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浙江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浙江省特种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浙江省23年度特种设备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一、职称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2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09-17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3-09-28 23:59:59
一、职称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8-02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09-17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3-09-28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二、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转(兼)评
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
自评分申报
机关调出申报
技能人才申报
三、 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申报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