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公园城市”建设部署要求,围绕长江、太湖、南部水乡湿地带为界的江南水乡绿色空间本底得到完整保护,“四角山水”为主的城市特色空间格局基本建立,“自然公园、森林湿地、城市绿化、城市公园、古典园林”五大生态系统有机串联,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处处皆景,城在园中”的“公园城市”形态基本形成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厚植江南水乡生态基底、串联“四角山水”绿道网络、构建城乡一体公园体系、彰显苏州园林遗产价值、打造“公园+”苏式生活典范等五大主要任务。
《意见》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公园城市”建设部署要求,围绕长江、太湖、南部水乡湿地带为界的江南水乡绿色空间本底得到完整保护,“四角山水”为主的城市特色空间格局基本建立,“自然公园、森林湿地、城市绿化、城市公园、古典园林”五大生态系统有机串联,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处处皆景,城在园中”的“公园城市”形态基本形成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厚植江南水乡生态基底、串联“四角山水”绿道网络、构建城乡一体公园体系、彰显苏州园林遗产价值、打造“公园+”苏式生活典范等五大主要任务。
《意见》主要内容
01
介绍基本情况
明确苏州襟江带湖的自然地理格局。苏州自然资源禀赋极佳,林地、自然湿地与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城市绿化功能完善,是全国唯一一个生态园林城市群。园林文化底蕴深厚,9座古典园林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02
阐明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绘就江南水乡最美生态底色的指导思想,明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区域特色生态空间格局和优美环境普惠民生的3项基本原则,提出江南水乡绿色本底保护,“四角山水”城市格局塑造,五大生态系统串联的总体目标,基本形成“处处皆景,城在园中”的“公园城市”形态。
03
确定五大主要任务
一是厚植江南水乡生态基底,保持山林、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生态要素稳定,强化市域“一核两带多廊多点”的蓝绿空间。二是依托城市“四角山水”特色空间格局,修复古城向“四角山水”过渡的生态空间,构筑山水绿道网络,让市民从古城走向“四角山水”,从“四角山水”走向太湖、长江。三是构建城乡一体公园体系,全面开展城乡公园“自然—城市—社区”“三环”分级体系建设,强化护绿管绿扩绿,开展闲置用地复绿、公园绿地提升。四是彰显苏州园林遗产价值,推进园林整体保护,推行“园林外移”,建设园林数字化,扩大园林文化影响力。五是打造“公园+”苏式生活典范,促进绿色空间与江南文化的有机融合,倡导“一园一品”公园特色化营造。
04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项目建设与运营。广泛发动社会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