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有效管理是促进项目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措施,由于建设单位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重招投标轻合同管理等因素,项目建设合同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合同签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工期的制定和履行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建设单位在制定项目计划时未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在确定计划工期时仅凭主观意愿,忽略项目必要的施工程序和工艺所需的时间,使得工期的制定不科学、不合理,导致后续产生索赔事项。
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有效管理是促进项目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措施,由于建设单位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重招投标轻合同管理等因素,项目建设合同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合同工期的制定和履行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建设单位在制定项目计划时未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在确定计划工期时仅凭主观意愿,忽略项目必要的施工程序和工艺所需的时间,使得工期的制定不科学、不合理,导致后续产生索赔事项。
(二)合同细节约定不够严谨细致。合同签订主观随意性强,缺乏专业知识和法律依据,存在合同专用条款未约定、权责不明确、内容不具体、解释有歧义等情况,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无法明确划分责任。
(三)合同履行不严格,责任划分不明确。建设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后就不再关心合同的履行情况,在承建单位无法继续履行或缺项履行合同时,将风险转嫁给建设单位,规避合同义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对设计工作的内容进行了详细划分,并对每个阶段的设计费与比例及附加服务费均作了具体说明,但建设单位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容易忽视设计成果与设计费间的关系,导致建设单位多付设计费但未享有设计成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建设单位应制定并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意识。
(二)加强合同审查力度。加强对合同签订专业性的审查和管理,重点审查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合同内容和条款是否与招投标文件内容相背离,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必要时聘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杜绝合同签订不合法行为的发生。
(三)提升管理人员专业能力。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掌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有效提升岗位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