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现场核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按照《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20〕38号)的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现场核验流程,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1.新建项目(建筑与小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5%;公园绿地和广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90% ;道路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
近日,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现场核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按照《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20〕38号)的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现场核验流程,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1.新建项目(建筑与小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5%;公园绿地和广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90% ;道路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
2.改扩建项目(建筑与小区项目或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公园绿地和广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5%;道路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0%)。
3.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对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的专项审查。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4.现场核验至少抽查85%以上海绵城市设施进行核验,主要核验是否按施工图施工,是否质量达标,是否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核验合格的项目,直接通过。核验不合格的项目,核验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再重新现场核验直至通过。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城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审查及现场核验活动的各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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