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验收分类及内容 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是工程建设完成的重要标志,是全面考量工程建设成果、检验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发挥效益的重要基础。 但是,水利工程验收种类多,每个验收包括的程序内容又不尽相同,这就给刚接触水利建设工作的同志带来了许多困惑,本文拟通过对不同验收的内容解析,梳理不同种类验收的基本流程。
水利工程建设验收分类及内容
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是工程建设完成的重要标志,是全面考量工程建设成果、检验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发挥效益的重要基础。
但是,水利工程验收种类多,每个验收包括的程序内容又不尽相同,这就给刚接触水利建设工作的同志带来了许多困惑,本文拟通过对不同验收的内容解析,梳理不同种类验收的基本流程。
出山店水库下闸蓄水
一、验收分类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 法人验收 和 政府验收 两类。
2、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3、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
4、法人验收包括: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通水)、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5、政府验收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委员会负责;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
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
二、验收内容
01
分部工程验收
每一个水利工程会根据规范进行项目划分,将工程分为一个或多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又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又分为许多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是在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验收完成的基础上进行的。
(一)验收工作组组成
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及主要设备制造商单位的代表组成。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不超过2名。
(二)验收具备条件
(1) 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2)单元工程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 (3)质量缺陷已按程序处理完毕; (4)有关验收资料已按规程要求整理完成。
(三)验收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3)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四)验收具备条件
(1)听取施工单位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3)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材料;(4)讨论并通过分部验收鉴定书。
(五)验收鉴定书
验收鉴定书自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现阶段,部分工程采取的是分部工程验收后在通水阶段或者完工阶段验收时作为质量评定材料一并报给质量监督机构)
淠史杭灌区横排头渠首枢纽工程
02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后,应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当合同工程仅包含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时,宜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 ,但应该满足相应的验收条件。
合同中有多个单位工程时,也可将最后一个单位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
(一)验收工作组组成。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及主要设备制造商单位的代表组成。
(二)验收具备条件
(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按合同约定完成;
(2)工程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
(3)观测仪器和设备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
(4)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5)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
(6)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
(7)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
(三)验收程序和内容
(1) 项目法人将合同工程内的所有分部验收鉴定书及质量评定表、质量核定申报书、质量评定统计及各方完工报告行文 报送给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评定 ; (2) 质量监督机构下发质量评定意见 ; (3) 项目法人确定验收日期,发布验收通知; (4) 验收会上成立验收委员会(一般会前拟定一个基本名单),会上讨论通过; (5) 各参建单位代表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6) 验收委员会检查工程现场,查看工程运行及现场清理情况; (7) 检查验收资料整理及完工阶段情况; (8) 对各方报告及现场发现的问题质询并提出意见; (9) 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四)验收重点
重点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包括 合同工程建设内容及工作量完成、结算与支付情况 ,梳理历次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五)验收鉴定书
验收鉴定书自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 项目法人单位行文印发 ,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完工验收后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签订提前启用协议移交。
洪泽湖大堤
03
阶段验收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需要,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关键阶段(如基础处理完毕、截流、水库蓄水、机组启动、输水工程通水等),应进行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由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或其委托单位主持。
(1)水下工程验收 :
已完工程形象面貌已具备挡(放)水(或者蓄水、通水、导截流)条件;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已落实;施工围堰拆除方案已制定;水下工程涉及移民征迁安置已落实、附属物清理已完成;参验工程质量检测、质量评价已完成;历次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已处理,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工程度汛安全;验收资料已按规程要求整理完成。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还应完成蓄水安全鉴定。
(2)机组启动验收:
相关土建及金属结构工程已完成,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相应验收;主机泵及附属电气设备制造与安装已全部完成;必要的输变电设备安装调试已完成;按相关规程要求完成机组启动试运行,相应的质量检测和质量评价已完成;历次验收存在问题已处理,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工程安全运行;验收资料已按规程要求整理完成。
西淝河泵站工程
04
专项验收
依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在进行项目的竣工验收之前要对项目的各个专项工作进行验收和鉴定,专项验收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等。项目法人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并做好有关准备和配合工作。
专项验收成果性文件应是工程竣工验收成果性文件的组成部分。项目法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应附相关专项验收成果性文件复印件。
广东河源新丰江水库
05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工程项目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通过的一个阶段。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 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一般是经历一个汛期后进行验收) 。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可根据验收的过程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中小型水利工程可不进行竣工技术预验收。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行政审批局、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参建单位应当派熟悉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参加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汇报和解答有关问题,并作为被验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一)验收具备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包括设计变更)内容全部完成;(2各单位工程已通过验收且运行正常;(3)各专项验收已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4)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5)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审计,质量评定已完成;(6)工程运行管理已经落实;(7)竣工验收资料已按规程要求整理完成。
(二)验收提交资料
竣工验收在前款阶段验收规定的资料目录基础上,还应当提交:重大设计变更批准文件、法人验收文件、专项验收文件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文件等。
(三)验收内容及程序
(1)项目法人行文给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评定;(2)质量监督机构下发质量评定意见;(3)项目法人行文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4)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验收日期并发文;(5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6)召开大会宣布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名单;(7)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8)听取工程各参建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质安监督报告、专项验收报告、审计部门审计决定;(9)听取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报告;(10)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11)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四)验收鉴定书
验收鉴定书自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印发,发送有关单位。
江苏连云港石梁河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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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