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简述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与完成时间、审批部门、审批时间与文号,开工、竣工、调试时间,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验收工作由来、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时间,验收范围与内容、是否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方案编制时间、现场验收监测时间、验收监测报告形成过程。 2 验收依据 2.1
1 项目概况
简述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与完成时间、审批部门、审批时间与文号,开工、竣工、调试时间,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验收工作由来、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时间,验收范围与内容、是否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方案编制时间、现场验收监测时间、验收监测报告形成过程。
2 验收依据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4 其他相关文件。
3 项目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简述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所在省市、县区,周边易于辨识的交通要道及其他环境情况,重点突出项目所处地理区域内有无环境敏感目标,附项目地理位置图。
简述项目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与纬度,主要设备、主要声源在厂区内所处的相对位置,附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上要注明厂区周边环境情况、主要污染源位置、废水和雨水排放口位置、厂界周围噪声敏感点位置、敏感点与厂界或排放源的距离,噪声监测点、无组织监测点位也可在图上标明。
3.2 建设内容
简述项目产品、设计生产规模、工程组成、建设内容、实际总投资,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批决定不一致的内容需要备注说明)。
对于改、扩建项目应简单介绍原有工程及公辅设施情况,以及本项目与原有工程的依托关系等。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列表说明主要原料、辅料、燃料的名称、来源、设计消耗量、调试期间消耗量,给出燃料设计与实际成分。
3.4 水源及水平衡
简述建设项目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来源、用水量、循环水量、废水回用量和排放量,附实际运行的水量平衡图。
3.5 生产工艺
简述主要生产工艺原理、流程,并附生产工艺流程与产污排污环节示意图。
3.6 项目变动情况
简述或列表说明项目发生的主要变动情况,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实际建设情况、变动原因、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有无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有无相关变动说明。
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 废水
简述废水类别、来源于何种工序、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排放去向,并列表说明,主要包括:废水类别、来源、污染物种类、排放规律(连续,间断)、排放量、治理设施、工艺与处理能力、设计指标、废水回用量、排放去向(不外排,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直接进入海域、直接进入江、湖、库等水环境,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沿海海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入其他单位,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其他(包括回喷、回填、回灌、回用等)。附主要废水治理工艺流程图、全厂废水(含初期雨水)流向示意图、废水治理设施图片。
4.1.2 废气
简述废气来源于何种工序或生产设施、废气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及治理设施,并列表说明,主要包括:废气名称、来源、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治理设施、工艺与规模、设计指标、排气筒高度与内径尺寸、排放去向、治理设施监测点设置或开孔情况等,附主要废气治理工艺流程图、废气治理设施图片。
4.1.3 噪声
简述主要噪声来源、治理设施,并列表说明,主要包括:噪声源设备名称、源强、台数、位置、运行方式及治理设施(如隔声、消声、减振、设备选型、设置防护距离、平面布置等)。附噪声治理设施图片。
4.1.4 固(液)体废物
简述或列表说明固(液)体废物名称、来源、性质、产生量、处理处置量、处理处置方式,暂存场所,委托处理处置合同、委托单位资质,危废转移联单情况等。
涉及固(液)体废物储存场(如灰场、赤泥库、危废填埋场、尾矿(渣)库等)的,还应简述储存场地理位置、与厂区的距离、类型(山谷型或平原型)、储存方式、设计规模与使用年限、输送方式、输送距离、场区集水及排水系统、场区防渗系统、污染物及污染防治设施、场区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等。
附相关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及敏感点图片。
4.1.5 辐射
简述主要辐射来源、类别、防护措施,并列表说明,主要包括:辐射源设备名称、放射性核素活度或射线装置参数、台数、位置、运行方式及防护措施(如屏蔽、材料类别、防护厚度、防护距离、平面布置等)。附辐射屏蔽设施图片。
4.2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2.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简述危险化学品贮罐区、生产装置区围堰尺寸,防渗工程、地下水监测(控)井设置数量及位置,事故池数量、有效容积及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雨水切换阀位置与数量、切换方式及状态,危险气体报警器数量、安装位置、常设报警限值,事故报警系统,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等。
4.2.2 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简述废水、废气排放口规范化及监测设施建设情况,如废气监测平台建设、通往监测平台通道、监测孔等;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位置、数量、型号、监测因子、监测数据是否联网等。
4.2.3 其他设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采取的“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简述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环保投资额及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百分比,列表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绿化、其他等说明各项环保设施实际投资情况。
简述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附项目环保设施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情况一览表,施工合同中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表。
5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
以表格形式摘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中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效果的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要求、其他在验收中需要考核的内容,有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也要摘录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告的相关要求。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原文抄录审批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决定,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如有)。
6 验收执行标准
按环境要素分别以表格形式列出验收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的名称、标准号、标准等级和限值,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与审批部门审批文件名称、文号,以及其他执行标准的标准来源、标准限值等。
7 验收监测内容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 废水
列表给出废水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雨水排口也应设点监测(有流动水则测),附废水(包括雨水)监测点位布置图。
7.1.2 废气
7.1.2.1 有组织排放
列表给出废气名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并附废气监测点位布置图,涉及等效排气筒的还应附各排气筒相对位置图。
7.1.2.2 无组织排放
列表给出无组织排放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并附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布置图。无组织排放监测时,同时监测并记录各监测点位的风向、风速等气象参数。
7.1.3 厂界噪声监测
列表给出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名称、监测量、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附厂界监测点位布置图。
7.1.4 固(液)体废物监测
简述固(液)体废物监测点位设置依据,列表说明固(液)体废物名称、采样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7.1.5 辐射监测
列表给出辐射监测点位名称、监测因子、监测日期等,附辐射监测点位布置图。
7.2 环境质量监测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有要求的,要进行环境质量监测,以说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如有新增的环境敏感目标也应纳入监测范围。主要涉及如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辐射环境等的监测。
简述环境敏感点与本项目的关系,说明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或监测断面布设及监测因子的选取情况。按环境要素分别列表说明监测点位名称、监测点位经纬度、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附监测点位布置图(图中标注噪声敏感点与本项目噪声源及厂界的相对位置与距离,地表水或海水监测断面(点)与废水排放口的相对位置与距离,地下水、土壤、辐射环境监测点位与污染源相对位置与距离)。
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排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和控制措施方案,以自证自行监测数据的质量。
8.1 监测分析方法
按环境要素说明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方法标准号或方法来源、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限。
8.2 监测仪器
按照监测因子给出所使用的仪器名称、型号、编号及量值溯源记录。
8.3 人员能力
简述参加验收监测人员能力情况。
8.4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等的要求进行。选择的方法检出限应满足要求。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使用标准物质、空白试验、平行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质控措施,并对质控数据分析,附质控数据分析表。
8.5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选择合适的方法尽量避免或减少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目标化合物的干扰。方法的检出限应满足要求。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
(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监测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监测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附烟气监测校核质控表。
8.6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在监测前后用标准发声源进行校准,附噪声仪器校验表。
8.7 固(液)体废物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布点、采样、样品制备、样品测试等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8)要求进行。
8.8 土壤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布点、采样、样品制备、样品分析等均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要求进行,实验室样品分析时应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双样及加标回收率测定等,并对质控数据分析,附质控数据分析表。
9 验收监测结果
9.1 生产工况
简述验收监测期间实际运行工况及工况记录方法、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列表说明能反映设备运行负荷的数据或关键参数。若有燃料,附监测期间的燃料消耗量及成分分析表。
9.2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9.2.1.1 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各类废水治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计算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评价是否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或设计指标,若不能满足应分析原因。
9.2.1.2 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各类废气治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计算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评价是否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或设计指标,若不能满足应分析原因。
9.2.1.3 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
9.2.1.4 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如铬渣解毒设施)的处理效果。
9.2.1.5 辐射防护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辐射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
9.2.2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2.1 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按废水种类分别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废水达标排放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9.2.2.2 废气
(1)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按废气类别分别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废气达标排放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2)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附无组织排放监测时气象参数记录表。
9.2.2.3 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9.2.2.4 固(液)体废物
固(液)体废物监测结果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固(液)体废物达标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9.2.2.5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各排污口的流量和监测浓度,计算本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评价是否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无总量控制指标的计算后不评价,列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测值即可。
对于有“以新带老” 要求的,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列出“以新带老”前原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并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出“以新带老”后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涉及“区域削减”的,给出实际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核算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增减量。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表。
若项目废水接入污水处理厂的只核算出纳管量,无需核算排入外环境的总量。
9.2.2.6 辐射
辐射监测结果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9.3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分别以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评价达标情况(无执行标准不评价),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0.1.1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简述各项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是否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
10.1.2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简述废水、废气(有组织、无组织)、厂界噪声、固(液)体废物、辐射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及达标情况、
10.2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简述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辐射环境质量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1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 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所涉及的主要证明或支撑材料
如审批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决定、固体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单位资质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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