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混凝土拌和 根据隧道工程章说明第 2 点可知:“本 章定额混凝土工程均未考虑拌和的费用,应按桥涵工程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 我们可知混凝土拌和费用肯定要单独计算,定额需套用 4-11-11-12~16 。 2 、混凝土运输 根据隧道工程章说明第 5 点可知:“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混凝土及预制块的运输,需要时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1 、混凝土拌和
根据隧道工程章说明第 2 点可知:“本 章定额混凝土工程均未考虑拌和的费用,应按桥涵工程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
我们可知混凝土拌和费用肯定要单独计算,定额需套用 4-11-11-12~16 。
2 、混凝土运输
根据隧道工程章说明第 5 点可知:“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混凝土及预制块的运输,需要时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我们可知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费用肯定也要单独计算,其中混凝土运输可以套用 4-11-11-22 处运输定额。预制 块运输套用构件运输。
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要 结合实际工程情况混凝土的洞内与洞外运输应分别计算,为什么?
根据隧道工程章说明第 7 点可知:“ 洞内工程项目如需采用其他章节定额,所采用定额的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数量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应乘系数 1.26 。 ”
所以,洞内混凝土运输使用其他章节定额时,应将定额的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数量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应乘系数 1.26 。
即混凝土运输 = 洞外运输 + 洞内运输即 洞外运输增运(人工、机械、小型机具乘以 1.26 系数)
3 、混凝土数量
混凝土拌和与运输的数量应为混凝土实际消耗的数量,也就是该项混凝土定额的实际消耗量;为什么特别强调呢?
因为定额工程量与消耗工程量可能出入会很大,比如喷射混凝土考虑了 20% 的回弹系数,其混凝土消耗量是 1.2 ,所以我们套用混凝土拌和与运输时,工程量应为 1.2 乘以定额工程量。
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概算咨询审查时,有些咨询单位或专家要求拌和与运输不让考虑相关损耗,理由是概算应考虑相关消耗,但我对此有不同意见,为什么?
对概预算定额进行分析可知混凝土拌和运输概算比预算高 3% 左右,如果按消耗量 2% 计入的话,概算确实有一定的富裕,不计入是没问题的,如果普通结构混凝土,计算与不计算均可。但如果是比如灌注桩、衬砌、喷射混凝土等,建议计取。
( 1 )以 15t/d 拌和站拌和为例,
概算 |
预算 |
概算比预算增加 |
|
75kW以内履带式推土机
|
1.16 |
1.13 |
2.66% |
15m3/h以内混凝土搅拌站
|
1.2 |
1.16 |
3.45% |
基价 |
1991 |
1933 |
3% |
( 2 )以 6t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为例
概算 |
预算 |
概算比预算增加 |
|
6m3以内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
1.15 |
1.08 |
6.48% |
基价 |
1510 |
1471 |
2.65% |
但在洞身计量规则中 “ 现浇混凝土衬砌中 浇筑、运输 的工程数量均按设计断面衬砌数量计算,包含洞身及所有附属洞室的衬砌数量。定额中已综合因超挖及预留变形需回填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将上述因素的工程量计入计价工程量中。 ”
对此,我是不敢苟同的,隧道衬砌综合超挖及预留变形是没问题,但运输你说也含了,是不太合适的,毕竟运输是桥涵定额,运输是通用的。
4 、商品 混凝土
如果采用商品混凝土如何处理呢
( 1)根据定额规定“可将相关定额中的水泥、中(粗)砂、碎石和拌和设备及拌和用人工的消耗量扣除。并按设计的混凝土工程量增加商品混凝土的消耗量”
拌和用人工究竟要扣多少,定额中没有相关规定和说明,可以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可以参考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0.8工日/M3),但我们从定额规则可中知,定额并未含拌和, 因此替换时无须考虑人工。
( 2 )工程类别
在编制办法中 “构筑物Ⅲ是 指商品水泥混凝土的浇筑、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商品稳定土混 合料的铺筑、外购混凝土构件、设备安装工程等。 ”
因此采用商品混凝土时要选择构筑物Ⅲ。
根据 “室内和隧道内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不计雨季施工增加费。”,因此不计雨季施工增加费
根据“ 沿海地区施工增加费 费率表中的构造物Ⅲ指桥梁工程所用的商品水泥混凝土浇筑及混凝土构件的安装, ” 因此 隧道 商品水泥混凝土浇筑 不应计算 沿海地区施工增加费
根据 “夜间施工增加费计费时包括的工程类别构筑物Ⅱ、构筑物Ⅲ、技术复杂大桥、钢材及钢结构”,因此,我们可以知道隧道工程不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 很多人在问隧道工程很多情况下不也要在夜间施工吗? 其实隧道工程开挖时再定额中单独计算了隧道照明工程,因此不再单独计算夜间施工。 所以 隧道 商品水泥混凝土浇筑 不应计算 夜间施工 施工增加费
综上,如果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工程类别需要调整为 构筑物 Ⅲ(不计雨、不计沿海、不计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