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徐州市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报送2023年度全市机械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 1
按照徐州市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报送2023年度全市机械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徐州市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机械工程专业的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技术管理、设备管理、试验检测等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机械设计包括产品设计、规划、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包括生产工艺、工装夹具、智能制造、机电控制、增材制造;技术管理包括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改造、技术咨询、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营销与招投标技术支持;设备管理包括设备安装、维修、安全管理;试验检测包括试验测试及论证、检验、计量等。
电子申报时间截止到 7月25日
材料 报送时间:7月21日—7月29日
(一)根据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认真执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21〕7 号)等相关文件。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省(部) 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及相应奖项) 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长期在基层一线或在经济薄弱地区从事机械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
(二)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职称〔2021〕132 号)的规定,在机械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机械工程专业职称。
(三)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江苏省职称办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方可申报。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 2021年9 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31日。
(六)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七)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或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的人才人事栏目人才人事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电子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25日)。同时,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省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一并提交个人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
1.经县(市、区)和市、厅(局)职称主管部门等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双面打印的)一式3份;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A3纸单面打印;
3.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4.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明专利需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等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刊登在会刊、论文集)或省级行业专业期刊(省准印期刊)上发表的有较高专业价值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近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7.所在单位公示、推荐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