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5003-2021极为重视方案论证与编制。 “总则”的第1.0.3条,提纲挈领:“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经笔者梳理,涉及方案论证与编制的条款多达12处。 归纳如下: 第2.3.1 条 地基基础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5003-2021极为重视方案论证与编制。
“总则”的第1.0.3条,提纲挈领:“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经笔者梳理,涉及方案论证与编制的条款多达12处。
归纳如下:
第2.3.1 条 地基基础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第4.4.1条 地基施工前,应编制地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地基工程施工方案。
第5.2.5条之条文说明 单桩静载试验前,应编写有针对性的单桩承载力试验方案。
第5.4.1条第1款 桩基施工前,应编制桩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桩基工程施工方案。
第6.4.1条第1款 基础施工前,应编制基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基础工程施工方案。
第7.4.1条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细编制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支护结构、地下水控制、土方开挖和回填等施工技术参数,基坑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基坑工程施工方法,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工程监测要求等。
第7.4.6条之条文说明 基坑开挖前,应制定完整、可靠的基坑降水设计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原则上应保证基坑降水不影响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
第7.4.7条第1款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第8.1.5条 规定了边坡工程应进行专项论证的8种情况:
高度>30m的岩质边坡;
高度>15m的土质边坡;
土、岩混合及地质环境条件复杂;
已有崩塌、滑坡的边坡;
周边已有永久建筑与市政工程需要保护的边坡;
外倾结构面及软弱夹层的边坡;
膨胀土边坡;
采用新结构、新技术的边坡。
第8.4.1条 边坡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边坡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支挡结构、排水与坡面防护、岩土开挖技术参数、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要求等);
第8.4.4条之条文 在锚索张拉时应制定技术方案,避免相近锚杆在张拉时相互影响;
第8.4.8条第1款 边坡工程施工前,就编制边坡工程监测方案。
其中,设计论证的1条(第8.1.5条),试验监测的2条,施工方案的9条。
施工方案的核心内容是什么?曰: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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