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利工程资料分类 工程资料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一般可分为基建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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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资料分类
工程资料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一般可分为基建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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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关于立项、征用地、拆迁、地质勘察、测绘、设计、招投标、工程验收等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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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的统称,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日志、监理工作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监理工作总结及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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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的统称,包括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文件、施工物资资料、施工测量监测记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验收资料、施工质量评定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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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如竣工验收申请及其批复、竣工验收会议文件材料、竣工图、竣工验收鉴定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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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资料编制要求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和系统。
(2)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3)工程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4)施工图的变更、洽商绘图应符合技术要求。凡采用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使用反差明显的蓝图,竣工图图面应整洁。
(5)工程档案的填写和编制应符合档案缩微管理和计算机输入的要求。
(6)工程档案的缩微制品,必须按国家缩微标准进行制作,主要技术指标(解像力、密度、海波残留量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保证质量,以适应长期安全保管的需要。
(7)工程资料的照片及声像档案,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来源:水利工程资料管理