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期定额中单位工程工期定额与单项工程工期定额有什么区别? 答:发包方将工程全部内容进行发包,应执行单项工程工期定额,发包方将工程的结构、装修等分段进行发包,应执行单位工程工期定额。
一:工期定额中单位工程工期定额与单项工程工期定额有什么区别?
答:发包方将工程全部内容进行发包,应执行单项工程工期定额,发包方将工程的结构、装修等分段进行发包,应执行单位工程工期定额。
工期定额中单项工程的总工期减装修工期不等于结构工期,单位工程中的结构工期和装修工期之和不等于单项工程工期。
基本建设工程构成中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与工期定额中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定义不同。
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除单项工程本身外,还包括室外管线累计在100米以内,道路、停车场的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的工期。
答: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3、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
答:下列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7、物价变化;
8、暂估价;
9、不可抗力;
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1、误期赔偿;
12、索赔;
13、现场签证;
14、暂列金额;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答: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本规范第9.6.2条的规定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施工图预算)×100%
答:塔吊基础的摆放位置应考虑到最后是否影响后期配套施工,建设单位应提供后期配套管网线路,便于总承包施工单位合理布置塔吊位置,工程后期配套管线工程单独发包,如必须拆除塔吊基础,其费用应另行签证予以计取。
答:定额是按一般平地考虑的。由于线路路径走向是由设计选线和地区等因素决定的,故全线会出现有丘陵、山地、泥沼等地形,所以定额中规定了地形增加系数,使用时应根据实际地形的百分比套用地形增加系数(百分率)。增加系数主要是弥补由于地形变化引起工效的降低。
答:只计算一套自动报警装置调试。
答:镀锌钢管安装定额中包括的水压试验:是指工序内一次性水压试验(即每层管道施工完后均做一次水压试验)。
系统水压试验:当装饰工程施工到喷头定位后,喷头的立管安装完,即全部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完后,整个管道系统才能做系统的水压试验。系统水压试验应按第六册相应定额计算。
答:大型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套用机械台班定额中的单价,属机械费,应作为管理费和利润的取费基础。
答:如在招投标时已要求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则在临时设施费中列支;如未要求投标单位考虑,则在建设单位的建设管理费中列支。
答:整个项目应套用《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定额》,混凝土柱、梁应套用第一册通用册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