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直流保护 高压直流保护检验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直流输电工程直流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检验的周期、内容及要求,不覆盖直流保护出厂试验、分系统试验及系统调试等方面。柔性直流工程直流保护检验工作可以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运行的高压直流保护装置及其回路接线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知识点:直流保护
高压直流保护检验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直流输电工程直流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检验的周期、内容及要求,不覆盖直流保护出厂试验、分系统试验及系统调试等方面。柔性直流工程直流保护检验工作可以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运行的高压直流保护装置及其回路接线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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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261 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13498-2007 高压直流输电术语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26216.2-2010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直流电流测量装置
GB/T26217-2010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直流电压测量装置
GB 50171-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_1168-2012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保护运行评价规程
DL/T995-2006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 527—2002 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电源技术条件
Q/CSG1203008-2015 直流输电系统直流保护及故障录波装置技术规范
Q/CSG110038-2012南方电网继电保护检验规程
3 术语与定义
GB/T 13498-2007 规定中定义的高压直流输电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4 总则
4.1本标准是直流换流站高压直流保护装置在检验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所有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运行的直流换流站的高压直流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以确定装置的元件是否良好,回路、定值及特性等是否正确。
4.2 本标准中的直流保护装置,指直流输电工程中集中配置的极保护装置、双极保护装置、换流器保护装置、换流变保护、交直流滤波器保护等。若交流滤波器保护、换流变保护为独立配置式,可直接按照DL-T 995《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开展检验。
4.3 直流保护装置的检验,不局限于单体装置,还包括配套的测量设备、接口设备及二次回路。
4.4本标准中的直流保护装置的回路接线,指直流保护相关的测量回路,保护的开入开出回路,与保护装置相关的各类通信通道或总线,保护出口至断路器(隔离开关)分合闸线圈的回路等,及出口回路中存在保护接口装置的(如三取二装置或模块),跳换流变进线断路器启动断路器失灵的断路器操作箱失灵回路,也属于回路检验的范围。
4.5各换流站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当地电网具体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高压直流护装置检验计划。
4.6装置检验工作应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或工作方案,其内容应符合本标准。
4.7检验用仪器、仪表的准确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要求,并应每3年进行一次校验。
4.8直流保护装置的检验,应充分利用其“自检”功能,着重检验“自检”功能无法检测的项目。
5 检验种类及周期
5.1检验种类
检验分为三种: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和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a)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
b)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
c)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5.1.1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是指直流保护设备已经完成了厂内测试、FPT/DPT试验以及现场分系统测试工作后,具备启动验收条件下开展的检验工作,在下列情况进行:
a) 当新安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
b) 当在现有的一次设备上投入新安装的装置时。
验收检验的部分工作也可以结合现场分系统测试工作开展。
5.1.2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是在直流保护装置已经完成了站系统调试和系统调试,完全转入正常运行后开展的定期检验工作,分为下列两种:
a) 全部检验;
b) 部分检验。
5.1.3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
补充检验分为五种:
a) 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
b) 事故后检验;
c) 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
d) 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如更换交流插件、更换CPU插件、更换出口插件、软件版本升级等)有改动后的检验;
e) 对运行中的装置的二次回路改动后的检验;
f) 已投入运行的装置停电一年及以上,再次投入运行时的检验。
5.2定期检验的内容与周期
5.2.1 定期检验应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周期、项目及各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内容进行。
5.2.2定期检验周期计划的制定应综合考虑输电需求和安全风险,按本标准要求的周期、项目进行。在一般情况下,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应配合在一次设备停电检修期间进行。
5.2.3 制定定期检验周期计划时,运行维护单位可视装置的运行情况(如运行环境、故障率、可用率、正确动作率等),适当缩短检验周期、增新安装装置投运后一年内必须进行第一次全部检验。在装置第一次全部检验后,若发现装置运行情况较差或已暴露出了需予以监督的缺陷,可考虑适当缩短部分检验周期,并有目的、有重点地选择检验项目;
a) 直流保护装置宜每3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
b) 利用装置进行断路器的跳、合闸试验宜与一次设备检修结合进行,必要时,可进行补充检验。
表1 全检期限表
编号 |
保护装置及其相关回路、设备 |
全检期限 |
定义范围说明 |
1 |
保护装置 |
6年 |
包括保护装置以及保护接口装置 |
2 |
保护装置二次回路
|
6年 |
包括装置引入端子外的电源回路、开入开出回路、出口回路以及回路中的出口跳闸继电器等电气元件。 |
3 |
保护用光纤连接通道 |
6年 |
指站端保护装置连接用光纤通道及其相关设备 |
4 |
测量回路 |
6年 |
装置引入的所有测量电气和光纤回路,不包括测量设备的一次本体 |
5 |
总线回路 |
6年 |
与保护装置相关的所有总线回路,开展自检检查和回路检查 |
表2 部检期限表
编号 |
继保装置及其相关回路、设备 |
部检期限 |
定义范围说明 |
1 |
保护装置 |
3年 |
包括保护装置以及保护接口装置 |
2 |
保护装置及操作回路 |
3年 |
包括装置引入端子外的电源回路、开入开出回路、出口回路 |
3 |
保护用光纤连接通道 |
3年 |
指光头擦拭、收信测试等 |
4 |
测量回路 |
3年 |
装置引入的所有测量回路 |
5 |
总线回路 |
3年 |
与保护装置相关的所有总线回路,开展自检检查 |
5.3补充检验的内容
5.3.1凡装置发生异常或装置不正确动作且原因不明时,均应由换流站运行维护单位根据事故情况,有目的地拟定具体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进行事故后检验。检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出具报告,按设备调度管辖权限上报备查。
5.3.2因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断路器、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等)所进行的检验,应由运维单位根据一次设备检修(更换)的性质,确定其检验项目。
5.3.3运行中的装置经过较大的更改或装置的二次回路变动后,应由运维单位进行检验,并按其变动情况,确定其检验项目。
5.3.4 若直流保护软件需要对功能等进行较大的改动,必须要在相应的保护仿真平台完成仿真试验,并且改动后的软件必须得到直流保护软件技术管理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在现场进行修改或升级。修改后的软件无需在现场进行补充检验。
5.4检验管理
5.4.1 为实行综合停电以及便于方式安排,减小系统风险。各级管理及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当地电网具体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检验计划。制定装置检验计划时,应注意两侧换流站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应协调一致,避免因两侧定检不同步导致的重复停电。
5.4.2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中发现的装置缺陷、定期检验和补充检验中发现的装置缺陷和回路缺陷等均应按Q/CSG210015-2014《中国南方电网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的要求记录和及时报送。
5.4.3 新安装装置验收检验时,应对其具备的所有功能(依据厂家提供资料)及其开入、开出量进行校验;对于不需要投入使用的保护功能,应在验收检验报告中详细注明,写进现场运行规程中,并按调度管辖范围报相应调度部门备案。
5.4.4对试运行的新型装置(指未经省、部级鉴定的产品),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并经网(省)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审查。
5.4.5由于制造质量不良,不能满足运行要求的装置,应由供货方负责解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4.6装置出现普遍性问题后,供货方有义务向网(省)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及时通报,并提出预防性措施。
6 检验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6.1 仪器、仪表的基本要求与配置
6.1.1装置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应满足GB/T 7261—2000《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中的规定。定值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准确级应不低于0.5级。
6.1.2应配置以下仪器、仪表:
电压、电流表,钳形电流表,相位表,兆欧表,示波器,红外测温仪。
需要调试光纤通道时应配置:光源、光功率计、光纤衰耗测量仪、光时域反射仪、光纤端面放大镜等仪器工具。
若需要对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直流分压器等互感器进行单独校验(与保护系统断开连接)时,需配置光电转换器、光纤测试工具、可调直流电源、直流发生器等。
根据不同厂家的高压直流保护设备,试验时还需准备厂家提供的专用试验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采用专业的直流保护检验测试装置,各类总线测试的仪器等,以保证检验工作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6.2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6.2.1应具备与实际状况一致的图纸、上次检验的记录、最新定值通知单、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合格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等。
6.2.2在现场进行检验工作前,工作(试验)人员应认真了解被检验装置的一次设备情况及其相邻的一、二次设备情况,及与运行设备关联部分的详细情况,据此制定在检验工作全过程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
6.2.3 对新投入运行设备的装置试验,应先进行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a) 检查装置的原理接线图(设计图)及与之相符合的二次回路安装图,电缆敷设图,电缆编号图,断路器操作机构图,电流、电压互感器端子箱图及二次回路分线箱图等全部图纸,以及成套保护的技术说明及开关操作机构说明,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出厂试验书等。以上技术资料应齐全、正确;
b) 若新装置由基建部门负责调试,生产部门继电保护验收人员验收全套技术资料之后,再验收技术报告;
c) 根据设计图纸,到现场核对所有装置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6.2.4检验过程中如需对软件进行临时修改或置位操作,须履行工作审批手续。检验过程中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留存书面存档。
6.2.5检验期间的隔离技术措施的实施
a) 若一次设备已停运,应确保检验装置的工作不会影响运行设备,一般在运行设备的硬连线输入端子、保护压板或软件的开入模块处进行隔离,并做好二次措施单的记录,待检验完成后恢复;
b) 若一次设备未停运,除以上需要隔离的措施以外,还应对保护出口回路进行全面的核查,并确保出口回路隔离。
应通过软硬件隔离措施,确保被检验装置在“退出运行”状态,避免因本装置检验工作影响其他在运设备正常运行。
开展装置检验工作时,应确保至少有一套系统正常运行。需检修的单套系统退出运行后方可开展工作,工作完毕检查设备状态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若需进行二次注流试验,应充分评估其风险,避免影响在运设备正常运行。
进行检验工作时,应遵照电业安全工作相关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在确认完成相应隔离措施之后,才能进行检验工作。
6.2.6检验现场应提供安全可靠的检修试验电源,禁止从运行设备上接取试验电源。
7 试验回路接线的一般原则
7.1试验工作应注意选用合适的仪表,测量保护装置内部回路所用的仪表应保证不致破坏该回路参数值,如并接于电压回路上的,应用高内阻仪表;若测量电压小于1V,应用电子毫伏表或数字型仪表;串接于电流回路中的,应用低内阻仪表。绝缘电阻测定,一般情况下用1000V摇表进行。
7.2试验回路的接线原则:应使通入装置的电气量与其实际工作情况相符合。例如对反映过电流的元件,应用突然通入电流的方法进行检验;对正常接入电压的阻抗元件,则应用将电压由正常运行值突然下降、而电流由零值突然上升的方法,或自负荷电流变为短路电流的方法进行检验;对直流电流、直流电压,应采用通入光测量信号的方法进行检验。
7.2.1模拟故障的试验回路,应具备对装置进行传动试验的条件。装置的传动试验是指自装置的电压、电流二次回路的引入端子处,向保护装置装置通入模拟的电压、电流量,以检验各装置在故障后的保护动作出口情况是否满足要求。也可以在软件中进行置位。
7.3对于复杂装置的检验,其模拟试验回路尚应具备如下的条件:
7.3.1模拟试验的交流试验电源应配备至少四相交流电压源(其中一相电压源用于模拟零序电压和检验同期装置)和三相交流电流源,每相电压、电流应分别构成独立回路,且幅值、相位和频率应能连续可调,试验电源在电压源输出端短路或电流源输出端开路时,均不应对试验电源自身和被试装置造成危害。回路中加入的试验电流、试验电压相位能在0°~360°范围内变化,单相的电流值应能在20A内均匀调节,单相电压值能在0~75V范围内调节。
7.3.1.1模拟试验的直流试验光信号源应配备直流电流、直流电压光信号源,应至少模拟一路直流电流、一路直流电压的光信号,且模拟的直流电流和直流电压幅值连续可调。
7.3.2要有模拟故障发生与切除的逻辑控制回路,一般应能模拟以下各种情况:
7.3.2.1模拟试验回路要有模拟故障发生与切除的逻辑,应能模拟换流阀短路故障、相间短路故障、换流阀接地故障、直流场设备接地故障、直流线路接地、直流开路或过电压故障等。
7.4装置动作时间测试回路的接线方式应满足以下要求。
7.4.1对装置回路内个别继电器动作时间的测试,应做到尽可能不拆动或少拆动回路上的接线。
7.4.2对同一装置内动作时间有相互配合要求的继电器,除单独测定各继电器自身的动作时间外,还应按回路相互动作关系直接测量有配合要求的继电器动作时限的实际差值,以掌握其裕度。
7.4.3装置所测定的动作时间应是以向被试装置通入模拟的故障电压、电流量开始到装置向断路器发出跳闸或闭锁脉冲为止的全部时限。
7.5在向装置通入交流工频试验电源前,必须首先将装置交流回路中的接地点断开,除试验电源本身允许有一个接地点之外,在整个试验回路中不允许有第二个接地点,当测试仪表的测试端子必须有接地点时,这些接地点应接于同一接地点上。
7.5.1规定有接地端的测试仪表,在现场进行检验时,不允许直接接到直流电源回路中(可串接0.5~1微法电容),以防止发生直流电源接地的现象。
7.6装置屏应可靠与换流站站的二次接地网相连接。
7.7规定有接地端的测试仪表,不允许直接接到元器件回路中。
7.8要有防止静电感应电源引入元器件的措施,例如工作人员接触元器件时,要戴防静电手腕;测试仪表连接线不致引入感应电源等。
7.9在拆除和接入直流电流电压光纤时,应佩戴防激光的眼镜,防止直流保护的光CT、光PT接收单元伤害作业人员。
7.10对保护装置内光纤进行接入和拆除时,应注意光纤弯曲半径不小于15倍的光纤外径。
8 屏柜及装置外观检验
8.1新投入装置及全部检验期间的外观检查项目:
a) 装置的配置、型号、参数(直流电源额定电压、交流额定电流、电压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 装置的工艺质量,以及导线与端子采用材料的质量。装置内部的所有焊接点、板卡接触的牢靠性等属于制造工艺质量的问题,主要依靠制造厂负责保证产品质量。进行新安装装置的检验时,试验人员只作抽查;
c) 屏柜上的标志是否正确完整清晰,并与图纸和运行规程相符。屏柜内各端子排、元器件等设备应布置合理;
d) 检查安装在装置输入回路和电源回路的减缓电磁干扰器件和措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制造厂的技术要求。在装置检验的全过程应保持这些减缓电磁干扰器件和措施处于良好状态;
e) 应将保护屏柜上不参与正常运行的连接片取下,或采取其他防止误投的措施。
8.2部分检验期间的外观检查项目:
a) 检查装置内、外部是否清洁无积尘;清扫电路板及屏柜内端子排上的灰尘;
b) 检查装置的小开关、把手及按钮是否良好;显示屏是否清晰,文字清楚;
c) 检查各板卡接线是否牢固、完好;
d) 检查屏柜内变换器、继电器是否固定好,接线有无松动;
e) 检查装置端子排螺丝是否拧紧,后板配线连接是否良好;
f) 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描述的方法,根据实际需要,检查、设定并记录装置板卡内的选择跳线和拨动开关的位置。
9 测量设备的检验
9.1新安装测量设备及其回路的资料检查
检查测量设备的铭牌参数是否完整,出厂合格证及试验资料是否齐全。应由有关制造厂或建设单位提供下列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资料:
a) 所有绕组的极性;
b) 所有绕组及其抽头的变比;
c)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在各使用容量下的准确级;
d) 电磁式电流互感器各绕组的准确级(级别)、容量及内部安装位置;
e) 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各抽头);
f) 电流互感器各绕组的伏安特性;
g) 耐压试验报告;
h)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包括光CT、零磁通CT)的产品说明书(含工作原理、设备参数、相关图纸等);
i)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包括光CT、零磁通CT)的维护手册(含运输、日常维护、存储、更换等内容);
j) 直流分压器的产品说明书(含工作原理、设备参数、相关图纸等);
k) 直流分压器的维护手册(含运输、日常维护、存储、更换等内容)。
9.2电磁式电流、电压互感器安装调试阶段应进行下列性能检查
a) 电磁式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变比、容量、准确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 检查设备绝缘是否良好、油位或气压是否正常、端子是否正常;
c) 测试互感器各绕组间的极性关系,核对铭牌上的极性标识是否正确。检查互感器各次绕组的连接方式及其极性关系是否与设计符合,相别标识是否正确;
d) 有条件时,自电流互感器的一次分相通入电流,检查工作抽头的变比及回路是否正确;
e) 自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端子箱处向负载端通入交流电流,测定回路的压降,计算电流回路每相与中性线及相间的阻抗(二次回路负担)。将所测得的阻抗值按保护的具体工作条件和制造厂家提供的出厂资料来验算是否符合互感器误差的要求;
f) 户外二次接线端子箱内密封情况和防潮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9.3光CT安装调试阶段应进行下列检查:
a) 电流变比、准确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 检查光CT的连接方式及其极性关系是否与设计符合;
c) 进行一次注流试验,检查变比、极性、误差是否正确;
d) 检查全部在运及备用光纤光功率衰减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e) 户外二次接线端子箱内密封情况和防潮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f) 光CT端子箱接地线的连接情况应满足设计要求;
g) 光CT端子箱内部电阻盒、远端模块的接地线应满足设计要求。
9.4直流分压器安装调试阶段应进行下列检查:
a) 分压比、准确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 检查直流分压器连接方式是否正确;
c) 分压器低压阻容臂限幅元件功能正确;
d) 检查分压器气体压力正常;
e) 进行一次加压试验,检查变比、极性、误差是否正确;
f) 户外二次接线端子箱内密封情况和防潮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g) 直流分压器端子箱接地线的连接情况应满足设计要求;
h) 直流分压器端子箱内部电阻盒、远端模块的接地线应满足设计要求。
10 二次回路检查
10.1 测量回路检查
10.1.1 电磁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检查
a) 检查二次绕组所有二次接线的正确性及端子排引线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b) 检查二次回路的接地点与接地状况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c) 进行绝缘前应将电缆与保护接口装置接线拆开,并将电流回路的接地点拆开,用1000V兆欧表测量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应大于10MΩ;
d) 新安装或经更改的电流回路,应完成GBT 26216.2-2010第7.5章所规定的现场试验,并直接利用负荷电流检查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10.1.2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检查
a) 检查二次绕组所有二次接线的正确性及端子排引线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b) 检查二次中性点接地情况是否与设计一致;
c) 检查二次中性点在开关场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安装是否符合规定DLT 995-2006第6.2.3章节;
d) 检查二次回路中所有熔断器(自动开关)的装设地点、熔断(脱扣)电流是否合适 、质量是否良好,能否保证选择性,自动开关线圈阻抗值是否合适;
e) 检查串联在电压回路中的熔断器(自动开关)、隔离开关及切换设备触点接触的可靠性;
f) 新安装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测量电压回路自互感器引出端子到配电屏电压母线的每相直流电阻,并计算电压互感器在额定容量下的压降,其值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3%;
g) 进行绝缘前应将电缆与保护接口装置接线拆开,并将电压回路的接地点拆开,用1000V兆欧表测量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应大于10MΩ;
h) 来自同一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的三相电压线及其中性线必须置于同一根二次电缆,不得与其他电缆共用。来自同一电压互感器三次绕组的两(或三)根引入线必须置于同一根二次电缆,不得与其他电缆共用。
10.1.3光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检查
a) 对光电流互感器电子合并单元或光电流互感器直流测量屏进行外观检查。包括装置内、外部是否清洁,风扇转动是否正常,板卡是否固定良好,接线是否紧固,电源温度是否正常;
b) 检查光纤敷设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光纤弯曲半径不宜小于15倍光纤外径。光纤自然悬垂长度不宜超过30cm,超过此距离应使用可靠固定方式固定;
c) 新安装的光电流互感器应进行光回路衰耗测试。可用普通光发射器及光探测装置进行检查,必要时辅助分光计进行单一光纤的衰耗检查。使用厂家建议的波长测试,全部光缆的最大允许衰耗不大于设备维护手册规定的允许值。
d) 检查光电流互感器状态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激光发射器驱动电流、误码率、传感器/合并单元温度、数据电平等),按照各厂家提供的方法和合格标准进行检查。
e) 检查空载条件下光电流互感器零漂、光通道参数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f) 更换光电流互感器电子合并单元或光电流互感器直流测量屏内板卡后,应进行极性检查、准确度测量、光通道参数检查,也可通过与冗余系统对比确认是否工作正常。
10.1.4直流分压器二次回路检查
a) 检查直流分压器所有二次接线的正确性及端子排引线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b) 如配置了低压阻容臂限幅保护功能,应每3年对低压阻容臂限幅元件进行保护功能校验。按照各厂家提供的方法和合格标准进行检查;
c) 必要时进行一次对直流分压器二次分压板加压测试,验证分压器二次分压板元件参数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d) 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直流分压器SF6压力低报警和跳闸功能,并进行绝缘测量。测量时在接口屏柜侧断开,用1000V兆欧表测量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应大于10MΩ;
e) 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空载条件下直流分压器测量零漂值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f) 采用光通讯模块的直流分压器,首次投运前检查光纤敷设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光纤弯曲半径不宜小于15倍光纤外径。光纤自然悬垂长度不宜超过30cm,超过此距离应使用可靠固定方式固定;
g) 采用光通讯模块的直流分压器,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备用通道进行光回路衰耗测试。可用普通光发射器及光探测装置进行单一光纤的衰耗检查。使用厂家建议的波长测试,全部光缆的最大允许衰耗不大于设备维护手册规定的允许值;
h) 必要时应对直流分压器进行直流分压比检查。试验标准参照GB/T 26217-2010第8.4节所规定的例行试验。其中直流电压分压比试验、低压支路限幅元件检查、频率响应试验必须通过测试方可继续投运;
i) 新安装或新更换的直流分压器本体、直流分压器配套接口屏内分压板在现场条件允许时必须完成GB/T26217-2010第8.5节所规定的现场试验项目,所有项目通过验证后方可投运。更换后必须进行二次回路绝缘检查。
10.2 跳闸回路检查
10.2.1接线检查
a) 检查从保护屏柜至断路器(包括隔离开关)汇控柜二次回路端子排处有关电缆连接的正确性及端子排引线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b) 检查合闸回路、跳闸回路的接线正确性,并保证各回路之间不存在寄生回路;
c) 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直流保护装置跳闸回路传动试验,检查断路器跳闸出口回路是否正常。各个动作回路应单独验证;
d) 直流保护装置跳闸回路传动试验中涉及交流开关时,应对断路器三相不一致功能进行验证;
e) 检查直流保护装置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功能是否正常。
10.2.2绝缘检查
a) 检查前必须确认断路器停电才允许进行。
b) 在保护屏柜处将所测跳闸端子的外部接线拆开,用1000V兆欧表测量跳闸回路芯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应大于10MΩ。
10.2.3继电器校验
a) 对直流输电保护系统回路独立安装(区别于集成在板卡上的出口继电器)的重要继电器,包括后备跳闸继电器、跳闸出口继电器等,至少每6年进行一次功能试验;
b) 对继电器进行测试时应按照GBT 7261-2008所列方法进行外观检查;
c) 必要时应按照GBT 7261-2008规程规定开展继电器检测。出口继电器应在55%~70%额定电压间可靠动作。
10.3 电源回路检查
a) 检查保护屏柜保护装置、板卡工作电源接线。可使用红外测温仪确认是否存在异常发热点;
b) 检查保护屏柜信号电源接线;
c) 有检测条件时,应测量电源输出电压值,测量结果应符合DL/T 527—2002的要求;
d) 检查装置电源风扇工作是否正常;
e) 新设备投运验收时应检查电源回路空气开关级差配合是否正确;
f) 新设备投运验收时应检验信号回路有无寄生回路存在。
10.4开入开出回路检查
10.4.1新设备投运验收时,应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试验方法,在保护屏柜端子排处对所有引入端子排的开关量输入回路依次加入激励量,观察装置的行为;
10.4.2新设备投运验收时,应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分别接通、断开连接片及转动把手,观察装置的行为;
10.4.3新设备投运验收时,应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试验方法,在保护屏柜端子排处依次观察装置所有输出触点及输出信号的通断状态;
10.4.4新设备投运验收时,应对水冷系统、阀控系统、非电量保护、安稳装置、阀厅消防等子系统的接口信号进行检查,确保功能正确。
10.4.5开入信号的测试,尽可能带回路进行检验,不具备带回路检验条件的,允许采用在汇控箱或对侧控制保护装置中,短接公共端与开入端子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并结合图纸、本侧控制保护装置中检查变位以及信号,检查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10.4.6 开出信号的测试,应对照装置技术说明书,通过功能模拟或在控制保护程序内进行置位等方法,检查所有输出触点及输出信号的通断状态。开出测试也可结合传动试验一并开展;
10.4.7全部检验时,仅对已投入使用的开关量输入回路依次加入激励量,观察装置的行为;
10.4.8部分检验时,开入开出回路检查可随装置的整组试验一并进行;
10.4.9应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对涉及跳闸、闭锁、功率回降、功率提升等重要功能的开入开出信号进行测试;
10.4.10如果几套装置共用一组出口连接片或共用同一告警信号时,应通过每套装置分别传动到出口连接片和保护屏柜端子排。如果几套装置共用同一开入量,应将此开入量分别传动至各套装置;
10.4.11 直流保护跳换流变进线断路器的回路属于开出测试的范围,应在开出测试中检验直流保护跳换流变进线断路器以及启动断路器操作箱内的断路器失灵回路是否正确动作。
10.5 总线网络检查
10.5.1现场总线检查
10.5.1.1总线检查应充分利用其自检机制,当发生总线故障时应对由现场总线进行检查,涉及对象包括保护装置(主站)、I/O(从站)设备、光连接模块、中继器、终端电阻。检查内容包括总线告警信息、设备状态指示。
a) 现场总线故障信息检查;
b) 从运行人员系统查看现场总线故障或告警信息,从而获取现场总线及保护保护装置、从站设备或通信设备的异常信息;
c) 保护装置、I/O设备现场总线通信状态检查;
d) 对直流保护装置及I/O设备上体现现场总线通信状态的指示灯进行检查,确认设备运行状态;
e) 现场总线网络连接正确性检查。
10.5.1.2新设备投运前或进行相关回路改造后,应对照现场总线工程设计及安装布线规范和现场总线连接图,检查现场总线连接通路是否正确:
a) 检查设备间现场总线的连接情况,所有接线应配置永久性标签,标签内容及连接情况应与图纸相一致;
b) 检查总线电缆插头连接情况,包括插接是否到位、螺钉是否固紧,以及外壳有无破损、开裂等异常情况;
c) 检查现场总线连接电缆有无破损、开裂等情况;
d) 检查总线光缆插头连接情况,包括卡扳、卡扣是否到位,以及外壳有无破损、开裂等异常情况;
e) 检查现场总线连接光缆是否有破损、折痕及损伤等情况。同时光缆走线应不超出其弯曲度和张力的正常范围。光纤弯曲半径不宜小于15倍光纤外径。光纤自然悬垂长度不宜超过30cm,超过此距离应使用可靠固定方式固定;
f) 对照图纸检查现场总线各电气节点处的终端电阻设置是否正确;
g) 检查现场总线的屏蔽接地是否完整、可靠,屏蔽层应可靠连接功能地(工作地);
h) 检查现场总线通路中光连接模块和中继器的拨码设置状态是否与图纸相一致,指示状态是否正常,并对所有装置拨码位置进行记录;
i) 当总线出现异常报文或通讯异常时,需要设备厂家进行额外专业测试项目。
10.5.1.3 全检周期应使用现场总线测试仪对总线的运行状态进行测试,对于运行状态不满足要求的,应进行整改和优化。
10.5.2 LAN网检查
10.5.2.1LAN网检查应充分利用其自检机制,当发生网络故障时应对网络进行检查,涉及对象包括现场以太网线及与之连接的保护装置、工作站/服务器、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检查内容包括设备事件告警信息、设备状态指示及连接通路正确性。
a) 系统中LAN网故障信息检查;
b) 从运行人员系统获取与LAN网通信相关的故障或告警信息,确认设备运行状态;
c) 现场设备LAN通信状态检查;
d) 对现场设备上体现LAN通信状态的指示灯进行检查,确认设备运行状态;
e) LAN网络连接通路正确性检查;
f) 对照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检查线间距离、布线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10.5.2.2新设备投运前或进行相关回路改造后,应对照LAN网络布置连接图,检查网线连接通路是否正确。
a) 检查设备间网络的连接情况,是否与图纸一致;
b) 检查以太网线水晶头外壳及网线本体有无破损、开裂等异常情况;
c) 检查网线水晶头插入设备网络接口时是否到位、水晶头是否有松动情况;
d) 检查交换机设备端口物理层和逻辑层工作是否存在告警信号;
e) 检查网络通讯设备的负载情况,确认接入设备及所连接交换机端口指示灯状态正常;
f) 检查所有网络交换机网络链路利用率,核查有无异常报文;
g) 必须完成网络风暴压力测试,测试过程中装置应运行正常,功能和性能不受影响,不误动、不拒动、不误发报文、不出现死机、重启等异常现象;
h) 当网络出现异常报文或通讯异常时,需要设备厂家进行额外专业测试项目。
10.5.3其他总线检查
其他总线检查应充分利用其自检机制,当发生总线故障时应对由总线进行检查,涉及对象包括保护装置(主站)、I/O(从站)设备、光纤、光连接模块。检查内容包括总线告警信息、设备状态指示。
总线检查具备通过软件进行检查判断的,应通过软件在线方式进行检查。
11 功能性检查
11.1检验时注意事项
检验时须注意如下问题以避免装置内部元器件损坏:
a) 在进行控制保护屏柜检修时应佩戴防静电护腕。
b) 断开控制保护装置的电源后才允许插、拔板卡,且必须有防止因静电损坏板卡的措施。
c) 检修过程中发现有异常要先找原因。
d) 用具有交流电源的电子仪器(如示波器、频率计等)测量电路参数时,电子仪器测量端子与电源侧绝缘必须良好,仪器外壳应与保护装置在同一点接地。
11.2上电检查
11.2.1打开装置电源,装置能正常工作,无异响,所有指示灯显示正常,工作站信号及声光显示正常。
11.2.2关闭装置电源,装置应正常关机,不误发信号及报警。
11.2.3双电源供电的装置,一路电源丢失时应能正常运行并发出报警。
11.2.4校对时钟,根据不同的对时方式,检查保护装置是否正确对时。
11.3版本检查
11.3.1检查保护主机装置软件版本,核对是否和本单位保存的最新保护软件版本号、校验码、生成日期一致。
11.3.2装置升级后,应检查装置版本信息;对装置板卡进行更换或升级时,应检查其固件版本信息、拨码设置等信息。
11.4定值检查
11.4.1若装置定值单与保护装置显示的定值存在换算关系时,需将保护设备显示的定值按换算系数换算后再进行比对。若装置定值单与保护装置显示的定值不存在换算关系时,则直接进行比对。
11.4.2对于能打印装置定值的保护设备,装置打印机打印装置的全部定值信息,核对是否和调度中心下发的最新定值单版本和定值单一致,逐一比对,发现问题后及时记录和汇报。定值检查完成后,在打印出的装置定值单上签字确认。
11.4.3对于不能打印装置定值的保护设备,应根据不同设备厂家保护装置的特点,通过工程师工作站、直流保护装置显示屏或调试电脑调出装置定值信息,核对是否和调度中心下发的最新定值单版本和定值单一致,逐一比对,发现问题后及时记录和汇报。
11.4.4对于配置直流保护检验测试装置的,可通过加量进行功能检验,校对定值是否正确。具体原则为:过量保护:加入0.95倍定值故障量保护可靠不动作,加入1.05倍定值故障量保护可靠动作,有动作延时的还需加入1.2倍定值故障量测量保护动作时间。欠量保护:加入1.05倍定值故障量保护可靠不动作,加入0.95倍定值故障量保护可靠动作,有动作延时的还需加入0.7倍定值故障量测量保护动作时间。
11.5事件检查、录波检查
11.5.1 新设备投运前或进行相关回路改造后,应检查直流控制保护的动作信息和告警信息报文描述是否准确、完整。
11.5.2新设备投运前或进行相关回路改造后,应检查各直流控制保护装置的录波文件记录的动作信息、状态信息、及模拟量信号是否正确、完备。
11.5.3结合保护功能检验,检查保护动作时事件上传是否正确,声光显示是否正确,故障录波是否启动。
11.5.4对于不能结合保护功能检验检查的事件和录波,需通过模拟该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检查。
11.5.5以上两种情况外的事件及录波可以通过短接开出触点的方法进行检查。
11.5.6验收检验时,应对照技术规范书要求对直流故障录波信号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同时对直流保护触发故障录波的各回路和功能进行逐一测试,以确保直流保护触发故障录波装置的可靠性。
11.6 测量输入功能检测
11.6.1 检查测量屏至直流保护之间的接线正确,信号正常。
11.6.2 对于存在测量输入切换功能的直流保护系统,应通过模拟测量通道故障或测量数据错误来验证测量切换功能是否正常,该功能检验宜在FPT/DPT试验中进行全面测试,在验收检验或调试中进行抽检。对于测量通道与直流保护一一对应关系的直流保护系统,在验收检验时应通过模拟测量通道故障或处理数据错误来验证直流保护能有效退出运行,避免保护误动。
11.6.3 应检验测量装置或测量合并单元故障对直流保护的功能影响是否正常。可采取在直流光电流互感器或直流分压器的二次接线盒处模拟测量通道故障或在测量装置本体模拟测量通道故障来检验。
11.7 冗余功能检查
11.7.1 应对冗余配置的保护装置、三取二保护接口装置进行以下切换试验,并确认动作结果正确。
a) 部分检验和全部检验时冗余系统间状态切换
b) 保护装置轻微、严重及紧急故障导致切换
c) 无备用时,值班保护装置轻微、严重及紧急故障时的响应试验
d) 装置存在跳闸信号时禁止切至备用状态
e) 保护装置存在跳闸信号时禁止切至主用状态
11.7.2 新设备投运前或进行相关回路改造后,应通过断开I/O层电源的方式检查各控保控制保护装置监视逻辑是否正常。
11.7.3 单一测量通道故障应仅闭锁受影响的直流保护功能,其他直流保护功能应保持可靠运行。全检或部检时应进行抽检,现场检验时,可在测量系统或直流保护系统的测量输入软件模块中进行置位来模拟直流保护的单一测量通道故障,置位后,在直流保护软件中检查此测量通道相关的直流保护功能应能被正常闭锁,其他直流保护功能仍能正常运行。
12 直流保护站间通信通道检验
新设备投运前或进行相关回路改造后,应对通道正确性进行检查。
a) 对照设计竣工图纸,检查保护通道回路的完好性,保护通道接线正确,标示清楚,接头无松动。
b) 对通信通道附属接口设备(包括交换机、协议转换器、2M接线屏、PCM装置等)的电源和接地情况进行检查。
c) 对通信通道延时进行现场试验,优先考虑通过软件模拟自环的方式进行,确认通道延时不得超过50ms,同时还必须满足对应直流工程设计的通道延时要求。
13 传动试验
13.1直流保护装置应尽量通过二次加量进行传动试验。冗余配置的跳闸回路应独立进行传动试验,三取二保护逻辑的装置可以采取分段试验检验的方式进行。在装置进行较大的软硬件变更或装置发生异常或装置不正确动作且原因不明时,应组织对该装置增加针对性试验。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应使用典型保护跳闸功能进行传动试验。
13.2直流保护系统检修工作结束后应对出口回路进行专项检查,可根据检修项目选做以下部分或全部传动试验:
a) 直流保护电气量保护功能跳闸试验;
b) 换流变非电量保护跳闸试验;
c) 直流分压器、阀厅穿墙套管等直流场非电量保护跳闸试验。
d) 经直流保护接口装置出口的其他保护功能,如最后断路器/最后线路跳闸、阀冷系统跳闸试验。
13.3传动功能试验检查周期应结合一次设备停电检修试验周期开展。
13.4运行中的装置经过较大的更改或装置的二次回路变动后,应对跳闸功能进行检验。
13.5传动试验,应通过在汇控箱模拟开入信号、功能模拟或在控制保护程序内进行置位,检查接口屏等装置中变位是否正确,检查各装置动作行为、一次设备动作行为。此外还应检查保护起动故障录波信号、调度自动化系统信号、中央信号、监控信息等正确无误。
13.6 传动试验应尽量对传动的方法进行合理优化,以减少断路器等一次设备的动作次数,同时确保保护传动工作的完整性。
13.7传动工作中应注意做好安全措施,防止误跳运行设备,工作完成后应做好措施的恢复;对采用软件置位方式的,应做好记录,装置投运前确认已恢复至正常状态;涉及运行设备、不具备传动条件的,允许用导通法进行检查,并确保回路正确、可靠连接。
14 装置投运
14.1投入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4.1.1检验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试验记录有无漏试项目,核对装置的整定值是否与定值通知单相符,试验数据、试验结论是否完整正确。
14.1.2现场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拆除在检验时使用的试验设备、仪表及连接线,清扫现场,所有被拆动的或临时接入的连接线应全部恢复正常,所有报警信号应全部复归。工作负责人应检查主机及板卡的指示灯有无异常,主机状态是否与后台一致,故障录波、事件记录、软件监视等辅助功能工作正常、后备跳闸继电器是否正常。盖好所有装置及辅助设备的盖子,对必要的元件采取防尘措施。
14.1.3应核对工作过程中的软件置位记录,确保所有置位均已恢复,并进行签字确认。
14.1.4拆除在检验时使用的试验设备、仪表及一切连接线,清扫现场,所有被拆动的或临时接入的连接线应全部恢复正常。
14.1.5应逐条检查后台未复归的告警信息,确保无任何影响送电的告警。
14.1.6应记录主要检验项目、传动试验结果、定值通知单执行情况,对变动部分及设备缺陷、运行注意事项应加以说明,并修改运行人员所保存的有关图纸资料。向运行负责人交代检验结果,并写明该装置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最后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14.1.7运行人员在将装置投入前,必须根据信号灯指示或者用高内阻电压表以一端对地测端子电压的方法检查并证实被检验的装置确实未给出跳闸或合闸脉冲,才允许将装置的压板接到投入的位置。
14.1.8检验人员应在规定期间内提出书面报告,主管部门技术负责人应详细审核,如发现不妥且足以危害保护安全运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
14.2投运前的试验
14.2.1对新安装的装置,各有关部门需分别完成下列各项工作后,才允许进行本章所列的试验工作:
a) 建设单位已将符合实际情况的图纸与装置的技术说明及现场使用说明移交至运维单位。
b) 运行中需由运行值班员操作的连接片、电源开关、操作把手等设备的名称、用途、操作方法应在现场使用说明中详细注明。
14.2.2对新安装的或设备回路有较大变动的装置,在投入运行以前,应利用负荷电流及工作电压对接入电流、电压的相位、极性进行校核(如换流变保护、交流滤波器保护等)。
14.2.3定期检验时,如果设备回路没有变动(未更换一次设备电缆、辅助变流器等),只需用简单的方法判明曾被拆动的二次回路接线确实恢复正常(如对差动保护测量其差电流、用电压表测量继电器电压端子上的电压等)即可。
14.2.4定期检验时,在直流系统解锁前应检查如下项目:
a) 投运前应对停电区域的开关、刀闸、地刀进行试分合操作,对换流变分接开关进行最低档位到最高档位的循环升降操作,确保回路完好。
b) 投运前应对停电区域的开关、刀闸、地刀、互感器的端子箱进行密封性检查。
c) 投运前应对直流滤波器不平衡CT的零漂进行检查。
d) 应对内冷水系统的阀门位置、主泵运行状态、水温、压力等参数进行检查。
e) 对于高压工程中单换流器停电的检修工作,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应将“换流器检修开关”置于“退出”位置。
f) 对技改工作应制定详细的功能验证方案,严格执行“编审批”手续,并将试验记录存档。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高压直流保护装置的全部、部分检验项目
表A.1直流控制保护装置验收检验、全部检验、部分检验项目表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项目内容 |
验收检验 |
全部检验 |
部分检验 |
技术条件及检验方法 |
1 |
屏柜外观检查 |
屏柜及装置外观检查
|
√ |
√ |
8.1 |
|
2 |
√ |
8.2 |
||||
3 |
测量设备检验 |
新安装测量设备资料检查 |
√ |
9.1 |
||
5 |
电磁式电流、电压互感器本体检查 |
√ |
9.2 |
|||
6 |
光CT本体检查 |
√ |
9.3 |
|||
7 |
直流分压器本体检查 |
√ |
9.4 |
|||
8 |
测量回路检验 |
电磁式电流互感器测量回路检查 |
√ |
√ |
√ |
10.1.1 1),2), |
9 |
√ |
√ |
√ |
10.1.1 3) |
||
10 |
√ |
10.1.1 4) |
||||
11 |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测量回路检查 |
√ |
√ |
√ |
10.1.2 1),2),5) |
|
12 |
√ |
√ |
√ |
10.1.2 7) |
||
13 |
√ |
10.1.2 3),4),6) |
||||
16 |
光CT二次回路检查 |
√ |
√ |
√ |
10.1.3 1),2),4),5) |
|
17 |
√ |
√ |
10.1.3 3),6) |
|||
18 |
直流分压器二次回路检查
|
√ |
√ |
√ |
10.1.4 1),2),4),5),6) |
|
19 |
√ |
√ |
10.1.4 7) |
|||
20 |
√ |
10.1.4 8),9) |
||||
21 |
跳闸回路检查 |
接线检查 |
√ |
√ |
√ |
10.2.1 1),2) |
22 |
√ |
√ |
√ |
10.2.1 3),4),5) |
||
23 |
绝缘检查 |
√ |
√ |
√ |
10.2.2 |
|
24 |
继电器校验 |
√ |
√ |
√ |
10.2.3 1) |
|
25 |
√ |
√ |
10.2.3 2) |
|||
26 |
电源回路检查
|
电源回路检查
|
√ |
√ |
√ |
10.3 1),2),3),4) |
27 |
√ |
10.3 5),6) |
||||
28 |
开入开出回路检查
|
开入开出回路检查
|
√ |
10.4.1, 10.4.2 10.4.3, 10.4.4 |
||
29 |
√ |
√ |
10.4.5, 10.4.7 |
|||
30 |
√ |
√ |
10.4.6 |
|||
31 |
总线网络检查
|
现场总线网络检查
|
√ |
√ |
√ |
10.5.1.1 |
32 |
√ |
√ |
10.5.1.2、10.5.1.3 |
|||
33 |
LAN网检查
|
√ |
√ |
√ |
10.5.2.1 1),2),3),4),5) |
|
34 |
√ |
√ |
10.5.2.1 6) 10.5.2.2 |
|||
35 |
其他总线 |
√ |
√ |
√ |
10.5.3 |
|
36 |
功能性检查 |
上电检查 |
√ |
√ |
√ |
11.2 |
37 |
软件版本检查 |
√ |
√ |
√ |
11.3 |
|
38 |
定值检查 |
√ |
√ |
11.4 |
||
39 |
事件、录波检查 |
√ |
√ |
√ |
11.5 |
|
40 |
测量输入功能测试 |
√ |
√ |
11.6 |
||
41 |
冗余功能检测 |
√ |
√ |
11.7 |
||
42 |
直流保护站间通讯通道检查 |
直流保护站间通讯通道检查 |
√ |
√ |
√ |
12 1),2) |
43 |
√ |
√ |
12 3) |
|||
44 |
传动试验 |
传动试验 |
√ |
√ |
√ |
13.1,13.2,13.3,13.4,13.5,13.6 |
附录B
( 功能性附录)
高压直流保护装置设备检验示意
表B.2直流保护检验示意
B.2.1直流保护检验的工作范围
直流保护装置检验的工作范围包括直流保护装置、保护接口装置、测量设备至直流保护装置的测量回路、直流保护装置至一次设备的出口回路、直流保护的开入开出回路、直流保护的总线回路、直流保护相关的站间通信光纤回路。
B.2.2直流保护检验的隔离措施布置原则
直流保护设备检验的隔离主要是针对控制保护装置的开出回路、出口回路、信号输出总线回路的隔离,以保证检验设备的工作不会影响到运行设备。
直流一次设备停运时的直流保护检验风险较小,一般注意做好保护与控制系统之间的隔离,保护设备与直流场公共部分一次设备的出口隔离即可;
直流一次设备未停运时的保护检验,必须要退出直流保护的所有保护压板,退出其在保护接口装置的压板或断开连接线,同时做好直流保护与直流控制以及安稳系统的隔离;
交流滤波器检修时,一般可通过在对应的直流站控无功控制软件中进行置位隔离,确保滤波器检修不会影响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
对于硬连线的隔离,如保护系统与一次设备的出口回路、保护信号至安稳或控制系统,可直接采取解线方式并做好二次措施的记录;对于总线类的隔离,为了保证检验的正常开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运行的控制等系统中的软件中进行置位隔离,并做好记录,在检验完成后恢复。
图1:直流隔离措施布置示意图
B.2.3直流保护开入信号检验
开入信号的测试,应在汇控箱模拟开入信号、在测控装置检查变位是否正确(如左侧虚线框所示),在直流保护系统中的开入模块进行核查(如右侧虚线框所示)。
其他引至端子排,但未接入相关二次回路的开关量输入,也可采用在直流保护装置短接公共端与开入端子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
图2:直流保护开入信号检验示意图
B.2.4直流保护开出检验
开出信号的测试,应在控制保护程序中置位、在接口屏等装置中检查变位是否正确(如右侧虚线框所示),在HMI工作站检查SER信息是否正确,在录波工作站检查TFR是否正确启动。
图3:直流保护开出信号检验示意图
B.2.5直流保护光纤测量信号检验
用直流保护测试仪在测量系统加入光纤测试量后,可在直流控制保护软件中读取相应的采样值,或是在在直流故障录波器软件中读取相应模拟量的采样定值,以此检验整个系统光纤测量信号的准确度和回路的完好度。
图4:直流光纤测量信号检查示意图
B.2.6直流保护电气元件检验
对于重要的功能性继电器(如无保护跳闸继电器),出口继电器应按照《Q/CSG110038-2012南方电网继电保护检验规程 》附录1中“2.?电流(电压)继电器的检验”的规定进行继电器检验,出口继电器应在55%~70%额定电压间可靠动作,其检验周期应不少于每六年一次。
B.2.7直流保护总线检验
直流保护相关的总线主要有测量总线、现场总线、LAN网总线等,下图为西门子TDC平台的保护总线联系图。总线检验一般是对照总线的自检功能进行检验。在验收检验时,不仅要检查总线的通信是否正常,还应在软件中对总线传输的信号进行置位核对,以确认总线里的信号传输的正确性。验收检验时可结合装置分系统测试开展,有测试仪器的应用仪器进行测试。
图5:直流控制保护总线信号检查示意图
B.2.8直流保护站间通信延时校验
以西门子直流保护系统为例,直流保护站间通信延时校验可采取在一端站的直流保护系统中将通道进行软件自环,在另一端站直流保护系统内通过软件模拟测试脉冲,对比发出脉冲和接收的脉冲之间的时间差,即可计算站间通信的通道延时是否满足要求,具体通道延时的要求参见相关直流的技术规范书。
图6:站间通信延时测试示意图
B.2.9直流保护保护功能检验
直流保护功能检验时,可通过直流保护专用测试仪器从直流测量系统加量,在直流保护软件逻辑的开出模块、保护接口装置的压板处、故障录波以及后台工作站对功能相关的信号进行核查是否满足功能要求。若无保护测试仪器,也可以在保护系统的保护功能软件输入信号进行人工置位,并在开出模块、保护接口装置的压板处、故障录波和后台工作站等设备上检查功能动作是否满足要求。
图7:直流保护功能检验示意图
B.2.10直流保护传动试验
直流保护传动试验在保护功能检验后,投入保护设备及保护接口装置的压板、将一次设备操作到正常状态,直接在保护软件的开出信号模块进行置位,并分段核查压板电位、一次设备动作情况、故障录波启动情况、后台事件显示以及其他出口功能的开出均应满足要求。
图8:直流保护传动试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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