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机废气处理工艺中,活性炭处理方法使用较多,随之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诸如设计风量与处理废气不匹配、设备结构不合理、活性炭以次充好、吸附层气体流速不满足标准、活性炭更换不及时等问题,让治理效果大打折扣。 活性炭吸附法是工业企业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比较常用的一种方法,之所以广泛使用,是因为活性炭具有以下特点: 1.活性炭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和吸附容量,良好的机械强度、化学稳定性及热稳定性,可反复再生。
在有机废气处理工艺中,活性炭处理方法使用较多,随之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诸如设计风量与处理废气不匹配、设备结构不合理、活性炭以次充好、吸附层气体流速不满足标准、活性炭更换不及时等问题,让治理效果大打折扣。
活性炭吸附法是工业企业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比较常用的一种方法,之所以广泛使用,是因为活性炭具有以下特点:
1.活性炭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和吸附容量,良好的机械强度、化学稳定性及热稳定性,可反复再生。
2.根据形态不同,活性炭可分为颗粒状活性炭、蜂窝状活性炭和粉状活性炭,可以适用于不同工艺条件。
关于活性炭使用的几种常见违法行为
1、活性炭填充量不足、未规范填充,长期不更换,或者设施未正常开启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2、未按规定建立台账,记录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活性炭更换周期和更换量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3、活性炭质量以次充好,购买使用低碘值劣质活性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