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 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
2023年度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
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 2023-08-08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2023-10-15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 2023-10-26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省自然资源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为: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矿山工程、爆破工程及爆破器材。
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自然资源工程领域的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杰出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达到90 学时。本次申报需上传任现职以来或近4 年(2020-2023 年)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其中 2021-2023 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需通过省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数据可自行同步到职称申报系统(约2 个工作日延后显示),无需进行二次上传;2020 年继续教育学时情况,仍需从职称申报系统上传相关证明。矿山工程、爆破工程及爆破器材专业继续教育学时需从职称申报系统上传相关证明。
面试答辩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加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1)破格申报的(含自评分申报);(2)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 年的;(3)转评的;(4)其他申报对象,评委会认为需要参加面试的。
2.自然资源工程领域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均需参加专家面试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