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之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相关话题
maxpane
maxpane Lv.2
2005年02月19日 19:33:10
来自于农田土整
只看楼主

有负责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吗?交流交流吧???我现在做的是灌区农民用水者协会和农村人饮用水者协会,想要一些如:协会章程、工程管理制度、工程投入制度、责任负责制度等相关的资料来做参考,不知哪位仁兄能上传些来借鉴借鉴呢?QQ:396841323

有负责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吗?
交流交流吧???

我现在做的是灌区农民用水者协会和农村人饮用水者协会,想要一些
如:协会章程、工程管理制度、工程投入制度、责任负责制度等相关的资料
来做参考,不知哪位仁兄能上传些来借鉴借鉴呢?QQ:39684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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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g728
2007年06月07日 09:33:15
12楼
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国家法律和协会章程规定范围内,享有其管理的灌排设施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政策指导和灌区管理单位的业务技术指导,同时监督灌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参与有关水事活动。农民用水户协会与灌区管理单位在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中是相互合作关系,在水的交易中是买卖关系。
  四、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程序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培训。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自愿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灌溉排水的特点,根据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选择适当的活动方式。
  二是合理确定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管理区域。为便于用水合理调配,统一组织工程维护,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的灌溉边界,按水系、渠系并结合行政区划的原则,由地方政府、村民委员会、水管单位以及农民用水户代表协商确定。协会的规模要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方便用水户之间互助、合作,力求低成本和高效率。
  三是建章立制。对农户情况进行调查和登记,划分用水小组,选举用水户代表,推选执委会候选人,召开用水户代表大会,选举执委会成员,制订章程以及供水管理、工程维护、水费收缴、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办法,明确有关各方权利、责任、义务。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人的产生应严格按章程规定,民主选举,选出有能力、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农民信得过的人。规章制度要经过用水户民主讨论,最后表决通过。
  四是登记。农民用水户协会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业务主管单位为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可以将有关管理事务委托给乡镇水管部门。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登记条件和程序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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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g728
2007年06月07日 09:33:42
13楼
五、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运作和能力建设
  所有农民用水户都有节约用水、维护工程和交纳水费的责任和义务。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成员在灌排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既要发扬热心公益事业的奉献精神,又要坚持按劳分配、公平合理的原则。协会成员的劳动补贴标准,由执委会或代表大会通过,报乡镇政府和灌区管理单位备案。
  农民用水户协会所属工程的管理可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可以由协会集体管理,也可以采用承包等方式交给个人或小组具体负责。
  农民用水户协会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要加强组织机构和内部制度建设,使协会运作民主、公开、有效、规范。
  农民用水户协会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所有涉水事务、财务状况、人员聘用等都要公开透明,接受广大用水户、当地政府和社会的监督。要定期向会员代表会报告工作,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向用水户公开水费标准、用水量、水费收入与支出等情况。农民用水户协会要财务独立。规模较大的用水户协会应建立监事会。
  要有意识地发现和培养妇女骨干,更多地发挥妇女在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中的作用。
  农民用水户协会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参加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灌区管理单位组织的政策、技术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要加强协会内成员的学习、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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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1980
2007年06月07日 11:15:36
15楼
我们这里也搞农民用水者协会,不过下面的积极性不是很高,而且没有这方面的资料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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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shd
2007年06月19日 21:04:47
16楼

呵呵!差不多一样的情况吧,主要是没有这两个协会,就不能上报相关计划哟。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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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g728
2007年06月22日 16:52:25
17楼
农民用水者协会在我国出现后,各地的发展情况不尽相同,良莠不齐,主要原因一是经费还没有得到落实,协会人员的报酬过低,二是一些协会不能起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作用,导致协会的建立泫于形式,徒有虚名;三是协会人员本身的素质不尽相同,服务意识还不能适应当前水利发展的整体要求;四是受行政干预特大,无法独立运行,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部分地方的农民只认协会主席或主任,不听村委会管理,造成村组与协会意见上的不统一;五是政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用水缴费的透明度还不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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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jixiabjx
2007年07月29日 12:27:23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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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zhiyu_zjjh
2007年10月26日 01:04:04
19楼
有没有农民用水者协会组建的具体资料?麻烦各位大虾上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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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zlp
2008年11月19日 18:58:33
20楼
请楼主发 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建设项目工作总结,邮箱:swj615194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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