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顶棚的建筑和步行街等,其天桥连廊等均不能视为安全出口。 一、符合条件的天桥连廊可以作为安全出口: 根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要求:符合规范第 6.6.4 条要求的天桥、连廊,可以视为“室外安全区域”。 6.6.4: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连廊,应采取防止火灾在两座建筑间蔓延的措施。当仅供通行的天桥、连廊采用不燃材料,且建筑物通向天桥、连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时,该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
有顶棚的建筑和步行街等,其天桥连廊等均不能视为安全出口。
一、符合条件的天桥连廊可以作为安全出口:
6.6.4: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连廊,应采取防止火灾在两座建筑间蔓延的措施。当仅供通行的天桥、连廊采用不燃材料,且建筑物通向天桥、连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时,该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6.6.4)
(示意图2)
二、有顶棚建筑等的天桥连廊不可以作为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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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有顶棚建筑(中庭、步行街等)的天桥和连廊,不能作为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