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建设项目标底价格与投标报价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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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标底价格与投标报价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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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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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招标与投标
1.标底的编制方法
以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主要有单价法与实物法两种。其中单价法基本类似于单价法编概算或预算,但还必须考虑工期、质量、市场价格、自然地理条件和招标工程范围等因素;实物法与单价法的最大区别是人工、材料、机械及汇总三者费用之和方法不同,均采用当时当地实际价格 。
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标底与定额计价编制标底的最大区别在于间接费、利润等以综合管理费的形式分摊到分项工程 。
2.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以定额计价模式投标报价在我国大多数省市现行的报价编制中比较常用。
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投标报价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标报价方法。一般由招标人给出工程量清单,投标者填报单价,单价完全由企业实力而定。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等组成 。
3.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
4.确定投标报价策略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中价格的形成过程
投标总价
工程项目总价表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 项目编码的五级编码制:分类码、章顺序码、节顺序码、清单项目码、具体清单项目码
2. 具体清单项目名称根据项目特征确定
3. 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工程量用自然单位表示
4. 投标人填写单价与合价时,应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5. 综合单价中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组成,规费和税金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单列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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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确定的方式
1.固定合同价
合同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
固定合同总价是指整个工程的合同价款总额已经确定,因此在签订价格时应考虑价格风险因素。
固定合同单价是指各项单价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而在每月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
2.可调合同价
可调总价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总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使发包人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承包人则承担其他风险 。
可调单价是指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可作调整。
3.成本加酬金确定的合同价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确定的合同价不利于鼓励承包人降低成本,一般很少被采用 。
成本加固定金额确定的合同价与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价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发包人付给成本人的酬金是一笔固定金额的酬金。
成本加奖罚确定的合同价可以促使承包人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承发包双方都不会承担太大风险,故应用较多。
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确定的合同价事先确定最低成本、报价成本和限额成本,根据实际成本与该三者之间的关系决定承包人可获的工程款。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并能鼓励承包人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 。
4.合同类型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