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批复调整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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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 1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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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关于恳请审批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南昌东站)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请示》(洪发改文〔2022〕5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评审意见》(赣评审字〔2022〕35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项目代码:2020-360000-54-01-05376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调整主要内容为取消9号线(原7号线)换乘车站南昌东站本期相关建设内容,对2号线及7号线(原5号线)车站规模进行核减。项目估算总投资由原批复的108.19亿元调整为107.03亿元。



南昌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关于恳请审批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南昌东站)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请示》(洪发改文〔2022〕5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评审意见》(赣评审字〔2022〕35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项目代码:2020-360000-54-01-05376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调整主要内容为取消9号线(原7号线)换乘车站南昌东站本期相关建设内容,对2号线及7号线(原5号线)车站规模进行核减。项目估算总投资由原批复的108.19亿元调整为107.03亿元。


二、建设标准及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工期、项目法人、资本金总额及资金筹措方案等仍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1〕813号)文件执行。


三、项目不得新增社会稳定风险,确保等级仍为低风险。


请项目单位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调整批复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


四、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022年11月2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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