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聚集了各类疾病的患者,患者自身体质弱、抵抗力差,同时也是各种病菌的载体,因此医院建筑是易感人群高度集中、多种病源并存的场所。医院除了有患者和伤员外,还有处于特定生理状态的健康人(如孕妇、产妇、新生儿)以及完全健康的人(如体检、保健、患者陪同人员、医护人员等)。为了能给各类人员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医院建筑的通风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采暖空调季节,通风系统应具备降低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和减弱空气传染的功能。通风量应满足室内的需求变化,风量可调,保证室内空气品质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降低新风能耗。过渡季节,通风系统除降低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避免空气传染的功能外,还应保障舒适的室内热湿环境。
医院聚集了各类疾病的患者,患者自身体质弱、抵抗力差,同时也是各种病菌的载体,因此医院建筑是易感人群高度集中、多种病源并存的场所。医院除了有患者和伤员外,还有处于特定生理状态的健康人(如孕妇、产妇、新生儿)以及完全健康的人(如体检、保健、患者陪同人员、医护人员等)。为了能给各类人员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医院建筑的通风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采暖空调季节,通风系统应具备降低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和减弱空气传染的功能。通风量应满足室内的需求变化,风量可调,保证室内空气品质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降低新风能耗。过渡季节,通风系统除降低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避免空气传染的功能外,还应保障舒适的室内热湿环境。
过渡季节,对室内外压差无要求以及对洁净度无特殊要求的功能空间,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量无法满足卫生通风和热舒适通风所需的最小新风量要求时,再辅以机械通风系统。对室内外压差有要求的功能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系统。采暖空调季节,应采用机械通风系统,机械送风系统宜作为空调新风系统。
通风系统分区应遵循以下原则:
1、空气处理要求相同、室内参数要求相同的,可划为同一系统。
2、同一运行班次和运行时间相同的,可划为一个系统。
3、为避免发生串声,有消声要求和产生噪声的房间不宜划分为一个系统。
4、对下列情况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①、两种或两种以上有害物质混合后能一起燃烧或爆炸;
②、两种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或化合物;
③、放散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5、暖通设计杜老师提醒,当排风量大的排风点位于风机附近时,不宜和远处排风量小的排风点合为同一系。
一、普通门诊部
1、门诊部室内压力要求为常压的空间,在室外气候条件适宜时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2、门诊大厅、候诊区等人员密集且一日内人数变化显著的大空间,其新风系统宜设计成变风量系统。
3、门诊部诊室、医护办公室、挂号收费室等小空间的机械送风系统可设计为空调新风系统,区域保持正压。
4、门诊部药房,药房属于储藏类房间,室内药品气味浓烈,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其新风供给应能满足室内工作人员需求,排风量应能保证室内微负压状态。
5、门诊部楼梯间、楼梯前室、电梯前室是医院垂直交通的枢纽,是人流聚集的场所,不满足自然通风时应设置机械送风系统,其系统可单独设置也可与走道、候诊区等合用。
6、污物间、卫生间排风优先采用共用竖井形式排风,当条件不具备时,应与相应的病房或病区排风起综合考虑, 该区域相对于其他区域为负压。
二、传染门诊部
1、传染门诊部的门诊大厅与挂号、收费、取药处、中央候诊区以及科室候诊区等属于危险性高、人流量大、人流量变化大的公共区域,应该设置风量可调的机械通风系统;区域为负压状态,气流组织可采用侧送上回或上送侧回。
2、传染门诊部的挂号缴费处、医护办公室等,可结合机械通风系统设风机盘管系统,机械送风系统设计为空调新风系统,区域保持正压。
3、传染门诊部药房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其新风供给应能满足室内工作人员需求,排风量应能保证室内微正压状态。
4、传染门诊部楼梯间、楼梯前室、电梯前室应设置机械送风系统,其系统可单独设置也可与走道、候诊区等合用。
5、传染门诊诊室类区域属小范围人流聚集的医、患共处区,室内患者呼出的传染性气体需及时排除,室内空间的人员数量逐时变化,应设置风量可调的机械通风系统,诊室相对于外部空间为正压。
6、传染门诊部污物间、卫生间排风优先采用共用竖井形式排风,当条件不具备时,应与相应的病房或病区排风一起综合考虑, 该区域相对于其他区域为负压。
三、急诊部
1、急诊部新风换气次数不小于3次/h。
2、急诊隔离区应设独立的排风系统,相对于室外的负压值不小于5Pa;发热门诊室相对于室外的负压应不小于10Pa,排风出口应设在无人流频繁或滞留的空旷场所,如无合适场所则在排风口处设高效过滤器。
四、住院部
1、普通病区的病房首先应考虑自然通风。当有条件设置普通空调时,应有新风供应和排风,并尽量减小系统规模。可结合机械送排风系统设风机盘管系统,机械送风系统设计为空调新风系统。
2、普通病区洗涤机室、干燥机室、公用厕所、处置室、污物室、换药室、配膳间等应设排风,排气口的布置不应使局部空气滞留。排风换气次数为10~15次,应能24小时运行。且夜间可以设定小风量运行。
3、非呼吸道传染病区病房的最小新风换气次数为3次/h。
4、呼吸道传染病区病房的最小新风换气次数为6次/h。
5、负压隔离病房最小新风换气次数为12次/h。
6、负压隔离病房与其相邻、相通的缓冲间、走廊应保持有序梯度负压,负压程度由走廊→缓冲室→隔离病房依次增大。负压差最小为5Pa。
7、重症护理单元病房宜采用不低于IV级洁净用房的要求,对邻室维持 5Pa正压。宜采用上送下回的气流组织,送风气流不应直接送人病床面。每张病床均不应处于其他病床的下风侧。排风(或回风)口应设在病床的附近。
8、骨髓移植病房应按医疗要求选用I、II 级洁净用房,对邻室保持 8Pa的正压。
9、烧伤病房对邻室保持 8Pa的正压。病区内的浴室、厕所等应设置排风装置,并要装有中效过滤器,设置与排风机相连锁的密闭风阀。
10、哮喘病病房宜按II级洁净用房设计,对邻室保持 8Pa正压。
11、非传染病尸体解剖室、标本制作室须进行充分的通风换气。应在室的四周均匀布置下排风口。解剖室的空调应采用全新风全排气的独立系统。传染病尸体解剖室应、标本制作室在解剖台上集中送风,按I级手术室要求设计,室内可保持10000级,采用全新风系统。排风应设高效过滤器。对邻室保持-10Pa的负压。室外排风管道应为负压管道。太平间应有足够的通风。设机械排风时须维持负压。
五、医技部
1、心血管造影室操作区宜按M级洁净用房设计,洁净走廊宜按IV级洁净用房设计;心血管造影室对邻室保持 8Pa的正压;检查室、控制室和暗室应设排风系统,自动洗片机排风须采用防腐蚀的风管;排风管上应设止回阀。
2、当在治疗操作时操作区局部设净化区时,宜不低于I级,对邻室保持不小于5Pa的正压。
3、核磁共振机的液氦冷却系统必须设置单独的排气系统,直接连接到核磁共振机的室外排风管。
4、放射科应保证各室的必要的送排风量。根据放射物质所规定的室内外浓度计算送排风量,室内外浓度应控制在上限定值以下。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区域内,相对于管理区域外要经常保持负压,排气风管的材料宜采用氯乙烯衬里风管。并在排风系统中设置气密性阀门。应在净化处理装置的排气侧设置风机,保持排风管内负压,排风机后于空调系统关闭。当贮藏室、废物保管室贮藏放射性同位素时,要求24小时排风。
六、中心供应站
1、中心供应站应保持有序梯度压差,无菌区相对正压不低于10Pa,清洁区相对正压不低于5Pa,生活或卫生通过区为零压,污染区对外维持不低于-5Pa的负压。
2、中心供应站的无菌区应按Il级洁净用房设计,应采用独立的净化空调系统,高压灭菌器应设置局部通风,低温无菌室(如环氧乙烷气体消毒器)要有独立排风系统。
3、污染区内发生污染量大的场所应设置独立局部排风,总排风量不低于负压所要求的差值风量。污染区内的回风应设置不低于中效的空气过滤器,送风口不作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