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4年12月31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和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其中明确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截至目前,已有30个城市纳入海绵城市试点。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4年12月31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和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其中明确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截至目前,已有30个城市纳入海绵城市试点。
西安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依据《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选取高新区、西咸新区、常宁新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和洪庆新城等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试点项目涵盖老旧社区改造、市政道路、绿地广场、河湖水系、建筑小区等多种形式。其中,西咸新区更被纳入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在取得试点初步成果的基础上,2017年7月4日,西安市暨小寨区域海绵城市建设开工动员大会召开,总投资约200亿元的76个海绵城市项目集中开工。2018年9月,以“经验分享,聚势共赢”为宗旨的海绵城市建设国际研讨会在我市隆重召开,为我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展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我市虽然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大部分已建城区,仍面临着排水系统设计标准较低、管理与维护不及时、城市防涝体系不完善、硬化率过高、绿地系统不完善等问题。此外,我市处于黄土湿陷性区域,主城区涵盖历史保护区、地质灾害区、地下空间优先发展区这一特殊地理地质条件,也是在海绵城市建设中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为了破解我市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问题,促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序推进,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应当以系统化、融合性思维开展工作,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六大结合”:
1.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
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现状问题,应合理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方式和规划指标,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2.坚持规划编制与规划审查相结合
在全市各区县推进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适时修订城市水系、排水防涝、绿地系统和道路等专项规划,强化对山水林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的规划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个管控环节,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3.坚持保护修复与海绵化建设相结合
加大自然河流、人工湿地的保护力度,恢复城市河流湿地的自然生态和环境功能,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循环将水分合理地存储在城市“海绵体”中。同时,逐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推进城市绿地、生态廊道建设,优化绿地、公园在城市中的布局,加大城市绿地的覆盖范围;推进海绵型公园与绿地建设、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
4.坚持人才培养与技术提升相结合
一方面,出台人才引进政策,积极引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域的相关人才,并在我市高等院校开设相关专业课程,为海绵城市建设积蓄人才。另一方面,通过交流学习等方法,努力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积极推进信息化技术在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应用,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做好技术储备。
5.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政府培育和引导海绵城市上中下游生产链,促进产业链条的孵化,激发市场参与的活力;推进海绵城市行业平台的建设,通过该平台促进行业沟通交流、经验传播和共享;同时,要以“海绵+民生工程”的理念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帮助解决民生问题,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以获得群众广泛支持与合作。
6.坚持城市建设与管理维护相结合
海绵城市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政策、技术、人才和资本保证的前提下,海绵城市要真正见效,必须抓好管理这一环节。健全维护管理体系,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管理,积极探索海绵设施的后期维护管理与各社区物业相结合等有效措施,才能保障海绵设施的长效运行,才能保证海绵城市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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