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成型尺寸不准 10.1 表现形式 已成型的钢筋长度和弯曲角度不符合图纸要求。
10 成型尺寸不准
10.1 表现形式
已成型的钢筋长度和弯曲角度不符合图纸要求。
10.2 产生原因
下料不准确;画线方法不对或误差大;用手工弯曲时,扳距选择不当;角度控制没有采取保证措施。
10.3 防治措施
加强钢筋配料管理工作,根据设备情况和传统操作经验,预先确定各种形状钢筋下料长度调整值,配料时事先考虑周到;为了画线简单和操作可靠,要根据实际成型条件(弯曲类型和相应的下料长度调整值、弯曲处的弯曲直径、扳距等),制定一套画线方法以及操作时搭扳子的位置规定备用。一般情况可采用以下画线方法:画弯曲钢筋分段尺寸时,将不同角度的下料长度调整值在弯曲操作方向相反一侧长度内扣除,画上分段尺寸线;形状对称的钢筋,画线要从钢筋的中心点开始,向两边分画。扳距大小应根据钢筋弯制角度和钢筋直径确定,并结合经验取值。见表2-1,值可供参考(表中d的钢筋直径)。
为了保证弯曲角度符合图纸要求,在设备和工具不能自行达到准确角度的情况下,可在成型案上画出角度准线或采取钉扒钉做标志的措施。对于形状比较复杂的钢筋,如要进行大批成型,最好先放出实样,并根据具体条件预先选择合适的操作参数(画线过程、扳距取值等)以作为示范。
10.4 治理办法
当所成型钢筋某部分误差超过质量标准的允许值时,应根据钢筋受力和构造特征分别处理。如果存在超偏差部分对结构性能没有不良影响,应尽量用在工程上(例如弯起钢筋弯起点位置略有偏差或弯曲角度稍有不准,可经过技术鉴定确定是否可用);对结构性能有重大影响,或钢筋无法安装的(例如钢筋长度或高度超出模板尺寸),则必须返工;返工时如需重新将弯折处直开,仅限于I级钢筋返工一次,并应在弯折处仔细检查表面状况(如是否变形过大或出现裂纹等)。
11 已成型好的钢筋变形
11.1 表现形式
钢筋成型后外形准确,但在堆放或搬运过程中发现弯曲、歪斜、角度偏差。
11.2 产生原因
成型后往地面摔得过重,或因地面不平,或与别的物体或钢筋碰撞成伤;堆放过高或支垫不当被压弯;搬运频繁,装卸“野蛮”。
11.3 防治措施
搬运、堆放要轻抬轻放,放置地点应平整,支垫应合理;尽量按施工需要运去现场并按使用先后堆放,以避免不必要的翻垛。
11.4 治理办法
将变形的钢筋抬放成型案上矫正;如变形过大,应检查弯折处是否有碰伤或局部出现裂纹,并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2 箍筋弯钩形式不对
12.1 表现形式
箍筋末端未按规范规定不同的使用条件制成相应的弯钩形式。
12.2 产生原因
不熟悉箍筋使用条件;忽视规范规定的弯钩形式应用范围;配料任务多,各种弯钩形式取样混乱。
12.3 防治措施
熟悉半圆(180o)弯钩、直(90o)弯钩、斜(135o)弯钩的应用范围和相关规定,特别是对于斜弯钩,是用于有抗震要求和受扭的结构,在钢筋加工的配料过程要注意图纸上标注和说明。因为并不是抗震设防地区的所有构件中箍筋都取斜弯钩,而只有某结构部位才用斜弯钩;至于哪些结构所用构件属于受扭,配料人员也不掌握。如果图纸上表述不清或有疑问,应了解确切后再配料。
12.4 治理办法
对于已加工成型而发现弯钩形式不正确的箍筋(包括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不符合要求),应做以下处理:斜弯钩可代替半圆弯钩或直弯钩;半圆弯钩或直弯钩不能代替斜弯钩(斜弯钩误加工成半圆弯钩或直弯钩的应作为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