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必须依据过程资料,如果过程资料不充分,即便有相应的政府会议文件,也得不到审计支持。 1、 计量计价文件的合规性要求 (1)实体工程属于需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的:必须过程收方认价认量,包括土方(运距需要专项确认)、清淤、抛石、地基处理、爆破工程
政府审计必须依据过程资料,如果过程资料不充分,即便有相应的政府会议文件,也得不到审计支持。
(1)实体工程属于需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的:必须过程收方认价认量,包括土方(运距需要专项确认)、清淤、抛石、地基处理、爆破工程
(2)需要按照实际发生计算措施费的:过程中必须认价认量,包括降水、冬雨季专项措施费(不能与定额取费的措施费重复)、各种支护工程、临时便道、钢栈桥等特殊措施费。
(3)按照图纸计算的不需要跟踪审计确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能够全面反映的一般实体工程,混凝土、钢筋、装饰装修工程等。
(4)可能会被破坏性检查取证的:在审计阶段,即便是有监理、跟踪审计的记录,审计局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也可能会根据情况进行破坏性抽查,主要包括道路(沥青及水稳层厚度)、管网回填(级配砂)等。
(5)过程认价:对于信息价没有的,过程中如果没有认价文件(得到政府部门确认),在审计阶段一般会二次询价。
( 4)施工记录(包括材料进场记录、照片、视频、实验报告等)
( 5)第三方单位的验收记录(监理、跟踪审计、设计单位等参与的各类验收报告)
( 1)有跟踪审计模式:根据跟踪审计单位在过程中参与确认的工程收方或认价资料(财评无价格的)及监理资料,一般直接套用工程量。价格一般按照财评计算。但如果跟踪审计为政府指定,则审计时间会大大缩短,因为抽查工程量的时间会大幅减少。河道治理类工程在过程必须有跟踪审计,否则后期结算时会非常麻烦。
( 2)无跟踪审计模式:参考监理的验收意见,对有疑问的,还需要现场复验,包括采用破坏性检查。价格参照财评,财评无价格的,还需要重新组价。
a、必须在过程中完善计量及认价,否则完工后工程审计将非常麻烦,导致结算时间严重滞后。极力促成政府派驻跟踪审计单位,并优先选择政府招标.
b、 如果政府不派遣跟踪审计的,应明确以监理公司的验收记录(或者要求指挥部派人参与收方)为结算依据。
c、项目公司外聘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成立预算部,全面管控验工计价,该项费用同样列支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占用建设单位管理费额度。
d、 项目公司必须保证知晓现场的实际做法和工程验收意见基本一致。
( 1) 非现场可验证实体工程(土方、清淤、抛石挤淤等):,需要在过程中完善相关收方依据,,包块
( 2) 以完成工程量计量计价的措施费:包括边坡支护、降水、顶管、河道栈桥、河道围堰、抢工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等,
a、方案审批:必须先通过施工方案审批再实施,方案阶段还必须包括造价预估,类似于概算审批
b、过程见证:在实施过程中,保留过程照片、验收记录、进场材料验收单等,并经监理签字验收等。
( 3) 无信息价可以参考的,材料(苗木、装饰材料、设备):
必须做到过程认价或公开招标。其中,设备金额较大的,可以要求财政局单独出具设备的财评审核意见再采购,否则,在后期结算时,审计单位经常会要求提供对下的采购合同、发票、付款等信息以核对设备价。而不是仅仅以总包合同价作为结算依据。
( 4) 二类费等无计费标准的,需要和实施机构商定价格确认方式:
a、一般金额较小的(30万以内),在审计时都会以合同计价。
b、金额较大的,则必须得到政府的确认,必要时,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中:设计费(一般按照4~6折计算)、监理费按照当地标准,供电供水等按照审计结论。具体需要了解当地政府采购的规则,切忌政府不介入。
土方约20万m3,运距约20km,远远超出财评审批的金额。要求政府必须确认,否则不施工。最终政府组织审计、财政、城管共同确认运距。
临沂市所有PPP项目,财政局均指定跟踪审计单位,对所有的变更签证、材料认价等全过程跟踪,并及时办理确认单。
该项目在抢工期间,政府主管实施机构组织专题会,并上报市常务会,确认项目工程费I记取2%的抢工费。但在审计时,因为没有过程资料,审计单位不予认可。最终也未能得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