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与低压的规定 按过去国家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而新国家电网企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电器工作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虽然二者说法不一,其实二者是差不多的,国家行业标准说的是对地电压,即相电压,而国电公司企业标准说的是线电压;我国的电压等级就这几个,实际是一样的;
高压与低压的规定
按过去国家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而新国家电网企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电器工作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虽然二者说法不一,其实二者是差不多的,国家行业标准说的是对地电压,即相电压,而国电公司企业标准说的是线电压;我国的电压等级就这几个,实际是一样的;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中对电压定义的修改,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员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高压的定义作了修改。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为高压,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为低压。
之所以出现二个标准,个人认为是政企分开后,国家电网公司作为一个企业,没有能力发布行业标准,而政府部门和其它行业又没有精力和能力去完成这项工作,造成技术标准相对滞后;在使用中,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必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的企业标准,而在系统外部,由于行业标准并未修订,还继续有效。
强电与弱电的规定
强电与弱电是相对的概念,从概念上讲,主要区别是用途的不同,而不能单纯的以电压大小来界定两者关系(如果非要指定用电压区分的话,那就把36V(人体安全电压)以上划定为强电, 36V(人体安全电压)以下划定为弱电) ,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区分原则是:
强电的处理对象是能源(电力),其特点是电压高、电流大、功率大、频率低,主要考虑的问题是减少损耗、提高效率,弱电的处理对象主要是信息,即信息的传送和控制,其特点是电压低、电流小、功率小、频率高,主要考虑的是信息传送的效果问题,如信息传送的保真度、速度、广度、可靠性。
它们大致有如下区别:
1)交流频率不同
强电的频率一般是50Hz,称“工频”,意即工业用电的频率;弱电的频率往往是高频或特高频,以KHz(千赫兹)、MHz(兆赫兹)计。
2)传输方式不同
强电以输电线路传输,弱电以有线或无线传输。无线电则以电磁波传输。
3)功率、电压及电流大小不同
强电功率以KW(千瓦)、MW(兆瓦)计、电压以V(伏)、KV(千伏)计,电流以A(安)、kA(千安)计;弱电功率以W(瓦)、mW(毫瓦)计,电压以V(伏)、mV(毫伏)计,电流以mA(毫安)、uA(微安)计,因而其电路可以用印刷电路或集成电路构成。
强电中也有高频(数百KHz)与中频设备,但电压较高,电流也较大。由于现代技术的发展,弱电己渗透到强电领域,如电力电子器件、无线遥控等,但这些只能算作强电中的弱电控制部分,它与被控的强电还是不同的。
由上可知,强电与弱电分类举例如下:
强电一般是指市电系统、照明系统等供配电系统,包括空调线、照明线、插座线、动力线、高压线之类的。
弱电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及控制电压等低电压电能,有交流与直流之分,如24V直流控制电源,或应急照明灯备用电源。
另一类是载有语音、图像、数据等信息的信息源,如音频、视频线路、网络线路、电话线路、音响设备(输出端线路)、楼宇自动控制(如门禁和安防)等均为弱电电气设备。
根据弱电传导信号,强电传导电能的根本原则,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把强电与弱电区分开来了。由上面描述,四者间的关系可以大概这么阐述:
高压一定包括强电,强电不一定属于高压;低压一定包括弱电,弱电一定属于低压;低压不一定就是强电,强电不一定就是低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