”的工程量中,并在招标文件中做好相关告知或重点提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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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费用指标


1.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依据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室内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面装修、吊顶和天棚装修脚手架是否需要另行计取。

答:室内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面装修、吊顶和天棚装修脚手架已包含在相应消耗量标准子目内,无需另行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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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印发配套2021年 <预算消耗量标准> 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404号)和《北京市配套现行计价依据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所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的费用标准》(京建发[2022]190号)中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的费用标准的适用范围?

答: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及《关于印发配套2021年 <预算消耗量标准> 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404号)和《北京市配套现行计价依据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所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的费用标准》(京建发[2022]190号)中的装配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是指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1/T 1831)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的费用标准;不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1/T 1831)的其他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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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第六部分费用指标中的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的费用指标金额是否包含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答: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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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第六部分费用指标中有的指标计价规则写明“按建筑面积计算”怎么理解?例如采暖工程系统调试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答:此处建筑面积是指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计算出的总建筑面积。例如:采暖工程系统调试费计算工程量时不需扣除无采暖部分的建筑面积,按总建筑面积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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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及其政策解读,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须经自主测算合理确定,且不得低于基准期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费用指标区间的中间值。在计算费用指标的中间值时,《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第六部分费用指标中关于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计价程序中的计算基数包括“《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费用(不含设备费)”“《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费用(不含设备费)”如何理解?

答:在计算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用指标的中间值时,只有在《预算消耗量标准》中列出的材料费,才作为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的计算基数,未列出的材料及设备不作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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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第六部分费用指标第六条第一款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费用指标的组成中通用安装工程:“工程水电费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包含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指标内,不需单独计算。”如何理解?

答:《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第六部分费用指标中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工程水电费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标,已包含单项工程中通用安装工程各专业工程水电费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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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第六部分费用指标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工程量的计价规则:“按除各类模块外具有地址编码的器件数量,及各类模块的输入输出信号数量之和计算”,如何理解“各类模块的输入输出信号数量之和”?

答:计算模块点数时以模块的输入输出信号数量之和为该模块包含的总点数,例如:双输入双输出的模块,按照四个点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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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第六部分费用指标中:“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中的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调试和变风量系统调试内容均包括空调风和空调水系统调试。”当只有通风系统调试时,如何确定相应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费用指标的中间值?

答: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中的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调试与变风量系统调试均不适用只有通风系统调试的情况。当只有通风系统调试时,相应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费用需自主测算,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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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依据2021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地下暗挖工程洞内临时设施(洞内通风设施、洞内供水设施、洞内供电设施、洞内照明设施)如何计取?

答:地下暗挖工程洞内临时设施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临时设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9﹞9号)、《关于印发配套2021年 <预算消耗量标准> 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404号)和《北京市配套现行计价依据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所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的费用标准》(京建发[2022]190号)的规定,须自主测算,合理确定,且不得低于按文件中下限费用标准计算的费用,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土建工程“地下盖挖、暗挖工程”的下限费用标准中已包含地下暗挖工程洞内临时设施(洞内通风设施、洞内供水设施、洞内供电设施、洞内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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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企业管理费与现场管理费的组成内容是否有重合?

答:企业管理费与现场管理费的组成内容并不重合。

现场管理费属于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是指施工企业项目部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包括现场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现场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工程质量检测配合费、财产保险费和其他等,不包括临时设施费。

企业管理费属于费用项目,是指施工企业总部在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中所需的费用,包括总部的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税金(含附加税费)和其他等,不包括现场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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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企业管理费是否包含工程质量检测费?

答:工程质量检测费未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按照现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规定对见证取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进行检测。施工单位进行取样、封样、送样,监理单位进行见证。”规定,配套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费用项目中企业管理费不包括工程质量检测费,工程质量检测费由建设单位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单独支付。

施工单位进行取样、封样、送样等工程质量检测配合费包含在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中的现场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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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项是否属于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项目?

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条术语中“2.0.21  总承包服务费 main contractor’s attendance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此处明确了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所发生的服务费用。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不属于可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项目,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和(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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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依据解读(二)
第一部分
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执行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时,混凝土墙体支设模板时留下的对拉螺栓孔洞防水封堵是否需要另行计取?
     答: 无需另行计取,对拉螺栓孔洞防水封堵已包含在相应模板工程工作内容中。
    2.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9-264 DS砂浆”,厚度按多少编制?
     答: 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9-264 DS砂浆”依据建筑构造通用图集《工程做法》(19BJ1-1)及《地下工程防水》(08BJ6-1)按20mm厚编制。
    3.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三轴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 根据2021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条第一款:“深层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有效桩长另加设计加灌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扣除三轴搅拌桩单独成桩时重叠部分体积;不扣除搅拌桩每次成桩时与群桩间的重叠部分体积”。
    【例】某水泥搅拌墙(图-1),采用三轴搅拌桩施工(图-2),桩径为850mm,桩轴(圆心)矩为600mm,桩长10m,水泥掺量20%,计算该水泥搅拌墙工程量并执行消耗量标准。

图-1 水泥搅拌墙示意图

图-2 三轴搅拌桩示意图
     解: (1)计算三轴搅拌桩单独成桩(单幅)时成桩体积
    按照计算规则,三轴搅拌桩单独成桩时重叠部分体积应扣除。
    根据图-2可知,单独成桩截面积S为三个圆面积扣减4个重叠的弓形面积 计算方式为:
    圆面积:S1=(0.85/2)2×3.1416×3=1.7024m2
    圆心角:θ=2×acos(0.3/0.425)=90.1983°
    一个扇形面积:S2=(0.85/2)2×3.1416×90.1983/360=0.1423 m2
    三角形面积:S3=(0.4252-0.32)1/2×2×0.3/2=0.0903m2
    一个弓形面积: S4=S2-S3=0.1423-0.0903=0.052 m2
    单独成桩截面积: S=S1-S4×4=1.7024-0.052×4=1.4944m2
    该单独成桩的三轴搅拌桩工程量:V1=1.4944×10 =14.94m3(保留小数点2位)
    (2)计算水泥搅拌墙(搅拌桩群桩)时成桩体积按照计算规则,不扣除搅拌桩每次成桩时与群桩间的重叠部分体积。
    根据图-1可知,该水泥搅拌墙由8辐三轴搅拌桩组成
    则:该水泥搅拌墙工程量 V=V1×8=119.52m3
    (3)选择消耗量标准中相应子目
   执行2-10水泥搅拌桩 三轴 水泥掺量18%子目消耗量×119.52m3执行2-13水泥掺量每增1% 子目消耗量×(20-18)×119.52m3。
    4.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是否适用于整体更新改造工程?
      答: 根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总说明中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整体更新改造工程不适用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执行2021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
二、通用安装工程
    5.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接地极利用筏板基础上下两层钢筋焊接成接地网,应执行什么子目?
     答: 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利用底板钢筋作接地极”子目。
    4.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给排水、消防等管道喷标识是否含在管道安装子目中?
     答: 给排水、消防等管道喷标识未包含在管道安装子目中,执行第十二册刷油 防腐蚀 绝热工程 第二章刷油工程章说明第三条:“零星刷油(包括:色环漆、喷标识、散热器补口等)执行本章相应子目,其人工乘系数2.0。”
    5.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电缆进入配电箱除预留配电箱半周长外是否计算电缆头预留的1.5m?
    答: 需要计算电缆头预留的1.5m。
    6.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二次结构暗配管的开槽费用是否需要单独记取?
     答: 需要单独计取,开槽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十三章附属工程凿槽相关子目。
    7.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弱电监控和网络用的光缆预留长度怎么计算?
     答: 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和规范有明确规定外,光缆预留长度可参照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第二章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条:“光缆布放路由盘留,预留长度为3~5m。光缆在电信间、设备间配线柜处预留长度应为 5~10m,工作区处预留长度应为1.0~1.5m。
    8.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顶棚嵌入式筒灯子目是否包含吊顶开孔?
     答: 顶棚嵌入式筒灯子目不包含吊顶开孔工作内容,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十三章天棚工程说明“天棚子目已综合石膏板、木板面层上开灯孔、检修孔,在金属板、玻璃、石材面板上开孔,另行计算。”执行。
    9.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光缆终端盒子目是否包含光缆与尾纤的熔接工作?
     答: 光缆终端盒子目不包含光缆与尾纤的熔接工作,需另执行光纤连接 熔接法子目。
    10.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厕所排气扇子目与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单相排风扇子目有何区别?
     答: 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厕所排气扇子目适用于厕所安装的与风管直接相连的排气扇的安装;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单相排风扇子目适用于其它与室外直接相连的排风扇的安装。
    11.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中,采暖、给排水管道与市政的划分界线是什么,埋地管道挖填土方应如何计取?
    答: 采暖、给排水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计量表井、阀门井、碰头井)为界,碰头点到建筑物之间的室外管道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其挖填土方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碰头点以外的管道及其挖填土方执行《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
    12.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第十二册刷油 防腐蚀 绝热工程通风管道保温外保护层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 通风管道保温外保护层工程量按实际缠绕表面积计算。
三、其他
    13.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土石方运输子目材料表中“弃土或渣土消纳”的消纳数量和单价如何确定?外运土石方不需消纳处置或暂存土回运的,如何执行?答: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场外运输土(石)方,经专家论证须消纳处置的弃土(石)方,消纳数量和单价按专家论证通过的弃土(石)运输处置方案和弃土(石)方的密度、《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3〕2662号)确定。外运土石方不需消纳处置或暂存土回运的,弃土或渣土消纳的消耗量清零。
第二部分费用指标
    1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规定,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预算消耗量标准》未包括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了相应费用指标的,其费用应依据基准期的费用指标自主测算,合理确定,但不得低于相应费用指标的中间值。请问:招标人自行供应的材料(甲供材)是否作为依据《北京工程造价信息》费用指标的中间值计算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项目的基数?
     答: 依据《北京工程造价信息》费用指标的中间值计算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时,招标人自行供应的材料(甲供材)属于在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中列出的材料,作为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的计算基数;未列出的材料则不作为计算基数。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官网


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 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依据解读(三)

1.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接地母线明敷设 镀锌扁钢子目是否包含涂黄绿条纹标识内容?
答: 包含。
2.防水套管为现场制作时,其制作安装如何执行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
答:防水套管制作执行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中“防水套管制作”子目;防水套管安装执行“防水套管安装”子目,不再计取该子目中“防水套管”材料费。
3.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沿建筑外墙敷设的空调冷凝水管如何执行?
答:沿建筑外墙敷设的空调冷凝水管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9-94 PVC空调排水管子目。
4.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中附录四室内钢管、铸铁管道支架用量参考表是否适用于消火栓管道支架?
答:不适用。消火栓管道支架应依据设计要求计算。
5.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燃气管道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如何计取?
答: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 燃气管道安装子目工作内容中的气压试验包含燃气管道安装时需进行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无需单独计算。
6.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及《关于发布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动态调整(第一期)的通知》(京建发〔2022〕373号,以下简称373号文)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原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章电气调整试验删除的调试子目,应如何计取相关费用?
答:373号文动态调整部分将原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章电气调整试验子目调整如下:
(1)相关单体调试子目并入对应设备安装子目中,不再单独计取,例如变压器单体调试、成套配电柜单体调试、10kV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互感器单体试验、DTU柜、避雷器、10kV绝缘子、穿墙套管等;
(2)相关系统调试子目归属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在《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中费用指标板块发布了相关参考指标,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相关规定,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须经自主测算,按不低于基准期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中费用指标区间的中间值合理确定,列入“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例如变压器系统调试、送配电系统调试、不间断电源调试、组合式成套箱式变电站调试以及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等。
(3)自动投入装置、事故照明切换装置调试按“双电源配电箱安装调试执行配电箱安装相应子目,人工工日、机械台班乘系数1.8”执行。
(4)接地电阻试验合并到接地断接卡子制作安装子目中,无需另行计算。
(5)10kV电缆耐压试验已包含在10kV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中,无需另行计算;如甲方或设计要求进行电缆局放试验,需要自行补充,合理确定。
7.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及《关于发布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动态调整(第一期)的通知》(京建发〔2022〕373号,以下简称373号文)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第五册智能化工程双绞线缆测试、光纤测试子目已删除,应该如何计取?
答:373号文动态调整部分中第五册智能化工程双绞线缆测试、光纤测试工作内容并入双绞线缆、大对数电缆、光缆敷设子目中,不再单独计取。
8.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及《关于发布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动态调整(第一期)的通知》(京建发〔2022〕373号,以下简称373号文)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73号文删除原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中通风管道及附件场外运输子目,该费用应如何考虑?
答:通风管道及附件场外运输费用应包含在相应材料费中。
9.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及《关于发布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动态调整(第一期)的通知》(京建发〔2022〕373号,以下简称373号文)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73号文删除了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中管道试验、吹扫与清洗子目,如设计要求进行此类试验,如何执行?
答:373号文动态调整中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管道安装已综合考虑液压试验与气压试验工作内容,试验用介质需另行计算;如设计要求进行管道吹扫、清洗、泄漏性试验等,需自行补充,合理确定。
10.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及《关于发布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动态调整(第一期)的通知》(京建发〔2022〕373号,以下简称373号文)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73号文删除了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中管道消毒冲洗、通球试验子目,如设计要求进行此类试验,如何执行?
答:373号文动态调整后,如设计要求管道进行消毒冲洗、通球试验,需以管道安装子目为基础,对人工工日、其他材料费、其他机具费进行系数调整,详见动态调整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第一章、第二章章说明部分。
11.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及《关于发布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动态调整(第一期)的通知》(京建发〔2022〕373号,以下简称373号文)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73号文删除了第十一册信息通信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单盘光缆测试、GPS定位、用户光缆测试、电缆测试、光纤链路测试、线路段光端对测、复用设备系统通道调测、保护倒换测试子目,应该如何计取相关费用?
答:373号文动态调整部分第十一册信息通信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敷设光(电)缆子目中已综合考虑单盘光缆测试、GPS定位、用户光缆测试、电缆测试、光纤链路衰减测试等工作内容,不再另行计取。如设计要求进行光纤链路回波损耗测试,需要自行补充,合理确定。
线路段光端对测、复用设备系统通道调测、保护倒换测试属系统调试内容,发生时,此部分费用需自行补充,合理确定。
12.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如某单位工程为安装工程,其中部分子目执行其他专业子目,请问在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低限费用、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及规费时,执行哪个专业的费率?
答:按照安装专业相应费率进行计算。
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中接地母线、引下线、避雷网附加长度为3.9%,依据2012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或者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费时是否计取?
答:依据《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计算规范的实施意见》(京建发〔2014〕172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通用安装工程中的电缆、光缆、双绞线缆、射频同轴电缆、母线、导线、滑触线、避雷网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当执行2012年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利用2012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或者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计算建筑安装费时,接地母线、引下线、避雷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无需计取3.9%的附加长度。
14.依据2021年《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防火控制装置调试,例如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窗)、电动防火阀、切断非消防电源调试、消防风机调试、消防水泵联动调试、消防电梯调试等调试费用如何计算?
答:防火控制装置调试归属于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在《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中费用指标板块发布了相关参考指标,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相关规定,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须经自主测算,按不低于基准期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中费用指标区间的中间值合理确定,列入“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防火控制装置调试中间值费用可依据基准期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费用指标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指标中间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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