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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06.05: 上海首个零能耗永久性模块化建筑即将投用;美好置业拟于2022年度向美好装配提供不超56亿元借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21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7.4亿平方米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决策部署,了解掌握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总结梳理了全国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从各地上报的数据看,装配式建筑呈现了蓬勃发展的大好势头。“2021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7.4亿平方米,较2020年增长18%,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4.5%”“重点推进地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全国的比例为52.1%”“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进地区占47.9%”…… 一连串的数据显示,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较 2020 年均有所提高,呈现齐头并进、继续快速增长态势。 (建筑杂志社)
首批首部地方标准图集《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品标准化系列图集(叠合楼板)》顺利通过专家审查
自2020年7月立项以来,历时近两年,首批首部地方系列图集《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品标准化系列图集(叠合楼板)》于2022年5月10日在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指导、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委组织的标准评审会上顺利通过专家审查。编制组在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与大量的计算分析,完成了包括钢筋桁架混凝土、开槽型混凝土、带肋预应力混凝土、钢管桁架预应力混凝土四种类型叠合板的《图集》编制工作,为四种类型叠合板的工程应用提供了全过程技术支撑。《图集》全面贯彻标准化产品理念,兼顾板型应用多样化需求,融合了产品与技术规程的特点,有利于推动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的创新发展。 (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
协会标准《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评价标准》正式发布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2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评价标准》,经协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区分会组织审查,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1075-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标准》提出了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评价的技术要求,首次构建了涵盖装配化水平、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与人员健康、综合效益等4项指标的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评价体系,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对我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评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总体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近日,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主编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认真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6月25日前,按附件格式填写后反馈至主编单位。附件请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近日,为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建设,规范示范项目认定流程和补助资金管理,市住房城乡建委起草了《重庆市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2年6月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材料(纸质件或电子件)反馈市住房城乡建委。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22〕34号)要求,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76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2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d1918294388@126.com反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为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以及科技研发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对区域装配式建筑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二)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累计参建或产品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不少于30万平方米,科技研发类企业主持不少于5项省部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科研项目。(三)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设计类企业应成熟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装配式建筑正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应具备智能自动化生产能力和部品部件数据库,施工类企业应具备成熟的工艺工法和相应的施工技术水平。(四)具有较高的标准化水平,在推进标准化设计和生产方面有具体实践。(五)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做好购买装配式商品住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意见的公告。补贴政策适用范围和补贴标准。 2017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在台州市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范围内购买装配式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8%给予购房补贴(补贴范围不包括车库和停车位,安置房不予补贴)。 住房购买时间以房管机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缴纳购买商品房契税取得完税凭证后即可申请购房补贴。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厅关于在杭州市开展“浙里建”建筑工业化监管服务场景协同建设首批上线工作的通知。 工作目标:通过部分地区、部分项目的协同建设,进一步完善应用场景,明确建设需求,提升场景应用,推进改革破题,实现数字赋能,为全面推广应用探索经验,为提升建筑工业化发展质量夯实基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杭州市建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2年度杭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此次申报共包含了高星级绿色建筑,(近)零、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等十大类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也按照不同类型作了明确要求。 (杭州建设)
近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加快推进以机械化为基础,以装配式建造和装修为主要形式,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新型建筑工业化, 2025年末清远市重点推进地区(包括清城区和清新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积极推进地区(包括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政府投资建筑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成1-2个广东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1宗省级装配式示范工程。 培育形成具有清远特色的智能建造新业态。大力推进城镇绿色民用建筑建设。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建市〔2021〕234号)有关要求,加快我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范例库建设,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范例征集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线申报,在线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7日-6月14日,在线申报材料经预受理通过后,在2022年6月17日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工作目标
(一)壮大规模实力。 2025年,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突破600亿元,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国际竞争优势的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培育年产值超百亿企业3家以上、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2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00家以上。
(二)加速产业集聚。 规划建设2个以上产业集聚区,形成以技术研发、总部基地为核心和以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聚集带。
(三)打造创新高地。 新建60个以上国家级、省市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一批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有效发明专利突破1万件,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
(四)扩大国际影响。 部分领域产品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国际知名品牌建设成果显著,安全应急、节能电气、水污染治理、固废处置利用等技术装备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参与制修订国际安全应急、节能环保标准。 (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 )
近日,根据国家、省有关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等方面要求,现就做好第三批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工作以及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和首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情况评估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自2022年至“十四五”期末,对在省内注册并首次获得施工综合(特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下一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由省级财政、企业所在市(州)财政各承担500万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向节能建筑、绿色建筑以及以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的项目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融资对接服务,鼓励保险资金支持相关项目建设或者提供增信措施。政府投资(政府投资为主)工程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优先开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鼓励开展全过程咨询。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工程总承包,鼓励支持有能力的建筑业企业、设计单位牵头实施工程总承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报工作。生产基地申报需要具备以下5项条件:
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是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对区域装配式建筑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累计参建或产品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不少于30万平方米,装备制造类企业成套生产线年投产不少于10条(或年生产不少于12条),科技研发类企业主持不少于5项省部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科研项目。
三是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 设计类企业应成熟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装配式建筑正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应具备智能自动化生产能力和部品部件数据库,施工类企业应具备成熟的工艺工法和相应的施工技术水平。
四是具有较高的标准化水平,在推进标准化设计和生产方面有具体实践。
五是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长城网)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绿色建筑等专家库入库专家有关事宜的通知。征集对象:长期在城乡建设领域从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抗震、城市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较高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全省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展目标: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部件生产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监督管理标准化。 到202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装配式建筑信息平台,形成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生产、监督管理各环节标准化体系数据库,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互通共享。 部品部件通用化、市场化及项目应用规模化得到长足发展,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高水平技能队伍。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示第二批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产业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产业示范区
1.江西进贤经济开发区(产业园)
2.南昌县武阳装配式产业园
二、产业基地
1.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江西国金绿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3.江西嘉佳和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4.江西海力万欣建筑装配式工程有限公司
5.江西朝东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6.杭萧钢构(江西)有限公司
7.江西省群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8.南昌航空大学
9.江西省雄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江西省富煌钢构有限公司
11.中岩武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景德镇市驰城杭萧绿色建筑有限公司
13.江西百世德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4.鹰潭市城投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15.中民筑友房屋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16.江西建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江西华添和建设有限公司
18.江西泱启家居有限公司
19.江西群鑫实业有限公司
20.江西中一梦园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21.峰辉钢构集团有限公司
22.江西省龙马钢结构有限公司
23.江西建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4.抚州中阳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5.抚州市恒强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6.江西柯林速筑科技有限公司
近日,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2022年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武建产〔2022〕1号),为全面落实各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本年度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近日,红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推广装配式建筑和预制部品部件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预制构件应用,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工程以及保障性住房项目等,符合装配式建造技术条件和要求的,应采用装配式建筑,逐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以鼓励推广“三板”(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应用为突破口,提高新建项目装配式预制部品部件使用率。 2022年7月1日起,新建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医院、学校、宾馆、办公建筑、标准厂房、建筑,以及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等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或应用“三板”技术,采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5%。 政府对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或应用“三板”技术的项目,在土地出让、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招投标及施工许可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 (红安县人民政府)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贯彻落实。二、明确要求、按时报送。三、认真评估、择优申报。对于前两批已获认定的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前六批已获认定的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评估表》进行评估、汇总,在2022年6月27日之前提交本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估报告并报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瞄准建筑业未来发展方向,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支持力度,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南昌智造”品牌,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南昌市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住建部门认可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和80万元的资金补贴。截至目前,市财政已累计为10户装配式建筑企业一次性兑现扶持资金1220万元, 全力支持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装配式产业园和基地、打造一批装配式建筑典型项目,培育一批装配式全产业链和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导一批本地特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中国财经报)
6月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人行石家庄中心、河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银企对接会,进一步促进各地加快落实《关于有序做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相关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与绿色建筑相关企业现场对接交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于文学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吴铁主持会议。于文学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扎实做好绿色建筑预评价,支持相关项目及时享受绿色金融政策红利。要强化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验收、运营的全过程监管,严禁擅自变更设计内容、降低建设标准,确保绿色建筑实至名归。要准确掌握项目融资需求,抓好绿色建筑项目的谋划储备,摸清项目融资需求,主动与金融监管部门共享信息,当好绿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桥梁纽带,形成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他希望绿色建筑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以此次对接为契机,与住建部门共同深化“政银企”合作,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美丽河北贡献更多、更大的“住建、金融”智慧和力量。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三条政策措施, 支持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总部注册地迁入河北、省内建筑业企业首次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地市政府可在次年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奖励2000万元。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住建厅表示, 今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的60%,力争达到7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4%,力争达到26%;组织建设地热能建筑供热面积180万平方米。 陕西省住建厅强调,各地市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要有序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照《陕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建立完善陕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计算、统计、监测标准和体系,并进行考核;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水平提升,启动《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修订工作,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引导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要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扩大建设规模,拓展装配式钢结构建造技术的应用范围。(潇湘晨报)
6月3日消息,根据《关于开展绿色建筑创新项目认定的通知》,山西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开展了第一批绿色建筑创新项目评审工作,拟认定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太原市六个项目入围。六个项目分别是: “荔园国际金融中心1号和4号楼” ,三星级绿色建筑;可复制、可推广绿色创新技术:光储直柔技术,节水集成技术,智慧建筑。 “中铁花语堂项目9号楼” ,三星级绿色建筑;可复制、可推广绿色创新技术:外墙节能技术,高效空调设备,提升建筑室内环境品质技术。 “丽华北项目1-10号楼” ,二星级绿色建筑;可复制、可推广绿色创新技术:5G物联网技术的智能化体系,新风除霾技术,能耗监测系统。 “国际会展金融科创城一期(SG-1957地块)1、2号楼” ,三星级绿色建筑;可复制、可推广绿色创新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装配式装修、智能化运维。 “新源智慧建设运行总部A座” ,三星级绿色建筑、近零能耗建筑、AAA级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绿色创新技术:近零能耗技术,装配式建造技术,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新型智慧能耗管理系统。 “潇河国际会展中心项目” ,二星级绿色建筑;可复制、可推广绿色创新技术:光储直柔技术,清洁供暖技术,5G+智慧建筑。(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