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氨制冷剂在冷链行业安全应用的提案》正式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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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7日 10:31:03
来自于制冷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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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9日,应急管理部经商科技部,就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202号(工交邮电类027号)提案正式函复学会制冷节能降碳与制冷剂替代决策咨询专家团队成员、全国政协委员唐俊杰。 该项《关于推动氨制冷剂在冷链行业安全应用的提案》由学会组织专家支撑唐俊杰委员完成。《提案》针对2013年两起涉氨责任事故导致社会对氨制冷形成误解、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对氨制冷剂非理性限制的现象,提出非理性限制氨制冷剂严重阻碍冷链行业可持续发展、与绿色低碳发展目标背道而驰,并为推动氨制冷剂安全应用提出一些建议,应急管理部对提案给予答复,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9月19日,应急管理部经商科技部,就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202号(工交邮电类027号)提案正式函复学会制冷节能降碳与制冷剂替代决策咨询专家团队成员、全国政协委员唐俊杰。

该项《关于推动氨制冷剂在冷链行业安全应用的提案》由学会组织专家支撑唐俊杰委员完成。《提案》针对2013年两起涉氨责任事故导致社会对氨制冷形成误解、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对氨制冷剂非理性限制的现象,提出非理性限制氨制冷剂严重阻碍冷链行业可持续发展、与绿色低碳发展目标背道而驰,并为推动氨制冷剂安全应用提出一些建议,应急管理部对提案给予答复,主要内容如下:


建议一      
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法规和标准规范,禁止用其他行业标准规范对涉氨制冷企业进行监管。    

     
答复      
应急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冷链行业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参与制定审查《冷库设计标准)》(GB50072-2021),组织制定《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制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印发《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等配套文件,以上标准和《技术指导书》均未要求不得使用氨制冷,并对安全使用进行了规范。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继续根据氨制冷剂安全发展趋势,组织冷链行业学会、协会和企业及专家,不断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建议二      
提高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科学管理水平,并准确界定监管责任,推动尽职免责。    

     
答复      
在依法监管方面,近年来,应急管理部通过持续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提高监管部门的科学管理水平,防止粗放式检查扰乱企业生产经营;在尽职免责方面,应急管理部正在研究制订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将从监督、保障两个方面对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作出规定,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持续聚焦两项重大隐患,按照《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等标准,参照《涉氨制冷公司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要求,尊重企业自主经营和选择的权利,不得强制要求“氨改氟”,推动冷链行业安全使用液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抓紧出台《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激励保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建议三      
加大对氨制冷剂应用的支持力度。    

     
答复      
应急管理部不断加强冷链行业人员培训工作,目前全国持有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从业人员约26万人。科技部大力推进冷链行业技术发展,“十三五”、“十四五”期间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相关项目,推送冷链行业制冷材料和装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发挥冷链行业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作用,加强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持证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同时,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水平。科技部将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进一步加强冷链行业新材料、新技术研发,为冷链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202号(工交邮电类02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中国制冷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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